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2012年2月10日,教育部下發“關於印發《幼稚園教師專業標準(試行)》《國小教師專業標準(試行)》和《中學教師專業標準(試行)》的通知”(教師(2012)1號)。為促進國小教師專業發展,建設高素質國小教師隊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特制定《國小教師專業標準(試行)》。
內容
一、基本理念
(一)師德為先
熱愛國小教育事業,具有職業理想,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履行教師職業道德規範,依法執教。關愛小學生,尊重小學生人格,富有愛心、責任心、耐心和細心;為人師表,教書育人,自尊自律,做小學生健康成長的指導者和引路人。
(二)學生為本
尊重小學生權益,以小學生為主體,充分調動和發揮小學生的主動性;遵循小學生身心發展特點和教育教學規律,提供適合的教育,促進小學生生動活潑學習、健康快樂成長。
(三)能力為重
把學科知識、教育理論與教育實踐有機結合,突出教書育人實踐能力;研究小學生,遵循小學生成長規律,提升教育教學專業化水平;堅持實踐、反思、再實踐、再反思,不斷提高專業能力。
(四)終身學習
學習先進國小教育理論,了解國內外國小教育改革與發展的經驗和做法;最佳化知識結構,提高文化素養;具有終身學習與持續發展的意識和能力,做終身學習的典範。
二、基本內容
維度 | 領域 | 基本要求 | |
專 業 理 念 與 師 德 | (一)職業理解與認識 | 1.貫徹黨和國家教育方針政策,遵守教育法律法規。 2.理解國小教育工作的意義,熱愛國小教育事業,具有職業理想和敬業精神。 3.認同國小教師的專業性和獨特性,注重自身專業發展。 4.具有良好職業道德修養,為人師表。 5.具有團隊合作精神,積極開展協作與交流。 | |
(二)對小學生的態度與行為 | 6.關愛小學生,重視小學生身心健康,將保護小學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7.尊重小學生獨立人格,維護小學生合法權益,平等對待每一位小學生。不諷刺、挖苦、歧視小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小學生。 8.信任小學生,尊重個體差異,主動了解和滿足有益於小學生身心發展的不同需求。 9.積極創造條件,讓小學生擁有快樂的學校生活。 | ||
(三)教育教學的態度與行為 | 10.樹立育人為本、德育為先的理念,將小學生的知識學習、能力發展與品德養成相結合,重視小學生全面發展。 11.尊重教育規律和小學生身心發展規律,為每一個小學生提供適合的教育。 12.引導小學生體驗學習樂趣,保護小學生的求知慾和好奇心,培養小學生的廣泛興趣、動手能力和探究精神。 13.引導小學生學會學習,養成良好學習習慣。 14.尊重和發揮好少先隊組織的教育引導作用。 | ||
(四) 個人修養與行為 | 15.富有愛心、責任心、耐心和細心。 16.樂觀向上、熱情開朗、有親和力。 17.善於自我調節情緒,保持平和心態。 18.勤於學習,不斷進取。 19.衣著整潔得體,語言規範健康,舉止文明禮貌。 | ||
專 業 知 識 | (五)小學生發展知識 | 20.了解關於小學生生存、發展和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 21.了解不同年齡及有特殊需要的小學生身心發展特點和規律,掌握保護和促進小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的策略與方法。 22.了解不同年齡小學生學習的特點,掌握小學生良好行為習慣養成的知識。 23.了解幼小和小初銜接階段小學生的心理特點,掌握幫助小學生順利過渡的方法。 24.了解對小學生進行青春期和性健康教育的知識和方法。 25.了解小學生安全防護的知識,掌握針對小學生可能出現的各種侵犯與傷害行為的預防與應對方法。 | |
(六)學科知識 | 26.適應國小綜合性教學的要求,了解多學科知識。 27.掌握所教學科知識體系、基本思想與方法。 28.了解所教學科與社會實踐、少先隊活動的聯繫,了解與其他學科的聯繫。 | ||
(七)教育教學知識 | 29.掌握國小教育教學基本理論。 30.掌握小學生品行養成的特點和規律。 31.掌握不同年齡小學生的認知規律和教育心理學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32.掌握所教學科的課程標準和教學知識。 | ||
(八)通識性知識 | 33.具有相應的自然科學和人文社會科學知識。 34.了解中國教育基本情況。 35.具有相應的藝術欣賞與表現知識。 36.具有適應教育內容、教學手段和方法現代化的信息技術知識。 | ||
專 業 能 力 | (九)教育教學設計 | 37.合理制定小學生個體與集體的教育教學計畫。 38.合理利用教學資源,科學編寫教學方案。 39.合理設計主題鮮明、豐富多彩的班級和少先隊活動。 | |
(十)組織與實施 | 40.建立良好的師生關係,幫助小學生建立良好的同伴關係。 41.創設適宜的教學情境,根據小學生的反應及時調整教學活動。 42.調動小學生學習積極性,結合小學生已有的知識和經驗激發學習興趣。 43.發揮小學生主體性,靈活運用啟發式、探究式、討論式、參與式等教學方式。 44.發揮好少先隊組織生活、集體活動、信息傳播等教育功能。 45.將現代教育技術手段整合套用到教學中。 46.較好使用口頭語言、肢體語言與書面語言,使用國語教學,規範書寫鋼筆字、粉筆字、毛筆字。 47.妥善應對突發事件。 48.鑑別小學生行為和思想動向,用科學的方法防止和有效矯正不良行為。 | ||
(十一)激勵與評價 | 49.對小學生日常表現進行觀察與判斷,發現和賞識每一位小學生的點滴進步。 50.靈活使用多元評價方式,給予小學生恰當的評價和指導。 51.引導小學生進行積極的自我評價。 52.利用評價結果不斷改進教育教學工作。 | ||
(十二)溝通與合作 | 53.使用符合小學生特點的語言進行教育教學工作。 54.善於傾聽,和藹可親,與小學生進行有效溝通。 55.與同事合作交流,分享經驗和資源,共同發展。 56.與家長進行有效溝通合作,共同促進小學生發展。 57.協助國小與社區建立合作互助的良好關係。 | ||
(十三)反思與發展 | 58.主動收集分析相關信息,不斷進行反思,改進教育教學工作。 59.針對教育教學工作中的現實需要與問題,進行探索和研究。 60.制定專業發展規劃,積極參加專業培訓,不斷提高自身專業素質。 |
三、實施建議
(一)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將《專業標準》作為國小教師隊伍建設的基本依據。根據國小教育改革發展的需要,充分發揮《專業標準》引領和導向作用,深化教師教育改革,建立教師教育質量保障體系,不斷提高國小教師培養培訓質量。制定國小教師準入標準,嚴把國小教師入口關;制定國小教師聘任(聘用)、考核、退出等管理制度,保障教師合法權益,形成科學有效的國小教師隊伍管理和督導機制。
(二)開展國小教師教育的院校要將《專業標準》作為國小教師培養培訓的主要依據。重視國小教師職業特點,加強國小教育學科和專業建設。完善國小教師培養培訓方案,科學設定教師教育課程,改革教育教學方式;重視國小教師職業道德教育,重視社會實踐和教育實習;加強從事國小教師教育的師資隊伍建設,建立科學的質量評價制度。
(三)國小要將《專業標準》作為教師管理的重要依據。制定國小教師專業發展規劃,注重教師職業理想與職業道德教育,增強教師育人的責任感與使命感;開展校本研修,促進教師專業發展;完善教師崗位職責和考核評價制度,健全國小教師績效管理機制。
(四)國小教師要將《專業標準》作為自身專業發展的基本依據。制定自我專業發展規劃,愛崗敬業,增強專業發展自覺性;大膽開展教育教學實踐,不斷創新;積極進行自我評價,主動參加教師培訓和自主研修,逐步提升專業發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