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用
2012年7月9日,日本將開始實施新的“入管法”,修改外國人在日管理制度。新的“入管法”其中一項重要內容就是“登錄證”廢止,“在留卡”開始啟用。通過入管局官方網頁進行查詢和查看。
內容
“在留卡”的內容包括持卡人的姓名、性別、居住地、在留資格區分、在留期間等基本信息,持卡人需隨身攜帶,以備接受日方檢查。未滿16歲的外國人“在留卡”沒有照片,16歲以上的“在留卡”都有照片。與“登錄證”內容一致的是,如果居住地址發生變更,是需要將居住地的變更信息登錄到卡片背面的。“在留卡”上的姓名原則上是用字母來表示的,做為中國人的姓名是漢字,可以根據本人的願望,把漢字也可以寫在卡片上的。
持有者
以前,持“登錄證”的人可能簽證已作廢或已過期但還是可以持有,但新的“在留卡”推出以後,持卡人將全都是合法在日居留者,並且都是在日期間超過3個月的外國人。
特點
跟“登錄證”很顯著的一個區別是“在留卡”上會寫有“有無就勞限制”,明確持卡人是否可以打工和工作,背面標註了是否有“資格外活動許可”。 比如留學生的在留卡正面就有寫就勞不可,也就是說不能到公司就職,然後背面寫原則上一周允許打28小時內的鐘點工。
取得
新“入管法”規定,會在外國人登入機場和港口的時候,向其發放“在留卡”。如果無法在機場和港口拿到此卡,可以在入國後再發放。7月9日開始,能夠發放“在留卡”的機場包括成田、羽田、關西和中部四大機場。通過其他機場和港口進入日本時,會在護照上蓋上“登入許可”,印章旁會寫有日後發放此卡的要點。不論是在機場還是日後拿到“在留卡”,都要和現在持有“登錄證”一樣,要向(市區町村)役所(場)申報居住地。已有“在留卡”的,役所會在卡片背面寫入居住地,而日後發放的,役所會將信息傳送至法務省,法務省根據信息製作“在留卡”郵寄回來。現在的“登錄證”在姓名變更時需要向役所申報,以後這種情況就需要向入管局申請了,入管局根據申報信息發放新的“在留卡”。同樣,“在留卡”遺失或者其他情況需要變更的時候,都跟以前向役所申請不同,必須向地方入管局來申請進行更換和補發了 。
相關事件
2013年10月,日本香川縣警方以讓人從中國郵寄偽造在留卡等,涉嫌違反《出入境管理及難民認定法》為由再次逮捕了熊本縣長洲町海蜇加工廠員工姜江水(33歲)等2名中國籍男性,並逮捕了1名中國籍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