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身為職場人,多少都會面臨“外界的誘惑”,希望固定工資和額外收入都可兼得,上班創業兩不誤。與此同時,職場引申出在職員工的“第二職業”,由於“第二職業”的身份得不到企業認可,一直處於隱身狀態,被職場族統稱為“地下創業”。近兩成HR表示,如果員工在不影響正常工作下,創業涉及產品與公司無關,則可以接受員工“地下創業”的做法。調查
據某項調查數據顯示,參與調查者有意向或正從事“地下創業”的超過了43%。其中,比例最多的是利用業餘時間兼職,占了41.67%;其次是開網店(例如淘寶),有25%;另外,選擇“開實體店”和“其他”的,各占16.67%。
認為“地下創業”可以為以後工作積累經驗(一般利於行業轉型)的員工最多,達到了41.69%;也有41.65%的員工認為“地下創業”可以增加自己的收入;但也有8.35%的員工認為“地下創業”意義不大,還不如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其餘8.31%則認為走一步算一步,視具體情況而定。
調查中關於“地下創業”模式選擇的問題,有41.67%的參與者選擇利用現有資源,一邊工作一邊創業,可謂上班創業兩不誤,固定工資和額外收入都可兼得。也有8.33%的參與者表示自己工作,把創業工作交給家人打理。但辭職專心創業者也達到了33.33%。並且16.67%參與者表示創業受挫後再重新回歸職場。
觀點
針對員工“第二職業”的現象,近20%的HR表示,如果員工在不影響正常工作下,創業涉及產品與公司無關,則可以接受員工“地下創業”的做法。某電子廠HR薛小姐表示,員工“地下創業”在不影響正常工作下為自己賺取額外收入,又可以提高員工自身的見識,是一個好現象,但是如果在街頭像某些人一樣以3-5折打著“內部員工價”的旗號售賣本公司的產品,影響公司品牌與形象,那是公司堅決制止並會採取一定的嚴懲措施的。人才職業顧問王茜也表示,地下創業是一個很隱晦的職場名詞,如果在一家允許員工擁有自己第二職業的企業就職,看起來是不錯的事。但是員工一定要在不跟企業品牌相衝突、不損害企業形象、不影響正常工作進度的前提下進行。另外要在自己精神能力範圍之內創業,注意身體健康與家人關係的維護,切忌向“錢”看、不顧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