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圖們同志1928年3月生,喀左蒙古族自治縣人,蒙古族,中共黨員。
人物生平
1946年4月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歷任連政治指導員、團保衛幹事、師保衛科長、省軍區保衛處副處長、大軍區保衛部副部長、解放軍軍事檢察院刑事檢察處處長、解放軍軍事檢察院副檢察長、解放軍軍事法院副院長、中央軍委法制局局長等職。1980年審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主犯時。被全國五屆人大十六次常委會任命為最高人民檢察院特別檢察廳的檢察員。1955年被授予少校軍銜,1960午晉升中校,1964年晉升為上校,1988年9月被授予少將軍銜。1946年畢業於東北軍政大學,1954年畢業於中央人民公安學院,1985年畢業於中央黨校。現任中國法學會理事、中國刑法研究會幹事、中國行政法研究會顧問、北京軍事法學會會長。
在他戰爭年代任連指導員時,曾榮獲師首長授予的“繳獲眾多”的獎狀和錦旗。在他從事保衛工作的二十多年時間,他經常到基層和邊防第一線進行調查研究,總結經驗,以典型指導面上的工作,促進了部隊的純潔和鞏固,保障了部隊建設和邊防鬥爭的順利進行。“文化大革命”中他蒙受奇冤,被扣上許多莫須有的罪名,遭到殘酷的迫害和折磨,1979年才得以徹底平反。他對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倒行逆施進行了堅決的抵制和鬥爭。
圖們同志在長期從事軍事法制工作過程中,參加審理了包括“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在內的數千起各類案件,主持修改、起草、審查了幾十件軍事法規、軍事規章,積累了相當豐富的實踐經驗。同時十分重視對法學理論的研究,先後撰寫、發表了《加快和深化軍法工作改革,更好地為部隊建設服務》、《必須重視和加強軍事法制建設理論的研究》等效十篇學術論文。並主持編寫、審定了《中國軍事法學》、(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審判史概述》、《審理林彪反革命集團主犯檢察工作專輯》、《(中國軍事百科全書)軍事法分冊》。
軍事法在八十年代的中國法學界普遍被認為是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但是對軍事法學卻很少有人進行研究,所以,圖們在這一領域的學術觀點具有很大的獨創性和填補空白的價值;圖們對刑法學的講究主要集中在軍事刑法方面。由於他有四十餘年的軍隊司法工作經歷,並曾擔任過軍隊最高司法機關的領導職務,所以其學術觀點帶有很強的針對性和實際司法工作的指導價值,對我國軍事刑法的立法和司法實踐產生了一定的影響。
作為法學家,圖們的最大特點是理論緊密聯繫實際,很少空洞議論。他的很多學術觀點都對社會法制實踐產生了一定作用。中共中央軍委法制局的設立就和他的積極論證有關。總之,在中國當代法學家中,圖們以實踐經驗豐富、勇於開拓創新、富有時代精神、密切聯繫實際見長。
圖們同志因工作成績顯著,學習刻苦,多次被嘉獎。1946年在東北軍政大學被評為模範學員,1950年在騎兵一師被評為一類幹部(模範幹部),1959年在內蒙古軍區被評為先進保衛幹部並出席全國公安先進工作者大會,因在法制宣傳上成績優異,1989年總政治部在全軍通報表彰,1990年中央宣傳部、司法都在全國通報表彰。基於上述成就,1991年出版的《中國法學家辭典》中收錄了他的名字,記載了他的貢獻。收錄的現代法學家中他是唯一的將軍,唯一軍事法學家,唯一的一人身兼兩家(軍事法學家和刑法學家),唯一的從事實際工作,同時又注重理論研究的人,唯一的蒙古族人。
中國人民解放軍原副總參謀長、原中顧委常委武修權同志評價圖們同志“是一位閱歷全面、經驗豐富、有重大建樹的法律工作者。”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原副主任黃玉昆同志評價圖們同志“是一位忠誠並有著豐富辦案經驗的政治工作者,又是一位勤於鑽研,在軍事法學、刑法學上頗有造詣的領導幹部。”
1990年下半年離休後,圖們將軍只是離開行政領導崗位,轉到另一條戰線,全部精力投入寫作和軍事法學研究工作,首先撰寫他經歷和參與的重大事件和重大案件。他同一個年輕人合作創作出版了新中國政法工作史上的“三個之最”,即審判工作之最《超級審判》、個人冤案之最《共和國最大冤案》、集團冤案之最《康生與內人黨冤案》,《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受審記》已交出版社待出版,他還主編了《中國軍事法學教程》。
他寫的這些書受到國內外的好評。一位文學評論家講,寫出《超級審判》這樣一個超大題材的作品,沒有相當的膽略和氣魄,沒有很高的業務素質是完不成的。不少政法幹部講,這部作品是我國80年代撥亂反正時期辦案工作的縮影,是珍貴的史料。香港的歷史學家講,《共和國最大冤案,這部書是研究中國那一段歷史最真實、最客觀、最權威的一部著作。《中國軍事法學教程》是我國第一部向全國公開發行最系統的軍事法學理論著作,填補了我國軍事法學教材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