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成都大學

1926年,成都高等師範學校一分為二,原四川高等學校部分搬回南校場而重建國立成都大學(1926-1931年,張瀾任校長),原四川高等師範學校部分改建為國立成都師範大學。 1931年11月9日,國立成都大學、國立成都師範大學、公立四川大學三校合併,“三水匯流”,並由教育部定名為國立四川大學,至此國立成都大學成為歷史。

歷史沿革

1896年,四川中西學堂創辦。

1902年,四川中西學堂和尊經書院、錦江書院合併為四川通省大學堂,年底改稱 四川高等學堂

1912年,教育家蔡元培擔任臨時政府教育總長,頒發了《大學令》、《大學教育規程》等一系列教育法令,史稱“壬子學制”, 四川高等學堂改名為 四川官立高等學校,四川通省師範學堂改名為四川優級師範學校和 四川高等師範學校

張瀾 張瀾

1916年,四川官立高等學校將師生及一切經費、校產、圖書、設備,轉入四川高等師範學校,同時改名為國立 成都高等師範學校。與北京高等師範學校(今北京師範大學)、南京高等師範學校(今南京大學)、武昌高等師範學校(今武漢大學)、廣東高等師範學校(今中山大學)、瀋陽高等師範學校(今東北大學)並稱全國六大高師。據民國教育部1918年統計,成都高等師範學校專任教師和在校學生人數,僅次於北京高師,名列第二,全年經費數名列第四。

1925年6月,“國立成都大學”開始籌辦。這是川內最早以“大學”命名的高等學校,校址設在市區中心皇城。張瀾是首任“成都大學”校長。

1925年9月25日,四川省公署以照會方式,聘請德高望重、在四川辦新學有特殊貢獻的張瀾出任成都大學校長。

1925年12月,四川善後會議迫於社會公眾輿論壓力在成都召開,張瀾以代表身份出席。在他的多方周旋和堅持不懈的努力,以及成都大學學生的強烈要求下,善後會議於1926年2月3日,通過了成都大學學生會請求撥鹽稅作成大經費的提案。決定“成立國立成都大學,年撥鹽款60萬元以作校費”(6),並撥前四川高等學堂校地和陸軍醫院舊址及附近地產200畝作校地。這樣,成都大學的辦學經費和校地問題,終於得到了較圓滿的解決。

1926年,成都高等師範學校一分為二,原四川官立高等學校部分搬回南校場而重建 國立成都大學,原四川高等師範學校部分改建為 國立成都師範大學。成都大學和成都高師獨立分辦後,原有的教師一分為二,人才十分缺乏。

1928年,在成都南較場原四川高等學堂舊址,設“成都大學”理學院及理預科。

1929年下半年, 國立成都大學由皇城全部遷至南較場新校址,分文、理、法三院及預科、理預科。

張瀾主持成大,思想開明,主張學術自由,張瀾認為,大學辦得好壞,關鍵在於教師質量。為了把成都大學辦成一流大學,針對四川歷來較為閉塞,人才引進比較困難的狀況,他上任後,提出了“打開夔門,歡迎中外學者來川講學”的口號,並千方百計廣延名師。國內不少著名學者及一些外籍學者應聘任教,成都大學的著名教授有吳虞、熊曉岩、吳芳吉、李動人、伍非百、龔道耕、趙少鹹、廖天祥、葉秉誠、何魯之、張禹九、蒙文通、楊伯愷、吳君毅、李植、魏時珍、周太玄、宋居田等人。據1929年統計,成都大學有正、副教授83人,講師56人,不僅居四川三大學之首,而且在全國教育部立案的21所國立大學中,也名列第七。

1931年11月9日,國立成都大學、國立成都師範大學、公立四川大學三校合併,“三水匯流”,並由教育部定名為 國立四川大學,至此 國立成都大學成為歷史。

張瀾與國立成都大學

籌措經費,創辦國立成都大學

辛亥革命後,四川中等學校不斷增加,成都僅有的高師、法政等幾所專門學校,已遠不能滿足中學畢業生的深造。許多有識之士便多次提議在四川創辦一所普通大學,以便讓更多的中學生有機會求得高深學識。

1924年春,楊森打敗熊克武,占領成都,獨攬四川軍民兩政大權後,為了便於統治,他更換了各校校長。 傅振烈被委任為成都高等師範學校校長。傅振烈畢業於北京大學,又曾留學美國,有著發展教育的思想。在楊森支持下,他很快便把改成都高師為成都大學的決定呈報教育部備案。同時,傅振烈又以大學名義招收預科生,並掛出國立成都大學的校牌。傅振烈的上述舉動,立即遭到了母校觀念較強的成都高師師生的反對。他們要求取消成都大學,而新招收的預科生則對傅的行動表示支持和擁護,改校之爭異常激烈。1925年下半年,由於楊森在軍閥混戰中被劉湘擊敗,退出成都,傅振烈無法繼續在成都高師呆下去,只好下台離校。傅振烈的下台,使成都大學能否繼續存在出現了嚴重危機。

傅振烈離校後,早就想在四川高等學校基礎上辦國立四川大學的劉湘,決定維持成都大學已成事實的現狀。1925年9月25日,四川省公署以照會方式,聘請德高望重、在四川辦新學有特殊貢獻的張瀾出任成都大學校長。這一行動立即得到了成都大學學生的歡迎,他們及時派出代表赴南充懇請張瀾就任。

張瀾認為,四川作為一大省,“地方偏遠,文化常遜於東南,非設大學不足以增高文化”(2)。成都大學能否繼續辦理?成都大學和成都高師之糾紛能否解決?“全視乎經費增加之能否確定”(3)。目前,成都大學只有一塊招牌和三百多師生員工,既無經費,又無校地,寄居成都高師籬下。而成都高師又極力反對更改校名,成都高師、成都大學之爭仍在繼續。若這些問題未得到解決就任校長,並不會有多大作為。於是,他向四川省長賴心輝和四川善後督辦劉湘表示:發展四川教育事業實屬所願,但只有待辦學經費問題解決之後,才能考慮到職。張瀾在致四川省政府秘書沈與白的信中也說,成都高師和成都大學之爭的關鍵在於“成大因增籌之款無著”(4)。為使成都大學能籌集到足夠的辦學經費,張瀾多方奔走,積極爭取,並指示成都大學學生不斷用函電和派請願代表,要求劉湘、賴心輝、鄧錫侯等四川軍政要人,撥“鹽餘”(5)作成都大學辦學經費。四川軍閥考慮到張瀾在四川的聲望,被迫答應在召開四川善後會議時進行討論。

1925年12月,四川善後會議迫於社會公眾輿論壓力在成都召開,張瀾以代表身份出席。在他的多方周旋和堅持不懈的努力,以及成都大學學生的強烈要求下,善後會議於1926年2月3日,通過了成都大學學生會請求撥鹽稅作成大經費的提案。決定“成立 國立成都大學,年撥鹽款60萬元以作校費”(6),並撥前四川高等學堂校地和陸軍醫院舊址及附近地產200畝作校地。這樣,成都大學的辦學經費和校地問題,終於得到了較圓滿的解決,成都大學的創辦和發展也因此有了保障。

四川善後會議在通過撥鹽款作成都大學經費提案的同時,代表們還一致推舉張瀾為校長。1926年4月,四川省長公署正式任命張瀾為國立成都大學校長。張瀾在辦學經費得到解決的情況下,為了四川教育文化事業的發展和人才的培養,欣然接受了任命。他上任後,首先把已停辦的四川高等學堂的教職工、檔案、圖書、儀器和設備等劃歸成都大學,從而奠定了成都大學的基礎。但校舍問題卻因劉文輝的部隊駐紮在高等學堂,以及前川軍總司令劉成勛已將附近土地和陸軍醫院以13萬元的代價抵與成都總商會,一時無款贖回。在此情況下,張瀾只好利用成都高師校舍來辦成都大學,這就導致了成都大學和成都高師糾紛的不斷發生。對此,張瀾多次對兩校師生進行細心開導,要求他們消弭內訌,彼此團結,“一致請求當道增加經費,使四川得以建設大學”。並提出“成大之在四川要當促其成立”(7)。在張瀾的斡旋和廣大師生的呼籲請求下,北京政府教育部於1926年11月10日決定“成都大學準予成立”(8),與成都高師分途並進,互不相妨。緊接著,教育部於1926年12月1日正式任命張瀾為國立成都大學校長。成都大學至此不僅與高師摩擦漸少,而且取得了合法地位,成為四川省第一所國立大學。從此,在張瀾的苦心經營下,成都大學逐步發展壯大,崛起西南,成為一所國內有較大影響的高等學府。
上述事實可看出,雖然國立成都大學的創建發端於楊森支持的傅振烈,但它的最後辦成,特別是其經費和合法地位的取得,則主要歸功於張瀾的艱苦努力。

廣延名師,思想學術自由

成都大學和成都高師獨立分辦後,原有的教師一分為二,人才十分缺乏。張瀾認為,大學辦得好壞,關鍵在於教師質量。為了把成都大學辦成一流大學,針對四川歷來較為閉塞,人才引進比較困難的狀況,他上任後,提出了“打開夔門,歡迎中外學者來川講學”的口號,並千方百計廣延名師。

在聘任賢能時,張瀾不論黨派、學派、幫派,只要有一定學術地位,都一律歡迎,禮聘到校。他不僅聘請四川的“蜀學宿儒”和新派人物到校任教,而且通過各種關係和派出專人,到川外去聘請國內外著名學者和專家來校擔任教職。如魏時珍、周太玄、羅世疑和曹四勿四人,就是他用重金從京滬聘請到校的“庚款文化基金會”的特聘教授。在張瀾任校長期間,成都大學的著名教授有吳虞、熊曉岩、吳芳吉、李劼人、伍非百、龔道耕、趙少鹹、廖天祥、葉秉誠、何魯之、張禹九、蒙文通、楊伯愷、吳君毅、李植、魏時珍、周太玄、宋居田等人。據1929年統計,成都大學有正、副教授83人,講師56人,不僅居四川三大學之首,而且在全國教育部立案的21所國立大學中,也名列第七(9)。這之中既有蜀學宿儒,也有新派人物,更有大批從歐美和日本回來的留學生。它打破了省界、國界的限制,有利於各取所長和從根本上改變舊有學派把持包辦學校的陋習。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張瀾用人唯才,對於有真才實學的年青人敢於重用。如畢業於日本東京帝國大學的曾濟實,年僅26歲,張瀾不僅聘他為教授,而且任命他為化學系主任(10)。這在慣於論資排輩的當時教育界,是一件很不尋常的事情。

此外,張瀾還聘請許多外國學者來校講學和任教。據統計,僅1929年在成都大學任教的外籍教師就達28人之多。(11)他們分別來自美國、英國、法國和德國,主要講授英美語言文學、文學評論、物理和世界歷史。在那時,偏僻的成都一所大學中能有這樣多的外國人任教,對於封建氣息還較濃厚的四川教育界,是一個巨大的衝擊。

經過張瀾多方努力,教師奇缺的成都大學,很快便人才薈萃,師資隊伍強大,為教學質量的提高打下了基礎。

由於五四時期張瀾在北京深受影響,入長成都大學後,他公開宣稱效法蔡元培的辦學方法,主張思想自由和學術研究自由,對校內各種政治信仰和學術見解都不加干涉,並鼓勵彼此展開民主討論。

對於當時中國的教育狀況,張瀾認為“掛了十七年共和招牌的中國,教育方面還是封建的,而沒有好多民主氣味”“奴隸制度的精神,充滿了教育的領域”“沒有人的自由”,因而希望成都大學的師生“發表精神獨立的宣言,以實現學生的求學自由,研究自由,言論、出版的自由,而完成教育精神的民主化”(12)。當1927年四川軍閥先後易幟,推行國民黨法西斯統治,強調實施黨化教育的時候,他以大無畏精神在成都大學宣稱“大學為最高學府,包羅眾有,學生對於各種主義之學說,均可儘量研究,以求真理之所在”“本校一向主張思想自由、信仰自由”“現在所謂的黨化教育,我是不贊成的”。(13)

在張瀾的思想自由、學術研究自由主張的影響下,成都大學教師中,幾乎各種政治派別的人物都有。除共產黨員楊伯愷,國民黨人熊曉岩、黃季陸,國家主義派的何魯之、李璜外,還有托派葉青,精通國故的“蜀學宿儒”和熱心新文化運動的吳虞、李劼人等人。張瀾允許他們按照各自師承的學術流派、知識體系和政治觀點授課,各抒己見,互相爭鳴。當時,不僅國民黨人、蜀學舊儒、國家主義派和贊同新文化的新派人物,可以在成都大學自由講述自己的學術思想和政治觀點,共產黨員和進步學者如楊伯愷、張禹九等人,也可以在課堂上公開宣講馬克思的階級鬥爭理論和政治經濟學。這種情況,在當時厲行黨化教育的中國各大學是不多見的。它對於抵制國民黨的黨化教育,開闊學生視野,活躍學術空氣,改變四川文化落後、風氣閉塞的現象起了巨大作用。

與此同時,在張瀾的提倡和支持下,成都大學學生中也組織了各種學術團體,出版了不少學術刊物,開展了多方面的學術活動。如歷史系有“史學研究會”和《歷史雜誌》,中文系有“中國新文學研究會”和《文學彙刊》,經濟系有“經濟學會”和《經濟科學雜誌》。這些學術團體在校內公開活動,吸收會員,時常舉辦各種學術研究討論會、報告會和演講會,以探討社會問題和學術問題。學生團體的上述活動對活躍學術氣氛,培養學生的研究能力起了重大作用。

民主辦校,提高教學質量

為改變舊學校中濃厚的封建氣息,杜絕舊學校中的弊端在成都大學出現,張瀾對學校的領導體製作了重大變動,制定了較為完善的管理體制,實行民主的辦學方法。如他親自主持制定了《國立成都大學組織大綱》《各科通則》《教員延聘細則》《職教員薪俸規程》等規章制度。《國立成都大學組織大綱》規定,由校長、教務長、各科學長、總務長、齋務長、系主任、部主任和圖書館館長組成的校務會議為學校的最高權力機構。它有權決定系和校部機構的設定、變更和撤銷,審核學校預決算,制訂、修正和廢止學校規程。同時還規定,校長要定時組織召開各科系教授會議、教務會議和事務會議,以利於廣泛聽取意見集思廣益,決定校內外重大問題,實現民主辦校。

為使人事、財務公開,學校專門設定了“聘任委員會”和“財務委員會”。根據《國立成都大學教員延聘細則》規定:“聘委會由校長、教務長、總務長、各系主任及教授互選之文理科代表各一人組成,於每學期將終的四星期前開會,審查下期新聘老師的資格學力,規定他們的等級待遇。”當時,“不但教師要由聘委會審核決定,對擔任學校行政管理的庶務、會計、出版、舍務各部的主任以及秘書、學監、校醫等高級職員,也要內聘委會審查通過,學校才能聘用”。“財務委員會由校長、總務長、教授代表三人、職員代表兩人共同組成,學校開支預算由財務委員會制定,執行也由該會監督審核,每月要貼榜向教師學生公開報銷,做到核實,杜絕了貪污中飽。”(14)

兩個委員會的設定,充分體現了張瀾民主辦校的精神風貌。由於通過民主商定、集思廣益的辦法解決了學校的人事、財務兩大問題,糾正了過去一般大學校長獨攬大權、財務混亂的弊病,從而大大調動了師生員工的積極性,使學校呈現出一派生機蓬勃、團結向上的新氣象。

在建立健全學校規章制度、實施民主辦校的同時,張瀾還集中精力進行了教學改革和教學秩序的整頓,以提高教學質量。他認為教學改革的出發點是培養學生運用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因而在課程設定上,一改過去因人設課的情況,講求學科的整體性,並把所開課程分為必修課目和選修課目兩大類,減少教師授課時間,增加學生課外自修時間。對文科側重學生獨立學習能力和治學能力的培養,理科則側重基本理論的學習和實驗的具體操作。同時,為嚴明校紀,張瀾又主持制定了《國立成都大學學生通則》。通則規定,學生上課由學監親自考勤,對缺課者從嚴處分;對品學兼優者,免繳下學年學費;對考試作弊者,立即撤卷甚至除名。經過教學改革和教學秩序的整頓,成都大學教師授課質量和學生學習水平有了顯著提高,使學校形成了一種刻苦求學的良好校風。

反對軍閥,支持學生進步活動

張瀾任成都大學校長期間,除實行民主辦校,主張思想學術自由外,還積極支持學生進步活動,反對軍閥壓迫。當時,成都大學學生中,明顯地存在著三種政治派別,即共產黨領導的“社會科學研究社”,國民黨領導的“健行社”,國家主義派領導的“惕社”。張瀾不僅不顧校內外保守勢力的反對,允許三派同時存在,自由爭鳴,而且對共產黨領導的“社會科學研究社”還給予大力的支持和幫助。他認為該社學生“多誠篤君子,有志之士,有為青年,予與扶助,乃為國育材”(15)。如他們創辦的宣傳馬列理論、揭露軍閥罪行的《野火》等刊物,便是在張瀾的幫助,特別是經費方面的支持下,才得以編印和發行的。該刊在傳播革命思想和動員學生參加進步運動方面起了重要作用。

同時,張瀾在成都大學還時常發表一些贊同新思想、新文化,傾向進步,傾向革命,反對軍閥的言論。希望學生關心國家大事,學習古代太學生干預朝政的精神。他說:“現在是資本主義反對共產主義,共產主義反對資本主義最顯著而激烈的時代。”(16)“中國底發達生產,與反資本主義联成一體,換句話說,中國生產必采非資本主義的形式而後才有發達的可能。從此,可知用革命手段來對經濟作制度的變更和數量的增進是中國社會的出路”。因而學生的前途“不在適應舊社會,而在改變舊社會,不在阻止新社會,而在創造新社會”。因此,他極力要求成都大學學生“積極地研究歷史底發展,社會底進化,革命底方向,以造成一科學的思想系統而確定新的人生觀”。(17)正是由於張瀾傾向革命,思想開明,共產黨領導的“社會科學研究社”,才得以迅速發展,並不斷擴大影響,使成都大學“一時成了西南一帶傳播革命種子的重要園地”。(18)

1928年“二一六”慘案發生時,張瀾堅定地站在學生一邊,與反動軍閥進行了堅決的鬥爭。1928年2月26日,四川軍閥以省立一中楊廷銓被打死一案為藉口,逮捕並殺害了中共黨員和進步師生14人,其中成都大學學生6人,製造了震驚川內外的“二一六”慘案。同時,軍閥們還企圖進行更大規模的屠殺。張瀾聞訊後,異常悲憤,他立即召集全校師生員工大會,指責軍閥慘殺學生,侵犯人權,破壞學府尊嚴,摧殘教育事業的罪行,並通電全國,披露事實真相,支持學生印刷《二一六慘案專刊》寄往國外。接著他又為死難烈士召開追悼大會,拿出私款買棺材為他們舉行義葬。

“二一六”慘案使張瀾痛切地感到,“以前軍人之橫暴,尚不敢公然無故殺人”,而現在“最高學府之大學,尚且突然派兵圍搜,以後更何有於其他學校不可以任意蹂躪;以大學之學生,尚且派兵逮捕,不加審訊,供證俱無,立予槍斃”,“以後更何有於一般平民之生命不可以任意草菅而禽彌之,惡例一開,以後慘死枉死的人,不知道還有多少”。(19)為了抗議軍閥殺學生、摧殘教育的暴行,張瀾遂以“學府失去尊嚴,教育無所保障”(20)“學生之生命毫無保障”(21)為由,憤然辭職。

張瀾辭職後,成都大學師生員工立即行動起來,進行“挽張”運動,掀起聲勢浩大的抗議軍閥暴行、揭露軍閥陰謀的鬥爭。成都大學臨時學生會和教職員緊急會議,不斷呈文和致函劉湘、劉文輝、賴心輝和鄧錫侯等人,強調“長校成大,舍張校長外,殊若無人”,要求他們派代表挽留張校長。成都大學師生的正義要求,得到了社會的廣泛同情,在成都大學師生的堅決鬥爭和社會輿論的壓力下,劉湘、劉文輝、賴心輝、鄧錫侯等相繼來函、來電對張瀾進行慰留。張瀾在廣大師生的一再挽留下,表示“勉允復職”。3月12日,成都大學師生特為他復職舉行了隆重歡迎大會。張瀾在復職演說中說,他之決心辭職,是因學府失去尊嚴,教育無所保障,今因教職員學生本奮鬥精神,出而主張正義,使社會上明此是非,作惡者有所警惕。同時,也不忍心自己苦心經營、艱難締造的成都大學中途停頓,故又來重負責任。

作為“挽張”運動的中心人物,張瀾的復職標誌著鬥爭的勝利,這就打退了反動軍閥企圖進一步血腥屠殺的陰謀。在大革命失敗後,革命處於低潮的情況下,能取得這樣的勝利,在當時的中國大學是絕無僅有的。
值得一提的是,在“二一六”慘案發生後,成都各校都“悄然無聲,沒有片言隻字的表示,以主張正義公理”的時候,“獨有成大於此孤獨無援中,還能以不屈不撓的精神與彼周旋,置利害於不顧,慘案不致連續發生”。(22)這不能不說與張瀾的堅決鬥爭和他對成都大學長期以來所培養的民主、自由風氣有著重要關係。

綜上所述可看出,張瀾在創辦國立成都大學和就任該校校長期間,教育思想是民主的、進步的,辦學成就是傑出的。國立成都大學在短短的幾年時間內,能崛起西南,成為當時四川三大學中學校管理體制最完善、教師陣容最強大、院系最全、校址最寬、本科學生和辦學經費最多、師生進步最活躍的一所,是與張瀾的慘澹經營、辦學有方、傾向革命分不開的,他的教育思想和辦學方法,仍值得我們今天學習和借鑑。

(1)(18)史良:《與日俱進、奮鬥不息》,載《人民日報》,1982年4月1日。
(2)張瀾:《致賴心輝》,見《張瀾文集》,第一版,63頁,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91。
(3)張瀾:《致成大學生會》,見《張瀾文集》59頁。
(4)張瀾:《致沈與白》,見《張瀾文集》61頁。
(5)鹽餘:指四川鹽稅收入除支付對帝國主義賠款外的餘額。
(6)(13)(14)米慶云:《國立成都大學興廢紀略》,見《四川文史資料選輯》,第八輯73,81~82,78~79頁。
(7)張瀾:《致成都高師學生會》,見《張瀾文集》74頁。
(8)見《國立成都大學高等師範學校檔案》第九卷。
(9)(10)參閱王庭科主編:《四川大學史稿》第一版103,104頁,成都,四川大學出版社,1985。
(11)見《國立成都大學檔案》第一卷。
(12)張瀾:《我們對於教育的主張》,見《張瀾文集》99~101頁。
(15)廖友陶等:《憶國立成都大學“社會科學研究會”》,見《成都文史資料選輯》第七輯27頁。
(16)張瀾:《怎樣研究經濟學》,見《張瀾文集》90頁。
(17)張瀾:《中國學生底出路》,見《張瀾文集》97~98頁。
(19)(21)張瀾:《復國立成都大學校長職演說》,見《張瀾文集》83,82頁。
(20)《國民公報》,1928年3月5日。
(22)廖友陶:《一九二八年的“二一六”慘案》,見《成都文史資料選輯》第七輯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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