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投瑞銀核心企業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

基本情況

基金全稱:國投瑞銀核心企業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代碼:121003
公告日期:2007-11-23
發行數量(億份):26.5868
發行對象: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自然人及法人,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
貨幣代碼:人民幣
基金管理人:國投瑞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託管人:中國工商銀行
基金類型:契約型開放式
開放期申購起始日:2006-05-18
發行方式:公開發行
基金髮起人:國投瑞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費率(%):1.5000
託管費率(%):0.2500
費率提取標準:前一日基金資產淨值
投資風格:股票型
託管起始日期:2006-04-18
是否證券投資基金:是
是否指數基金:否
基金經理:綦縛鵬 康曉雲
銷售代理人:中國光大銀行,中信建投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中信金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中銀國際證券,交通銀行,國盛證券,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銀行招商證券平安證券廣發證券湘財證券,國信證券,銀河證券,海通證券,國泰君安證券,華安證券,中信證券光大證券,申銀萬國證券,深圳發展銀行

投資範圍

包括股票、國債、金融債、公司債(含可轉換公司債)、短期融資券、中央銀行票據和其它貨幣市場工具,以及國家證券監管機構允許基金投資的權證及其它金融工具。其中,在股票投資方面,本基金採取選取核心企業股票的選股思路。核心企業是指具有核心競爭優勢、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可持續的盈利與現金流增長前景的上市公司。本基金從定性判斷和定量分析兩個方面,綜合評估公司基本面,篩選核心企業股票。定量分析主要借鑑GEVS方法,而對於難以量化的指標,則由分析師給出定性判斷,並在預測公司財務指標時全面考慮定性因素的影響。1.股票組合投資比例:60-95%。2.債券組合投資比例:0-40%。3.現金和到期日不超過1年的政府債券不低於5%。

投資原則

國投瑞銀借鑑並遵循“價格/內在價值”投資理念。“價格/內在價值”投資理念是UBSGlobalAM長期套用、行之有效的投資哲學。我們相信,雖然證券的市場價格波動不定,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價格會反映內在價值。當市場價格偏離內在價值時,我們將擇機買入或者賣出證券。國投瑞銀專注於基本面研究,借鑑UBSGlobalAM研究方法,通過紀律嚴明的投資流程來保證決策的有效性和一致性。國投瑞銀的投資文化是開放的,鼓勵交流、學習和分享投資方面的新見解。

分配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四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於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80%,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人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除權日的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3、基金投資當期出現淨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4、基金當年收益應先彌補上一年度虧損後,才可進行當年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 6、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7、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決策程式

(1)投資決策委員會每月或不定期召開,決定基金投資管理戰略、資產分配等重大事項,確定對基金經理的授權,審批超過投資許可權的投資計畫。 (2)資產配置會議每兩周召開一次或不定期召開,由投資主管以及股票組和固定收益組負責人等參加,對基金大類資產配置方案做戰術性調整。 (3)股票策略組和債券策略組投資決策會議每周分別召開一次,確定下周資產組合的配置安排,包括行業配置和個股選擇。同時檢討近一周投資業績,提出下周投資計畫。 (4)分析師根據巨觀經濟、政策預期、行業發展動向和上市公司基本因素分析,提出行業配置策略,並構建股票分析師組合。 (5)基金經理在其授權範圍內,根據例會確定的資產配置策略,充分參考分析師組合,進行具體的行業和個股(個券)配置。 (6)基金經理下達投資交易指令,由交易室完成交易。 (7)定量分析師負責完成基金內部業績和風險評估,提交評價報告。

決策依據

(1)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契約的規定; (2)以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為基金投資決策的準則; (3)國內巨觀經濟發展態勢、微觀經濟運行環境、政策指向及全球經濟因素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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