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20世紀中葉以前,包括中國古代研究在內,土地類型分級多限於以地形為主導因素的中、小單元的劃分。20世紀70年代以後開始進一步擴大到以氣候因素為主體的巨觀研究,其中以米切爾(C.W.Mitchell,1979)的“土地類型分級與相應的土壤、植被的分類級別及製圖關係”為代表,可總結為:土地綱(即土地地帶),土地亞綱(即土地大區),土地類(即土地省);土地區(即土地亞省);其下的中小單位類型的劃分一般以其中小型地形為主。
類型
中國土地類型的劃分比較完整的是《中國1:100萬土地類型分級系統》,自上而下劃分為土地綱(土地帶)、土地大區、土地省、土地區、土地類、土地型、立地七級。其他有關的中比例尺和小比例尺者較多,一般比例尺愈大則以地形為主要標誌的分級單位就愈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