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體育聯合會總會

國際體育聯合會總會,成立大會於1967年 4月21~23日在瑞士洛桑舉行,國際體聯總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國際體聯代表大會,每年舉行1次,每個會員聯合會可派3名代表出席,可委託投票。國際體聯總會的執行機構是理事會,由大會選出主席、秘書長、司庫和6名理事組成,任期兩年, 可連選連任。

國際體育聯合會總會

正文

成立大會於1967年 4月21~23日在瑞士洛桑舉行,參加成立大會的有27個國際體育聯合會的代表,現有會員53個(包括奧運會項目24個,非奧運會項目24個,另有水上救生、運動醫學等聯合會)。總部設在摩納哥的蒙特卡洛,正式工作語言為英語和法語。
國際體育聯合會總會與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各國奧林匹克委員會協會國際體育運動理事會國際運動醫學聯合會國際體育記者聯合會等組織進行合作。國際體育聯合會總會的宗旨是:促進國際體聯的獨立性和威信的鞏固;促進國際體聯、國際奧委會和其他體育組織之間建立更密切的接觸;就奧運會和國際體壇的有關問題向各國際聯合會、國際奧委會和其他體育組織提出建議。
國際體聯總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國際體聯代表大會,每年舉行1次,每個會員聯合會可派3名代表出席,可委託投票。國際體聯總會的執行機構是理事會,由大會選出主席、秘書長、司庫和6名理事組成,任期兩年, 可連選連任。理事會每年開會不少於 1次。日常工作由主席、秘書長和司庫組成主席會議負責。現任主席是T.凱勒爾(國際賽艇聯合會主席,瑞士);秘書長是C.帕爾默(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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