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控股金融機構治理研究

國有控股金融機構治理研究

該書在充分把握我國公司治理系統行政型治理和經濟型治理並存特徵的基礎上,搭建了一個我國國有控股金融機構的二元治理結構分析框架,同時圍繞公司治理風險這一核心概念,構建了囊括超級股東、股東行為、股東相對談判力、董事會權力配置等重要概念的邏輯體系。在此基礎上,對我國國有控股金融機構的股東治理、董事會治理、外部治理、治理風險和治理評價進行了研究,同時對銀行、證券公司和保險公司三類具體金融機構的治理進行了探討。

研究背景

國際背景

金融業和實業的發展相互促進(黃憲和范薇,2016),而金融機構是金融業的重要微觀主體。2008年爆發的全球金融危機再一次向世人強調了完善金融機構治理的關鍵性,由於金融機構當事人在激勵與約束上的不匹配、權利與責任上的不對等,以及監管者對金融機構治理風險的識別滯後、防範失當,缺乏公司治理層面制約的金融產品創新最終為各國實體經濟帶來了巨大的災難。

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的根源之一是新興市場經濟國家的公司治理系統缺陷。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則表明,即使是在法律和監管體系較為完善且執行力較高的已開發國家,其金融機構整體的公司治理也潛存著巨大的系統性治理風險。金融產品和金融機構組織的不斷變革決定了金融機構的公司治理是一個與時俱進、不斷更新的命題,不存在一種公司治理模式可以永久地滿足不斷演進的金融系統的需要。

目前國際上學術界和實務界都已普遍認識到完善金融機構治理的重要性。國際公司治理網路(International Corporate Governance Network ,ICGN)、國際註冊會計師協會(The Association of Chartered Certified Accountants,ACCA)、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OECD)及歐盟高層小組關於金融監管的報告(Report of the High Level Group on Financial Supervision)均認為2008年金融危機“很大程度根源於公司治理的根本性失效”;有關金融機構治理的理論和實證文獻也不斷湧現;另外,各國監管當局和金融機構本身也不斷提出新的公司治理改革構想和治理缺陷防範措施。根據學術界和實務界的這些具體行動,2008年金融危機至少可以帶給我們以下兩方面的啟示:第一,金融機構的公司治理狀況對於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健性至關重要,金融機構治理的目標不僅僅在於保護投資者的利益,更重要的是降低資本市場的負外部性和保持金融體系的穩定;第二,金融機構最大、最根本的風險是治理風險,對金融機構的治理風險進行分析、評估、預警和防治應是完善金融機構治理研究的主要方向,能夠為各類金融機構改革和發展提供重要依據和指導建議。這些洞見無論是在理論方面還是實務方面均為本書研究的展開提供了一個基礎性的鋪墊。

國內背景

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國有控股金融機構的公司治理經歷了一個從無到有、從初步建立到逐步完善的過程。以國有控股銀行為例,從2003年開始,國家為原有兼具政策功能和財政功能的國有商業銀行進行了注資和不良財產剝離、明確了投資主體、制訂了股改方案、引入了戰略投資者,最終推動這些銀行走向證券市場實現上市。正是我國國有控股金融機構自2003年以來在公司治理內外部機制方面的建設和改善,使2008年金融危機對我國金融系統的整體衝擊程度有限。對中國來說,如何從這場全球性金融危機中吸取經驗教訓、總結理論啟示,是我們面臨的重要任務(吳曉求,2009)。

然而,從目前來看,國有控股金融機構雖然明確了出資人的權利與責任界限,建立了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等治理架構,但由於金融機構對於中央及地方各級政府的經濟政策、戰略和下轄企業、行業乃至區域經濟的發展都至關重要,中央、地方各級政府及其代理人仍有動機顯性或隱性地越過表面形式上的治理機制,干預金融機構的人事任免、經營目標與資金配置。受原計畫經濟體制的路徑依賴式影響,政府作為金融機構的控股股東,仍然傾向於在全社會範圍內而不是企業邊界範圍內,依照政治收益和政治成本而非經濟收益和經濟成本的權衡,整體性地謀劃金融資源的配置,從而在實質上突破了其作為股東的有限權力,形成了中國公司治理系統內特有的“超級股東”。政府股東干預金融機構的動機越複雜,其干預的形式也就越多樣,有時其利益目標會與戰略投資者等其他性質的股東發生矛盾,從而影響董事會的權力配置和運行機制,並在投融資決策中形成其特有的治理風險,削弱金融體系整體的健康度。

中國作為兼具新興市場和轉軌特徵的特殊經濟體,其金融體系和公司治理系統在近20年中經歷了與其他國家完全不同的發展歷程,呈現出了與其他國家完全不同的整體特徵,李維安(1996,2005a,2005b,2009)將其概括為“以政府行政干預為特色的治理模式,逐步從‘行政型治理’向‘經濟型治理’轉型”。這種行政型治理與經濟型治理長期的二元並存可能是“中國式”金融體系和公司治理系統區別於英美法律和監管導向型、德日關係導向型、東南亞家族式乃至其他轉型與新興市場國家金融體系和公司治理系統最重要、最特殊的特徵,對中國企業和金融體系的發展具有深遠而廣泛的影響。

鑒於我國金融體系和公司治理系統中仍潛存的整體性治理風險,為消除我國金融市場進一步開放後國有控股金融機構所面臨的威脅,溫家寶同志在2010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要繼續完善國有控股金融機構公司治理,改善經營管理機制,提高風險管控能力”,正式將深化國有控股金融機構治理改革提上了日程,其中“改善經營管理機制,提高風險管控能力”直接針對的就是我國國有控股金融機構治理結構和治理風險的進一步最佳化。李克強(2012)在《求是》雜誌上撰文指出,要健全金融體制,加強金融監管,防範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與安全。“十三五”規劃中也專門提出,“深化金融監管體制改革,健全現代金融體系,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效率和支持經濟轉型的能力,有效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2017年4 月25 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以“維護國家金融安全”為主題的第四十次集體學習中強調,“金融活,經濟活;金融穩,經濟穩。必須充分認識金融在經濟發展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實把維護金融安全作為治國理政的一件大事,扎紮實實把金融工作做好”,並就維護金融安全提出要“深化金融改革,完善金融體系,推進金融業公司治理改革,強化審慎合規經營理念,推動金融機構切實承擔起風險管理責任,完善市場規則,健全市場化、法治化違約處置機制”,“加強金融監管,統籌監管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統籌監管金融控股公司和重要金融基礎設施,統籌負責金融業綜合統計,確保金融系統良性運轉,確保管理部門把住重點環節,確保風險防控耳聰目明,形成金融發展和監管強大合力,補齊監管短板,避免監管空白”。

上述我國國有控股金融機構治理髮展和演化的現實背景為理論界揭示出以下兩個重要命題:第一,在巨觀上,國有控股金融機構治理中的二元治理結構是政府綜合考量其政治目標和經濟目標後的均衡性選擇,既有優勢也有劣勢。優勢是政府仍然可以掌控和發展經濟,“集中力量辦大事”;劣勢是可能會引發金融體系的政策性、制度性系統風險,完善國有控股金融機構治理的最終導向應該是規避這種治理模式的劣勢。第二,在微觀上,國有控股金融機構治理機制的核心是政府超級股東的行為模式和董事會的權力配置,這兩點是國有控股金融機構治理風險的原發性來源。完善國有控股金融機構治理的具體途徑應該將重點放在克服超級股東行為和董事會權力配置的缺陷上,最終表現為治理風險的防範和抵禦。這兩個命題是本書研究得以確立的重要現實依據。

研究目的

自2008年金融危機以來,金融機構治理與治理風險防範等問題越來越受到各方的重視,各國湧現出了眾多有關金融機構治理的理論研究成果和政策措施建議。我國國有控股金融機構的公司治理也經歷了一個從無到有、從初步建立到逐步完善的過程。然而,到目前為止,雖然我國國有控股金融機構明確了出資人的權利與責任界限,建立了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等治理結構,但由於金融機構的重要性和特殊性,我國的金融機構特別是國有控股金融機構的人事任免、經營目標與資金配置等方面依舊受到政府及其代理人的過度干預和影響。這種情況可能引發金融機構經營決策中的治理風險,進而削弱金融體系整體的穩定性。基於上述情況,本書的首要目標在於釐清我國國有控股金融機構治理體系中行政型治理和經濟型治理二元並存和演化共生的關係框架;並在此基礎上聚焦於國有控股金融機構中政府超級股東的行為模式和董事會的權力配置,探究國有控股金融機構內部治理、外部治理的最佳化和完善路徑;同時建立一套工具化的治理評價體系,以提高監管者和金融機構自身的治理風險防控能力,從而有效實現金融機構服務於實體經濟的重要職能。

研究意義

2008年金融危機對於全球的金融發展來說是一個非常嚴峻的挑戰,各國與國際監管體系和金融系統都面臨著重構還是修復完善的兩難抉擇。我國金融體系的發展除了在認清自身問題的基礎上,還應該更多地吸取國際同行的教訓和經驗,這為本書研究創造了一個空前的契機。具體來說,本書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的意義。

理論意義

第一,本書在充分把握中國公司治理系統行政型治理和經濟型治理二元並存特徵的基礎上,搭建了一個中國國有控股金融機構的二元治理結構分析框架。該框架不同於單純以經濟型治理為主的傳統公司治理理論,而是強調政府組織在參與金融機構治理時特殊的行為動機和行為模式,二元治理結構下的治理主體、治理成本、治理邊界和治理風險等基本概念體系均不同於標準公司治理理論。這個框架不僅可以服務於本書中對國有控股金融機構的研究,而且為國內針對一般企業的公司治理研究和國際上針對公司治理系統進行的國別比較研究提供了重要的理論拓展,具有非常重要的參考價值和借鑑意義。

第二,在對中國國有控股金融機構所處制度環境和公司治理機制特殊性充分把握的基礎上,本書試圖圍繞公司治理風險這一核心概念,構建一個囊括超級股東、股東行為、股東相對談判力和董事會權力配置等重要概念的邏輯體系。目前學術界對中國金融機構治理方面的關注雖多,但直接相關的理論與實證文獻卻相當匱乏,並缺乏成形的研究體系。對於一些基本關注點,如國有控股金融機構的股東行為、董事會治理、經理層薪酬和外部監管等均沒有達成一個統一的研究起點。本書構建的邏輯體系為中國金融機構的公司治理研究提供一個可以基本達成共識的研究平台,也供國際學術界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探討。

現實意義

第一,對於政府股東而言,本書能夠釐清行政型治理邊界,指導政府股東改善金融機構行政型治理和經濟型治理的配置結構,降低或消除行政型治理對金融機構內部治理機製造成的負面影響,使政府能夠著眼於長期、長效的市場化、規範化制度建設,不斷強化退出干預的意識,尊重金融機構的獨立性,最佳化金融機構巨觀的治理環境,提高金融體系整體的公司治理質量,進而為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效率和支持經濟轉型的能力,全面深化改革、加強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做出貢獻。

第二,對於監管機構而言,本書有助於使其認識到國有控股金融機構治理風險的本源在於二元治理結構下政府超級股東行為的特殊性,所以本書將完善國有控股金融機構治理的重點放在金融機構股東、董事會和監事會等內部治理結構的同時,還關注了股東和監管者的相對談判力,探討如何在金融機構之外完善金融機構內部治理機制的執行力度,提高監管機構對治理風險的識別能力及其自身相對於超級股東的談判力與執行力,從而將內外部治理相結合,遏制超級股東的負面效應,弱化金融機構整體治理風險誘因。

第三,對於國有控股金融機構本身而言,本書在考慮國有控股銀行、保險公司和證券公司三種金融機構治理差異的基礎上,以理論研究部分構建的概念體系為剖析工具分別對這三種金融機構的公司治理機制進行深入分析,同時為這三種金融機構分別建立相應的公司治理評價模型,發現其相應的治......

著作目錄

第一章 研究問題的提出 (1)

第一節 研究背景、目的與意義 (1)

第二節 國內外相關研究的回顧 (7)

第三節 研究思路與研究內容 (29)

第四節 學術貢獻與創新 (41)

第二章 國有控股金融機構股東治理研究 (44)

第一節 問題提出與研究思路 (44)

第二節 金融機構超級股東理論框架 (46)

第三節 轉型國家治理結構與國有控股金融機構股東治理 (55)

第四節 金融機構政府股東的談判博弈分析 (67)

第五節 國有控股金融機構政府股東干預行為分析 (80)

第六節 政府股東干預下的股東治理參與 (87)

第七節 股東信任偏好與股東治理參與 (100)

第八節 金融機構股東的信息加權決策動因與行為 (104)

第九節 金融機構股東的鈍化信念決策動因與行為 (109)

第十節 本章主要結論與政策建議 (115)

第三章 國有控股金融機構董事會治理研究 (121)

第一節 金融機構特殊性及其董事會權力配置 (121)

第二節 商業銀行董事會治理與風險承擔 (134)

第三節 銀行家人口特徵、兩職特徵差異與資源配置 (152)

第四節 董事會異質性與銀行風險承擔 (168)

第五節 本章主要結論與政策建議 (183)

第四章 國有控股金融機構外部治理研究 (188)

第一節 研究背景、思路與內容 (188)

第二節 外部治理與金融機構風險承擔 (195)

第三節 外部治理、內部治理與金融機構風險承擔 (231)

第四節 多元外部治理與金融機構風險承擔 (240)

第五節 完善國有控股金融機構外部治理的政策建議 (282)

第五章 國有控股金融機構治理風險研究 (285)

第一節 治理風險的內涵與金融機構治理風險 (285)

第二節 商業銀行改革與治理風險 (302)

第三節 金融機構治理風險管控政策建議 (317)

第六章 國有控股上市金融機構治理評價研究 (320)

第一節 一般公司與金融機構治理評價研究進展 (320)

第二節 中國上市公司治理評價指標體系 (325)

第三節 國有控股上市金融機構治理評價與實證研究 (347)

第四節 中國銀行治理轉型案例 (372)

第五節 本章主要結論與政策建議 (383)

第七章 國有控股商業銀行治理研究 (388)

第一節 研究問題與主要創新 (388)

第二節 商業銀行治理文獻回顧與總結 (391)

第三節 地區法律環境與城市商業銀行信貸行為 (410)

第四節 晉升壓力、官員任期與城市商業銀行貸款行為 (422)

第五節 商業銀行董事會結構最佳化研究 (440)

第六節 商業銀行治理評價研究 (451)

第七節 完善國有控股商業銀行治理的政策建議 (466)

第八章 國有控股證券公司治理研究 (468)

第一節 問題提出與研究架構 (468)

第二節 國內外證券公司治理文獻綜述 (474)

第三節 證券公司治理與績效關係實證研究 (477)

第四節 我國證券公司治理評價與實證研究 (489)

第五節 本章主要結論與政策建議 (502)

第九章 國有控股保險公司治理研究 (508)

第一節 研究背景、思路與文獻綜述 (508)

第二節 保險公司治理研究邏輯與研究架構 (532)

第三節 我國保險公司治理評價研究 (543)

第四節 保險公司治理與償付能力 (563)

第五節 保險公司治理與風險承擔 (579)

第六節 本章主要結論與政策建議 (591)

第十章 研究總結與啟示 (599)

第一節 研究總結 (599)

第二節 研究啟示 (606)

參考文獻 (614)

索引 (655)

後記 (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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