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設定
國立女子師範學院1940年開辦時,設教育、國文、理工、英語、史地、音樂、家政7系及體育專修科;其後陸續增設數學系、國文專修科及國語專修科。各系均5年畢業,在校修業4年,第5年充任實習教師,畢業發給學士學位文憑;國文專修科3年畢業;體育、國語專修科均2年畢業,其中體育專修科第一、二兩班為三年制。
師資力量
在學院選聘的教員中,很大部分是全國知名的教授學者並且有著國外求學的經歷,如院長謝循初,教導主任羅季林,英文系李霽野,歷史系張維華、柴德庚,國文系胡小石、臺靜農、盧前、舒蕪,國語專修科魏建功,教育系黃敬思,音樂系吳伯超、楊仲子等。1941年度,學校共有教員42人,其中專任35 人、兼任7人;以職稱而言,有教授27人、講師助教15人。 此外,學院還聘請外校的著名教授及學者來學院講學,如西南聯大歷史系向覺民、中央大學賀昌群、勞君展、程其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