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規定
在職培訓是指為提高在職勞動者的技術技能水平,由用人單位直接或委託其他培訓機構對勞動者實施的培訓。
《勞動法》第八章第六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職業培訓經費,根據本單位實際,有計畫地對勞動者進行職業培訓。
《職業教育法》第四章第二十八條規定,企業應當承擔對本單位的職工和準備錄用的人員進行職業教育的費用,具體辦法由國務院有關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或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依法規定。第二十九條規定,企業未按本法第二十條的規定實施職業教育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收取企業應當承擔的職業教育經費,用於本地區的職業教育。
優勢
不耽誤工作時間
脫產培訓需要員工暫時地離開工作崗位,肯定給工作的連續性造成一定的影響。而在職培訓則不同,在職培訓將培訓和工作緊密結合起來,融培訓於工作之中,使培訓和工作之間產生互動,使員工從工作中獲得培訓,從培訓中獲得更多的工作機會,從而獲得更有價值和實際意義的提升。
節約培訓費用
儘管培訓不被看作成本而是投資,但畢竟它畢竟還是要產生費用。與脫產培訓相比,在職培訓可以節約大量的培訓費用,同樣兩千元的費用,參加短訓班的話也許只夠一個人用,如果兩千元錢買套光碟,則可以培訓更多的人,讓更多的人從中受益。
建立經理與員工之間的溝通渠道
通過在職培訓增加經理和員工接觸的機會,方便彼此的溝通,互相學習,建立彼此的信任基礎和溝通渠道,讓培訓成為經理和員工溝通的方式。
更有針對性
培訓既是提高員工能力的必需,更是解決問題的必需。在工作當中,經理和員工更容易發現問題並做出思考,在在職培訓的觀念指導下,經理指導員工思考問題,提出改進建議,加深員工的印象,使改進更有針對性和時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