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國際金融公司是首個將推動私營企業發展作為其主要目標的政府間組織。成立於1956年7月25日。國際金融公司也是世界銀行下屬機構之一。1956年7月正式成立,總部也設於華盛頓。它雖是世界銀行的附屬機構,但它本身具有獨立的法人地位。 主要成員有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國際開發協會、國際金融公司等。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成立背景
促進國際貿易的擴大和和平衡發展;
促進和保持成員國的就業,生產資源的發展和實際收入的高水平;
促進國際匯兌的穩定,在成員國之間保持有秩序的匯價安排,防止競爭性的貨幣貶值;
協助成員國在經常項目交易中建立多邊支付制定,消除妨成員國臨時提供普通資金,使其糾正國際收支的失調,而不採取危害本國或國際繁榮的措施,縮短成員國國際收支不平衡的時間,減輕不平衡的程度。
組成
資金來源
向會員國的借款
信託基金、
資金運用原則
貸款數額與會員國的份額密切相關。
根據不同的調節目的,貸款分為不同的種類,不同貸款有其不同的使用條件。
貸款期限僅限於短期貸款。
貸款用途只限於解決短期性的國際收支失衡,用於國際貿易和非貿易的經常項目的支付。
貸款方式是根據磋商同意的計畫,由借款會員國使用本國貨幣向基金組織購買其他會員國的等值貨幣或SDR,償還時,SDR或基金組織指定的貨幣買回借用時使用的本國貨幣。
宗旨
世界銀行集團
國際復興開發銀行z
通過擔保或參與私人貸款和私人投資的方式,促進私人對外投資。
鼓勵國際投資,協助成員國提高生產能力,促進國際貿易的長期平衡發展,維持國際收支平衡。
在提供貸款保證時,應同其他方面的國際貸款相配合。
組織機構
執行董事會是世行負責處理日常業務的機
貸款的原則
除特殊情況外,原則上只對會員國的特定項目發放貸款,即所謂項目貸款。
申請貸款的國家和項目,只有當世界銀行確認它不能按合理的條件從其他渠道獲得資金時,才有可能得到貸款。
貸款一般只提供為實施某個項目所必須進口的商品和勞務所需要的外匯開支,一般不提供與該項目配套的本國貨幣資金。
國際開發協會
國際開發協會(InternationaI Development AssociatiOn,IDA)是由於世界銀行發起成立的國際金融組織。其名義上是獨立的,但從人事及管理系統來看,實際上是在界銀行的一個附屬機構,又叫第二世界銀行。它與世界銀行、國際金融公司一起組成世界銀行集團。
國際開發協會的宗旨是,“對落後國給予條件較寬,期限較長,負擔較輕,並可用部分當地貨幣償還的貸款”,以促進其經濟發展,生產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它作為世界銀行貸款的補充,從而促進世界銀行目標的實現。國際開發協會的貸款一般只向較貧窮的開發中國家的會員國貸款。1986年新標準規定,按人口平均國民生產總值在425 美元以下的會員國,才能取得協會貸款,貸款的對象為會員國政府,或公私企業,但實際上均向會員國政府發放。貨款套用於電力、交通運輸、水利、港口建設之類的公共工程部門,以及農業。文化教育建設方面。貸款期限為50年,寬限期為10年,第二個10年每年還1%,其餘30年每年還本3%,償還貸款時可以全部或一部使用本國貨幣。在名義上貸款免收利息,但要收取0.75%手續費,實際上是低利貸款。國際開發協會貸款資金來源有四個:1.會員國認繳的股本,其會員國分為兩組。第一組是高收入工業已開發國家,其股本須以黃金或外匯繳納;第二組是亞、非、拉的開發中國家。其股本10%須以可兌換貨幣繳納, 20%可用本國貨幣繳
納。2.會員國提供的補充資金。由於會員國繳納的股本為數甚少,不能滿足會員國需要,同時,國際開發協會又規定,該協會不得依靠在國際金融市場發行債券來動源資本,所以協會不得不要求會員國政府不時地提供補充資金。3.世界銀行從淨收入中撥給國際開發協會一部分款項。4.協會本身經營業務的淨收入。
國際金融公司(IFC)
公司的宗旨是鼓勵開發中國家私人企業部門的發展,與私人投資者一起為會員國的私人企業提供沒有政府擔保的風險資本,幫助發展地區的資本市場,尋求促進私人資本的國際變動,從而促進開發中國家的經濟成長,並以此補充世界銀行集團其它成員的活動。
國際解決投資爭端中心和多邊投資擔保機構
(2)多邊投資擔保機構(MIGA )宗旨是鼓勵生產性的外國私人直接投資向開發中國家流動以及資本在開發中國家之間的相互流動,從而促進國家的經濟成長,以此協助世界銀行其他機構的活動。
公司概述
國際金融公司利用自有資源和在國際金融市場上籌集的資金為項目融資,同時它還向政府和企業提供技術援助和諮詢。
* 國際金融公司是世界上為開發中國家提供股本金和貸款最多的多邊金融機構。它提供長期的商業融資。
* 國際金融公司的資本金來自其175個成員國,並由這些國家的政府共同制訂政策、審批投資。
* 國際金融公司與發起公司和融資夥伴共同承擔風險,但不參與項目的管理。
* 在項目投資總額當中國際金融公司只承擔部分融資。國際金融公司每投資1美元,便能帶來其他投資者和債權人5美元的投資。
* 國際金融公司的章程規定它按照商業原則運作,獲取利潤。自從成立之日起,公司每年都在盈利。
* 國際金融公司投資不需要政府擔保。
由國際金融公司參與的項目通常能增強各方——如外國投資者、當地合作夥伴、其他債權人和政府機構的信心——同時平衡各方的利益。
國際發展援助機構
聯合國開發計畫署其宗旨是幫助開發中國家加速經濟和社會發展,向它們提供系統的、持續不斷的援助。
聯合國工業發展組織(UNIDO )是聯合國下設的一個多邊技術合作機構,也是聯合國開發計畫署參加和執行機構之一。工發組織的宗旨是促進和加速開發中國家的工業化。國際農業發展基金(IFAD ) 農發基金的宗旨是籌集更多的資金,以優惠的條件幫助開發中國家發展農業。其主要活動是向開發中國家發放貸款和贈款。
國際清算銀行
國際清算銀行是西方國家中央銀行合辦的國際金融機構。其宗旨最初是處理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德國對協約國賠款的支付和處理同德國賠款的“楊格計畫”有關的業務。現在,它的宗旨則是促進各國中央銀行間的合作,為國際全融業務提供便利,作為有關各方協定國際清算的代理人或受託人。國際清算銀行的業務活動。二戰後,它先後成為歐洲經濟合作組織、歐洲支付同盟、歐洲煤鋼聯營、黃金總庫的收付代理人,辦理歐洲貨幣體系的帳戶、清算工作,充當萬國郵聯、國際紅十字會等國際機構的金融代理機構。國際清算銀行主要同各國中央銀行往來:接受各中央銀行的存款,並向中央銀行發放貸款;代中央銀行買賣黃金、外匯和發行債券;為各國政府問貸款充當執行人或受託人;同有關國家中央銀行簽訂持別協定,代辦國際清算業務。此外,它還是歐洲貨幣合作基金董事會及其分委員會,和專家組等機構的永久秘書。
亞洲開發銀行
面向亞洲和太平洋地區的政府間多邊開發銀行機構。其宗旨:促進亞洲和太平洋地區的社會和經濟發展。特別注意小國和欠已開發國家的需要,優先發展區域的、準區域的各國項目。
基本職能
2.為開發項目和規劃的準備與實施提供技術援助,並提供諮詢服務。
3.促進並協調用於開發目的公共和私人投資。
4.根據發展中會員國的要求,幫助協調發展政策和計畫。
組織機構
資金來源
主要業務活動
與中國的聯繫
自1981年至今,我國利用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項目累計達457個,承諾貸款金額約為657.5億美元,並累計獲得國際金融組織贈款28億多美元。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22日指出,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贈款是我國改革開放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我國引進外資的重要渠道之一。近30年來,我國從國際金融組織獲得的貸款項目中,70%分布在中西部,涉及交通、能源、城建、環保、農業和農村發展、教育、衛生、工業等國民經濟重點領域,為促進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調整概況
2010年4月25日,世行增資584億美元,開發中國家共增加3.13個百分點的投票權,中國成為第三大股東。
2010年2月24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總裁卡恩任命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朱民為總裁特別顧問。
2009年10月,二十國集團(G20)召開匹茲堡峰會,與會領導人達成一致,同意將新興市場和開發中國家在IMF中的份額至少增加5%,將開發中國家和轉軌經濟體在世行的投票權至少增加3%。
2009年9月,中國財政部部長助理朱光耀表示,中國希望開發中國家在IMF 和世界銀行中擁有50%的投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