地域人種

地域人種

地域人種由於地理隔離或社會禁令的限制,在一定地域中長期內婚的人群。地域人種是一個自然人群,大體相當於一個自身婚育的族群或遺傳隔離的人群。

地域人種

正文

由於地理隔離或社會禁令的限制,在一定地域中長期內婚的人群。這一概念由德國B.倫什於1929年提出,1961年美國S.M.加恩給以科學定義,並使用推廣,得到國際人類學界和地理學界的公認。
地域人種是一個自然人群,大體相當於一個自身婚育的族群或遺傳隔離的人群。它是人種的一個基本的進化單位,為地理人種下的次一級單位,包括若干小人種。同一地理人種內不同的地域人種之間,在體質(包括膚色、眼色、發色和髮型、身長、面型、頭型、鼻型等)、血型、免疫系統和遺傳基因上存在一定的差距。例如,居住在中國華北、東北、華南和西藏等地的居民都隸屬於亞洲地理人種,但東北和華北的居民屬於華北地域人種,華南的居民屬於東南亞地域人種,西藏的居民屬於西藏地域人種。又如分布在美國、加拿大和百慕達的美洲尼格羅地域人種,又稱北美有色地域人種,是非洲尼格羅人和歐洲人長期混合婚配形成的新地域人種。他們的遺傳基因約四分之三來自西非諸人群(其中以森林尼格羅地域人種為主),約四分之一來自西歐諸人群(其中以西北歐地域人種為主)。
加恩在 1961年將全世界人類劃分為 32個地域人種(見圖)。

地域人種地域人種
有的專家劃分為30個地域人種;有的專家劃分為38個地域人種等。

配圖

相關連線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