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工程師

土建工程師

土建工程師Civil Engineer一般是指房地產開發公司為開發項目配備的配套工程師,也就是甲方委派的指導現場工作的現場代表。級別分為一級,二級。

基本信息

崗位職責

一、 工程崗位職責管理目標

1、 熟悉房屋開發項目工作程式,了解設計原理,嚴格掌握各項施工工藝,質量標準,執行建築行業的法律法規。

2、 按契約要求對工程進行質量、工期、資金方面進行控制,協調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及周邊的關係。

3、 完成契約中所要求工程質量管理目標,嚴格控制分項分部工程驗收制度,制定具體的工期進度計畫與質量保證體系。

二、 工作職責範圍

1、負責開工前地質勘察、三通一平、圖紙會審,負責基礎、主體、竣工驗收、保修組織管理工作。

2、協同施工單位根據契約及公司總體布置情況編制施工總進度計畫,審查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負責控制土建工程項目的現場施工進度,確保土建工程項目進度計畫的完成。

3、嚴格監督土建工程項目施工質量,參加土建工程檢查驗收,隱蔽驗收及土建工程材料、設備進場檢查驗收,對土建工程質量負完全責任。

4、嚴格監督控制土建工程項目施工成本,參加土建工程現場經濟簽證的審查確認,確保土建工程項目成本控制目標的實現。

5、參加現場土建工程契約管理,協助處理土建工程契約實施執行過程中的糾紛、索賠等事宜;參加本專業的招投標工作,擬訂招標檔案中的專業技術部分;對投標檔案中技術表進行評審並確定評比意見,組織對本專業甲定乙供材料的考察及品牌範圍的確定工作。

6、參加現場建設單位、監理、土建工程施工單位之間的信息交流、信息傳遞和信息處理的管理事宜。

7、解決土建工程項目施工中的設計、施工問題以及現場的土建工程涉外關係。

8、負責協調總、分包配合工作及現場土建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施工日誌。

9、參加每周的現場施工協調會議,審查監理例會紀要、月報,督辦監理細則的實施情況及工程內業資料的同步性。

10、負責土建工程項目竣工資料向物業移交至保修期滿時間內的工程保修管理和協調工作。

任職要求

1、工民建及相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建築行業工程師以上職稱;

2、具有五年以上土建工程施工、管理從業經驗;

3、精通土建施工管理和工程結構知識,能夠識別多種工程施工圖件 ;

4、較強的現場施工組織能力及溝通、協調能力及管理能力;

5、責任心強,有較強的團隊合作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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