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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椛[日本地名用字]
椛,拼音是huā,,筆畫是11畫。
基本信息 基本解釋 -
全國地名用字讀音審定委員會
主要工作任務:1、遵循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向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和民政部提出本行業技術標準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技術措施的建議。 3、根據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和...
全國地名用字讀音審定委員會 -
地名
地名是一種社會文化現象。作為表稱地點的文化符號,地名之中積澱了豐富的歷史文化內容,它從一個特定的側面記錄了人們的社會實踐活動。地名是活躍的文化細胞,組成...
概述 地名的文化意蘊 特性 功能 命名類型 -
江蘇省地名管理條例
《江蘇省地名管理條例》已由江蘇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於2014年3月28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通過信息 條例全文 歷史地名的保護 條例草案說明 新制度 -
青島市社會用字管理暫行規定
(八)其他方面的社會用字。 (八)國家規定的其他方面的社會用字。 (四)涉及地名的社會用字,由地名管理部門負責;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社會用字規範標準 第三章 組織領導與管理 第四章 獎懲 -
杭州市社會用字管理辦法
名稱、居民居住地名稱以及具有地名意義的台、站、港、場等名稱用字;(八...;(四)地名的社會用字,由地名管理部門負責;(五)教育、商業、文化、交通...部分修改)第一條為加強社會用字管理,促進社會用字的規範化、標準化,使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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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市社會用字管理規定
(五)漢語文出版物用字; (八)各類文體活動和會議用字; (六)已經註冊的定型商標用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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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社會用字管理暫行辦法
(2)已經淘汰的異體字、舊體字; (1)文物、古蹟原有用字; (4)書法等藝術作品的用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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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州市社會用字管理暫行規定
撫州市社會用字管理暫行規定,由江西省撫州市人民政府頒布,2008-5-23其施行。
基本信息 詳細條款 -
地名管理條例
《地名管理條例》是由國務院於1986年1月23日頒布並實施的,用於管理並規範全國地名工作的法規。
條例信息 具體內容 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