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性網際網路註冊管理機構

負責向各地區地區經濟體提供IP(ipv4及ipv6)地址和自治系統(AS)號碼分配,以及反向DNS授權服務的非營利性會員組織。其會員單位包括ISP、國家(或地區)網際網路註冊管理機構(NIR)等網際網路組織。

全球現有5個地區性網際網路註冊管理機構(Regional Inernet Registries,RIR)

Internet的IP位址和AS號碼分配是分級進行的。 ICANN(The Internet Corporation for Assigned Names and Numbers), 負責全球Internet上的IP位址進行編號分配的機構(原來是由IANA負責)。 根據ICANN的規定,ICANN將部分IP位址分配給地區級的Internet註冊機構 (Regional Internet Registry),然後由這些RIR負責該地區的登記註冊服務。

現在,全球一共有5個RIR:ARIN,RIPE,APNIC,LACNIC,AfriNIC

ARIN主要負責北美地區業務,

RIPE主要負責歐洲地區業務,

LACNIC主要負責拉丁美洲美洲業務, 亞太地區國家 的IP位址和AS號碼分配由APNIC管理。在RIR之下還可以存在一些註冊機構, 如 國家級註冊機構(NIR), 普通地區級註冊機構 (LIR)。這些註冊機構都可以從APNIC那裡得到 Internet地址及號碼, 並可以向其各自的下級進行分配。

我國的國家級註冊機構是中國網際網路信息中心(CNNIC)。

APNIC關於IP位址的分配政策

APNIC的IP位址分配政策比較嚴格,有限的IPV4地址資源是制定嚴格分配政策的主要原因,全球路由表的增長空間有限是制定嚴格的分配政策的又一重要原因。

APNIC 地址分配政策要點如下:

n 使用提供商可聚類的地址空間進行分配

n 提供商有責任保持地址聚類

n 客戶的地址指定必須是不可攜帶的

n 地址分配基於已證實的需求

n 要求詳細的檔案說明

n 所有已持有的地址空間必須聲明

n 地址空間從一個來源獲取

n 實施路由考慮

n 不允許囤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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