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書樣本
證書樣本如下:
級別名稱
"國際商務"專業資格設定初、中、高三個級別,名稱分別是:
初級資格為助理國際商務師
英文為:ASSISTANT INTERNATIONAL BUSINESS ENINEER
中級資格為國際商務師
英文為:INTERNATIONAL BUSINESS ENGINEER
高級資格為高級國際商務師
英文為:SENIOR INTERNATIONAL BUSINESSEN-GINEER
國際商務專業技術資格適用於全國外經貿行業的對外經濟貿易、對外援助、對外經濟合作和其他行業中的對外經濟貿易部門內從事國際商務專業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國際商務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考試辦法。初、中級國際商務專業技術資格一般通過考試取得,高級國際商務專業技術資格暫以專家評定取得。在人事部、外經貿部和有關主管部門認定的對外經濟貿易高等學校外經貿類專業取得學士以上學位者,經過一定期限的實際工作考核合格,也可認定初級資格。
英語要求
參加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在
報名時必須提供在
有效期內的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的
B級合格證書。
考試科目
國際商務師考試包括兩個科目:國際商務理論與實務和國際商務專業知識。包括客觀題和主觀題,全部在試卷上作答。考試時間3小時。
外銷員考試包括3個科目:外經貿綜合業務、外經貿外語筆試(英、俄、日、法)、外經貿外語口語(英、俄、日、法)。外經貿綜合業務和外經貿外語筆試包括客觀題和主觀題,在試卷上作答。外經貿口語採用面試方式進行。筆試科目時間3小時,面試約10分鐘。
考生應試時,需攜帶鋼筆或簽字筆(黑色或藍色)。
考試報名材料
1、《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考試資格審核表》,使用A4紙列印《資格審核表》,按規定貼上本人同一底版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照片兩張,經本人所在單位人事(幹部)部門審核並蓋章;
2、本人身份證明(身份證、軍官證、機動車駕駛證、護照,下同)、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資格證書等資格審核所需材料(上述證件均為原件);
3、提供在有效期限內的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B級以上合格證或60分以上(含60分)的成績通知單。
各地要求或有不同,以當地當年考試中心的考試通知檔案內容為準!
成績管理
參加考試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所有科目。
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一般為5-7月(以當地人事考試部門公布的時間為準)。
報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後,攜帶有關證明材料到當地人事考試管理機構辦理報名手續。黨中央、國務院各部門、部隊及直屬單位的人員,按
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
2013年國際商務師從業資格考試時間是9月14日。
報考條件
必須遵守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申請參加國際商務師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符合上述基本條件、取得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B級合格證,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 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5年;
* 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4年;
* 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2年;
* 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1年;
* 取得博士學位;
* 取得外銷員從業資格,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8年。
國際商務師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定於每年9月中旬的一個雙休日。國際商務執業資格考試分2個半天進行。
即:上午(8:30-11:30)考《國際商務理論與實務》;
下午(2:00-5:00)考《國際商務專業知識》。
每個科目的考試時間為3個小時。
報考對象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
公民和經國家有關部門同意,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遵守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符合相應規定報考條件的人員,可申請參加
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
註冊管理
國際商務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職改)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的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證書或外銷員從業資格證書。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
取得資格證書後,須按規定到所在省(區、市)註冊機構辦理登記註冊手續,註冊有效期一般為4年,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註冊的,應當在期滿前3個月內重新辦理登記註冊手續。
合格標準
2008年度
國際商務師考試合格標準已公布,現將往年國際商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合格標準通知如下:
考試種類 | 考試科目 | 合格標準 |
國際商務師 | 國際商務理論與實務 | 60 |
國際商務專業知識 | | 60 |
註:上述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00分。
考試用書
考試用書參考:
就業前景
國際貿易的成交金額動輒數百萬美元,對企業來說,不能出絲毫差錯,否則將造成極大損失。國際商務師的工作就是利用所掌握的商務知識,對每一筆外貿業務進行反覆核算,作出風險評估,把損失降到最低。因此,國際商務師是外貿企業中不可或缺的人物,承擔著重大的經濟風險。特別是有執業證書和實際經驗的國際商務人才,在獵頭市場中往往是有價無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