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全文
前言
大力推進國家電子政務發展是國家“十二五”的重要任務,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必然要求,是黨委、人大、政府、政協、法院、檢察院系統各級政務部門政務工作的組成部分,是政務部門提升履行職責能力和水平的重要途徑,也是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的戰略舉措。依據《2006-2020年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制定本規劃,作為“十二五”期間推動國家電子政務發展的指導性檔案。
一、發展成績和形勢
(一)“十一五”期間電子政務發展成績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國家電子政務發展。“十一五”期間,國家電子政務快速發展,電子政務在改善公共服務、加強社會管理、強化綜合監管、完善巨觀調控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促進了政府職能轉變,已成為提升黨的執政能力和建設服務型政府不可或缺的有效手段。
地方和部門電子政務建設普遍開展,組織體系不斷健全,專業技術隊伍建設不斷加強。推動電子政務發展的政策、制度和標準規範繼續完善,許多地方制定了相關法規。圍繞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電子政務套用深入推進,富有成效的典型套用不斷湧現。中央和省級政務部門主要業務電子政務覆蓋率已經達到70%。金關、金稅、金盾、金審等一批國家電子政務重要業務信息系統套用進一步深化,取得更大的經濟和社會效益。巨觀經濟管理、財政管理、進出口業務管理等巨觀調控信息系統在有效應對國際金融危機衝擊、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教育、醫療、就業、社會保障、行政審批和電子監察等方面電子政務積極推進,改善和增強了政府為社會公眾提供服務的能力和水平。食品藥品安全、社會治安、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城市管理、質量監管、人口和法人管理等方面電子政務套用持續普及,加強和提升了社會管理能力和水平。縣級以上政務部門普遍建立政府網站,積極開展政府信息公開、網上辦事和政民互動等服務。電子政務基礎設施建設取得成效,國家電子政務網路初步滿足黨委、人大、政府、政協、法院、檢察院各系統推進業務套用的需要,技術支撐能力明顯提高。電子政務信息安全保障系統普遍建立,管理制度規範逐步健全,網路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明顯提升。
(二)“十二五”時期電子政務發展形勢
“十二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是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國家電子政務發展面臨新的環境和要求,正處於轉變發展方式、深化套用和突出成效的關鍵轉型期。
“十二五”時期,我國改革開放繼續深化,加強和改善巨觀調控,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任務加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進程加快;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形勢緊迫;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加大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力度,進一步加強行政管理創新和服務型政府建設要求更高,這些都對電子政務發展提出了更新更高要求。電子政務依託的信息技術手段發生重大變革,超高速寬頻網路、新一代移動通信技術、雲計算、物聯網等新技術、新產業、新套用不斷湧現,深刻改變了電子政務發展技術環境及條件。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和技術創新為國家電子政務發展提供了難得的歷史機遇,必須紮實落實科學發展觀,努力轉變電子政務發展方式,大力推進國家電子政務健康持續發展。
面對新的形勢,必須清醒地認識到電子政務發展中存在著一系列嚴峻挑戰:對發展電子政務作用的認識亟待進一步提高,需要大力提升政務與技術融合程度,不斷縮小套用成效與服務型政府建設需要之間的差距;符合電子政務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亟待健全,需要著力改變統籌不足、政出多門、分散建設、低水平重複、投資浪費等現象;國家電子政務統籌規劃和頂層設計亟待加強,需要著力改變套用發展水平不高和政務信息資源開發利用不足等現狀,加大解決行業與地方間條塊矛盾突出、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難以推進等問題的力度;電子政務建設對國家信息產業發展的拉動作用亟待提升,需要努力提高安全可靠信息技術和產品套用水平,切實轉變電子政務信息安全保障薄弱的現狀。必須科學判斷和準確把握髮展趨勢,採取更加有力的措施,集中力量解決國家電子政務發展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
二、指導思想和發展方針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總目標,以電子政務科學發展為主題,以深化套用和注重成效為主線,轉變電子政務發展方式,充分發揮電子政務套用成效,服務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服務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務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促進服務型政府、責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潔政府建設,走一條立足國情、講求實效、面向未來的電子政務發展道路。
(二)發展方針
1. 必須堅持將科學發展觀貫穿電子政務發展全過程。加快轉變電子政務發展方式,堅持統籌規劃,抓好頂層設計,強調政務與技術深度融合,深化電子政務套用,突出發展質量,注重可持續全面協調發展。
2. 必須堅持把以人為本和構建和諧社會作為電子政務發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以服務社會公眾為中心,圍繞解決經濟社會重大問題和突出矛盾,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作為發展重點,加快服務向基層延伸,提升服務效率和質量,使電子政務惠及全民。
3. 必須堅持把深化套用和突出成效作為電子政務發展的根本要求。切實以提高各級政務部門履行職責能力為目標,最佳化業務流程,創新服務模式,強化套用推廣,加大政務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和管理力度,大力推動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突出建設集約化、套用平台化、服務整體化,進一步提高電子政務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4. 必須堅持創新發展和加強管理的有機統一。積極探索新技術在電子政務中的套用,構建互聯互通和高效服務的技術套用體系。順應發展形勢需要,進一步健全管理體制機制,加強建設、運行和服務管理,開展考核評估,加大安全可靠產品的研發和套用力度,帶動信息產業發展,提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三、發展目標
“十二五”期間,電子政務全面支撐政務部門履行職責,滿足公共服務、社會管理、市場監管和巨觀調控各項政務目標的需要,促進行政體制改革和服務型政府建設的作用更加顯著。
——電子政務統籌協調發展不斷深化。全面推進電子政務頂層設計,符合科學發展的電子政務工作體制和機制不斷完善,統籌協調能力不斷提高。
——套用發展取得重大進展。縣級以上政務部門主要業務基本實現電子政務覆蓋,政務信息資源開發利用成效明顯。政務部門主要業務信息化覆蓋率,中央和省級超過85%,地市和縣區分別平均達到70%、50%以上。
——政府公共服務和管理套用成效明顯。縣級以上政府社會管理和政務服務電子政務水平明顯提高,社會管理和政務服務事項電子政務覆蓋率平均達到70%以上。縣級以下街道(鄉鎮)和社區(行政村)的政務服務事項電子政務覆蓋率分別平均達到50%、30%以上。
——電子政務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取得重大突破。縣級以上政府普遍開展跨地區、跨部門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共享內容和範圍不斷擴大,業務協同能力不斷增強。主要業務信息共享率平均達到50%以上。
——電子政務技術服務能力明顯加強。電子政務基礎設施建設不斷發展,專業技術服務水平持續提升,套用支撐服務能力明顯提高。電子政務網路互聯互通率平均達到85%以上,專業技術服務機構技術服務達標率平均達到60%以上。
——電子政務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持續提升。縣級以上地方電子政務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普遍建立,信息安全基礎設施不斷發展,安全可靠軟硬體產品套用不斷加強,信息系統安全保障取得顯著成績。
四、發展方向和套用重點
(一)加快推動重要政務套用發展
1. 推進業務套用協同發展。堅持統籌協調,充分發揮電子政務基礎設施作用,圍繞解決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點難點問題,優先推進經濟運行、財政管理、綜合治稅、強農惠農、城市管理、國土管理、住房管理、應急指揮、信用監管等一批重要協同業務套用。加大行業與地方套用發展的條塊結合統籌力度,努力構建基礎統一與套用協同的電子政務套用整體發展格局。兼顧行業與地方業務套用發展,行業業務套用發展縱向部署要充分考慮地方實際,加強與地方套用建設和發展銜接。地方要加強行業與當地套用的統籌協調,建設內容納入當地電子政務規劃和年度計畫,做好配套工作,滿足行業業務套用要求,確保縱向互聯互通的行業電子政務套用整體發展。
2. 推進部門業務套用發展。圍繞信息化環境下提升執政和履職能力需要,加強統籌規劃和頂層設計,統籌推進政務部門業務套用發展,全面支撐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發展。加強重要信息系統建設,不斷擴大套用規模,逐步實現套用全業務、全流程和全覆蓋,推動政務與技術深度融合,充分發揮套用成效。加強國民經濟預測預警套用功能建設,提高信息分析和利用能力,創新分析研判的方式和手段,提高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應對能力,提升巨觀調控和科學決策水平。推進法規、規章、政策制定和實施管理,加強實施情況信息採集和落實成效分析評估,支持動態調整,增強科學決策能力。加強信息綜合利用,強化信息分析研判,提高巨觀調控的科學性和預見性,增強針對性和靈活性。推進國家級全民健康保障、住房保障、社會保障、藥品安全監管、食品安全監管、能源安全、安全生產監管、市場價格監管、金融監管、社會信用體系等重點工程建設。
3. 強化政府網站套用服務。加強政府網站建設和管理,促進政府信息公開,推動網上辦事服務,加強政民互動。加大政府網站信息公開力度,不斷豐富公開信息內容,提高公開信息質量,增強信息公開的主動性、及時性和準確性。大力提升政府網站網上辦事能力,以社會公眾為中心,擴大網上辦事服務事項,最佳化辦事流程,不斷提高網上辦事事項的辦事指南、表格下載、網上諮詢、網上申請、結果反饋等五項服務功能覆蓋率,提高便捷性和實效性。推進政府網站政民互動服務發展,建立健全公眾意見及問題的受理、處理及反饋工作機制,實現網上信訪、領導信箱、線上訪談等互動欄目的制度化和規範化,注重民意收集與信息反饋,保障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加強政府網站服務保障和運行維護保障,建立相關制度,明確各方責任,加大管理力度,開展績效評估和考核,大力提高政府網站服務能力。
(二)加強保障和改善民生套用
1. 深化保障和改善民生套用。加快推進勞動就業、社會保障、醫療衛生、教育、文化等套用服務,促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發展。加快推進勞動就業套用,提供公共就業信息發布、需求預測、跟蹤監測和失業預警等服務,促進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統籌推進城鄉社會保障套用,覆蓋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社會保障業務。完善醫療衛生套用,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和藥品供應服務體系,拓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服務覆蓋面。完善重大疾病防控等專業公共衛生業務套用,提高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置能力。完善教育和文化行政管理信息化套用,促進教育公平,為公眾提供優秀文化資源服務。推進交通運輸管理套用,促進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不斷完善。加強水資源管理套用,提高水量水質監測能力,確保水資源安全。
2. 加強縣級政府和基層政務服務套用。加大縣級政府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套用推進力度,不斷創新政務服務方式和手段,促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的套用發展。依託縣級政府電子政務公共基礎設施,開展民政、計生、勞動、教育、衛生、公安、農業等政務服務套用,增加服務內容,擴大服務範圍,加強業務套用系統互聯互通,推進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提高服務水平。深化政務服務中心和各類政務服務視窗等多種渠道服務套用,充分利用已有的基層為民場所和服務設施,推進基層政務服務視窗的套用服務環境建設,配備服務終端、自助終端和輔助設備,加快推進政務服務套用向鄉鎮(街道)和社區(行政村)的延伸。不斷提升基層政務工作人員電子政務套用能力,開展“一站式”服務,為社會公眾提供方便優質、多方式全方位的服務,提高基層服務水平,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三)加強創新社會管理套用
1. 深化社會管理套用。加快推進維護社會秩序、促進社會和諧、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電子政務套用建設,電子政務要在協調社會關係、規範社會行為、解決社會問題、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公正、應對社會風險、保持社會穩定等方面發揮作用。以解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突出問題為突破口,深化社會管理套用,逐步建立覆蓋全面、跟蹤動態、信息共享、功能齊全的社會管理套用服務體系,促進社會管理水平提高。推進實有人口和流動人口管理服務套用,保障人民安居樂業。推進基層社會管理和服務套用,強化基礎工作,促進社區和諧穩定。推進公共安全、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安全生產監管、應急處置管理等套用,為人民民眾提供安全穩定的生活環境。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套用,確保國家生態安全。推進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管理等套用,推動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推進信息網路管理套用,提高對虛擬社會的管理水平。大力推進政務公開和權力陽光運行套用,完善權力網上公開運行和電子監察套用,推進公共權力運行、公共資金使用和公共資源交易等領域的綜合監控套用,促進行政行為的公開公正和透明廉潔。
2. 促進城鎮社會管理創新。加大城鎮社會管理套用推進力度,進一步創新管理模式,不斷提高社會管理科學化水平。加強城鎮人口管理和服務套用,支持“以證管人、以房管人、以業管人”新模式,提高管理服務水平。推進社會治安防控套用,實現城鎮社會治安有效防控。推進城鎮基層社會管理和服務套用,強化城鎮社區自治和服務功能,改善自我管理,提升自我教育,強化自我監督。加強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管理套用,提升自然災害和公共突發事件的預測預警、分析評估、應急處置等能力和水平。推進城鎮基礎設施服務管理套用,建設文明、衛生、宜人、宜居城鎮。加快推進依託電子政務平台促進城鎮基層社會管理和服務套用向街道和社區延伸,提高社區自治和服務功能,實現城市格線劃分、管理聯動,構建城市綜合管理格局。
(四)強化政務信息資源開發利用
1. 建設高質量政務信息資源。推進政務部門依據職能建設政務信息資源,逐步覆蓋業務活動中產生和獲取的各類政務信息。加強政務信息資源建設規劃和計畫的制定,梳理信息內容,明確程式,建立制度,落實責任,提高質量。大力推進基礎信息資源建設,完善基礎信息資源體系,動態完善地理、人口、法人、金融、稅收、統計等基礎信息資源,規範信息採集,保證信息質量,推動套用服務。圍繞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需要,加強巨觀經濟、財政、土地、投資、工業經濟、科技創新、貿易、商品市場、房地產市場、現代農業、服務業等巨觀調控信息資源建設。圍繞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需要,加強食品藥品監管、環境保護、公共安全、流動人口、安全生產監管、質量監管、城鎮綜合管理、網路輿情等社會管理信息資源建設。圍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需要,加強勞動就業、教育文化、社會保障、醫療衛生、社會救助等公共服務信息資源建設。
2. 加強政務信息資源管理。建立健全政務信息資源管理制度,提高政務信息資源管理能力,明確政務信息管理要求,提升政務信息資源管理水平。加強政務信息資源專業管理隊伍建設,建立政務信息資源產生、傳輸、存儲、管理、維護、服務等環節的管理規範和標準,加強政務信息資源管理系統運行維護,保障信息安全,強化信息服務,提高政務信息資源利用成效。加強政務信息資源準確性管理,明確信息來源,建立實時動態更新機制,確保信息及時準確。加強政務信息資源可靠性管理,明確信息管理要求,建立授權信息使用制度,加強信息防篡改和可恢復管理,確保信息安全可靠。加強政務信息資源可用性管理,確保信息真實、準確和完整。加強國家電子檔案管理,確保電子檔案的真實、完整、可用和安全,保存國家歷史記錄。
3. 大力推動信息共享和政務信息資源社會化利用。積極推進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信息共享,豐富信息共享內容,擴大信息共享覆蓋面,提高信息共享使用成效。加強信息共享規劃和計畫制定,建立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的信息共享推進機制,以協同業務需求為導向,明確共享信息內容和程式,確定信息共享部門責任,制定信息共享制度,建立信息共享基礎設施,保障共享信息安全,進一步完善信息共享管理和服務。重點推進地理、人口、法人、金融、稅收、統計等基礎信息資源共享,推進巨觀經濟、財政、國土、投資、工業經濟、科技創新、貿易、房地產、現代農業等巨觀調控信息共享,推進食品藥品監管、環境保護、公共安全、流動人口、安全生產監管、質量監管、社會信用、城鎮綜合管理等社會管理信息共享,推進勞動就業、教育、文化、社會保障、醫療衛生、社會救助等公共服務信息共享。圍繞地市和縣級政府深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套用需要,匯聚在國家、省級集中管理的各類基礎信息資源和重要業務信息,要採取多種方式和手段,為地市和縣級政府深化電子政務套用提供跨層級、跨部門信息共享服務,促進地方政府社會管理和服務水平持續提高。加快推進國家級電子政務信息共享平台建設,為各級政務部門開展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提供支撐服務。建立完善有利於社會化、市場化利用政務信息資源的機制。
(五)建設完善電子政務公共平台
1. 完成以雲計算為基礎的電子政務公共平台頂層設計。積極研究雲計算模式在電子政務發展中的作用,全面分析新技術對電子政務公共平台發展的影響和全方位業務協同、信息資源共享及信息安全保障對電子政務公共平台發展的需求,適時開展以雲計算為基礎的電子政務公共平台頂層設計試點,在此基礎上開展國家電子政務公共平台頂層設計,充分發揮既有資源的作用和新一代信息技術潛能,加快電子政務發展創新,為減少重複浪費、避免各自為政、信息孤島創建技術系統。
2. 全面提升電子政務技術服務能力。鼓勵地方在國家電子政務規劃和頂層設計指導下,在現有基礎上建設集中統一的區域性電子政務雲平台,降低電子政務建設和運維成本,提高電子政務發展質量,增強電子政務安全保障能力。鼓勵電子政務建設的運行維護走市場化、專業化的道路。系統集成資質管理和電子政務管理密切結合,將建設和運維安全可靠、複雜大系統的能力和績效作為系統集成資質評價的重要內容。
3. 制定電子政務雲計算標準規範。加快研究制定基於雲計算的電子政務標準規範,主要包括系統架構、技術標準等技術性標準規範,套用分類服務標準、套用遷移標準、數據管理標準等服務性標準規範,公共平台安全規範、套用安全規範、信息安全規範、服務安全規範等信息安全保障標準規範,績效評價標準、平台和信息管理標準、技術服務管理規範等管理性標準規範。
4.鼓勵向雲計算模式遷移。以效果為導向,推行“雲計算服務優先”模式,制定電子政務公共平台建設和套用行動計畫,明確相關部門的職責和分工,共同推動電子政務公共平台運行和服務。在滿足安全需求、遵從法律法規和業務準備的基礎上,推動政務部門業務套用系統向雲計算服務模式的電子政務公共平台遷移,先期重點推進新建、升級改造的業務信息系統在電子政務公共平台上部署運行,提高基礎資源利用率和套用服務成效。開展電子政務公共平台套用試點示範工作,總結推廣套用服務成功做法和有益經驗。
(六)提高政府信息系統的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1. 建設完善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加強信息安全防護體系建設,建立電子政務網路信任體系、應急處置體系和監管體系。加強政府網站安全管理,實施政務部門網際網路安全接入防護工程。按照國家等級保護和涉密信息系統分級保護的有關要求,建立完善等級保護工作機制,落實涉密信息系統分級保護制度,規範涉密信息系統使用管理。
2. 制定電子政務安全可靠的標準規範。按照安全可靠的要求,保護政府信息系統不被攻破和信息不被竊取泄漏,研究制定政府信息系統的信息安全標準規範。推進安全存儲、數據備份與恢復、主動防護、安全事件監控、惡意代碼防範等信息安全保障。加大電子政務安全可靠軟硬體產品的研製力度,建立套用評估機制,建設安全可靠的電子政務套用。
3. 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系統安全管理。建立完善政府信息系統安全管理制度規範,制定政務部門計算機安全配置和審計制度,建立信息系統安全檢查制度,加強信息安全檢查工作力度,加強對政務部門使用信息技術外包服務的安全管理,不斷提高電子政務信息安全保障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加大工作力度。
加強國家級電子政務部際統籌協同工作制度建設,建立健全部門協同工作機制。地方要結合實際,進一步明確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財政部門、投資審批部門、科技部門、業務部門等職責,不斷完善在統籌規劃、頂層設計指導下的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的工作體系和機制。加強電子政務發展共性基礎性工作,協調電子政務規劃、頂層設計、工程投資、套用建設、系統運維、考核評估等環節的管理。地方和部門要重視電子政務發展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和考核內容,確定分管領導和責任單位及人員,明確目標和任務,精心組織實施,確保認識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二)加強資金保障,提升使用成效。
研究完善適應我國實際情況的電子政務資金投入和管理辦法,實現集中統一、高效、低成本的管理制度。加強電子政務建設發展必需的財政資金保障,調整和最佳化支出結構,統籌各種渠道的建設資金,實行公共基礎設施、業務套用和系統運維的資金分類保障制度,加強資金管理和監督,不斷提升資金使用成效。推進公共基礎設施統建共用和統一運維服務的集中投入,確保基礎設施投入效益,堅決制止重複建設和投資浪費。加強業務套用和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建設投入,滿足部門業務發展需要,深化電子政務套用,持續提升電子政務套用成效。保障電子政務系統運維經費,研究制定部門系統運維費用支出核定標準,落實政務部門系統運維費用,確保電子政務可持續發展。做好政府採購和使用電子政務正版軟體資金保障。加大中西部地區電子政務建設轉移支付力度,地方財政也要加大對貧困地區電子政務建設的轉移支付力度。加強經費使用管理和監督,建立科學、規範的管理制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嚴肅查處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和使用中出現的問題。
(三)加強規劃實施,落實目標任務。
加強電子政務規劃組織落實工作,建立目標一致、方向統一、互聯互通、層級銜接的全國電子政務規劃實施體系。地方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要根據國家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電子政務規劃及規劃實施方案,加強地方規劃與國家規劃銜接,按年度分解目標指標,落實保障措施。加強地方和部門規劃年度實施的統籌管理,建立規劃及年度計畫備案制度和實施監測評估機制,加強對規劃執行情況的監測、評估、督導和工程項目動態跟蹤及實施效果評估。組織開展電子政務發展水平綜合評估,積極開展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政府網站發展的專項評估。建立地方和部門規劃實施年度報告制度和規劃中末期實施成效評估制度,根據變化情況,對規劃適時修訂和完善。大力推進政務公開,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增強規劃實施及修編過程的公開性和透明度。
(四)加強隊伍建設,提高服務能力。
加強行政部門、技術服務單位和專業人員隊伍建設,建設一支規模適當、結構合理、德才兼備、符合不同層次需要的高素質、職業化電子政務管理和服務隊伍。加強行政機構和幹部隊伍建設,建立科學考核評價制度,對任務完成情況實行績效考核,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清正廉潔、作風優良的電子政務幹部隊伍,提高履行職責能力。加強電子政務技術服務單位和專業人員隊伍建設,制定技術服務單位服務評價標準和辦法,建立服務質量、運維保障、技術管理等綜合考核制度,強化隊伍職業道德建設,建立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認證制度,建設一支技能高、專業強、服務優的專業技術服務隊伍,提高技術服務能力和質量。強化運行保障服務工作,地方要建立以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為核心,技術服務單位為主體,專業技術隊伍為基礎,服務制度為保證,合作密切、功能互補、資源共享的電子政務運行保障服務體系,提升系統運維服務能力。充分利用社會專業技術資源,推行運維服務外包,逐步實現技術服務機構和人員規範化管理。重視西部和困難地區的隊伍建設,不斷充實工作力量,改善工作環境和條件。結合實際組織開展培訓工作,不斷提升業務部門工作人員電子政務套用能力,不斷提高專業技術人員政務服務能力。
(五)健全法規制度,促進持續發展。
加強電子政務相關行政法規研究,積極推進電子政務相關法規制度建設,實施依法行政,完善監督措施和辦法,健全行政責任制。開展國家電子政務頂層設計,統籌電子政務發展中整體與局部、行業與地方、建設與套用、統一與分散、管理與服務的關係,促進電子政務全面協調發展。加強電子政務規範性檔案和技術標準制定,規範網路、套用、信息、網站、運維、隊伍等方面建設,逐步覆蓋電子政務全過程。推進業務套用和服務規範化標準化,依據職能結合實際,制定符合套用條件的業務工作規範和服務標準,規範相關職能業務在電子政務條件下的工作程式、內容和要求。開展電子政務理論研究和學科建設,積極學習國外先進經驗。加強電子政務發展指導,建立地方電子政務發展指導工作制度,不斷總結成功做法和經驗,組織開展經驗交流。
附錄:指標及測算說明
表1 “十二五”時期我國電子政務發展主要指標
領 域 | 指 標 | “十二五”末目標 |
政務部門業務信息化 | 中央部委和省級政務部門主要業務信息化覆蓋率 | 超過85% |
地市級政務部門主要業務信息化覆蓋率 | 平均達70%以上 | |
縣區級政務部門主要業務信息化覆蓋率 | 平均達50%以上 | |
政府公共服務和管理套用 | 縣級以上政府社會管理和政務服務事項電子政務覆蓋率 | 平均達到70%以上 |
街道(鄉鎮)政府政務服務事項覆蓋率 | 平均達到50%以上 | |
社區(行政村)政府政務服務事項覆蓋率 | 平均達到30%以上 | |
信息共享 | 主要業務信息共享率 | 平均達到50%以上 |
技術套用服務 | 電子政務網路互聯互通率 | 平均達到85%以上 |
專業技術服務機構技術服務達標率 | 平均達到60%以上 |
1.政務部門主要業務信息化發展指標:政務部門主要業務指政務部門依據“三定方案”所確定的主要職能業務。信息化覆蓋率是指政務部門主要業務實現信息化套用支撐的比例。
通過統計實現信息化支撐的部門主要業務項數與本級主要業務總項數的比例,反映電子政務套用發展的整體水平。計算公式為:主要業務信息化覆蓋率=實現信息化支撐的部門主要業務項數÷本級主要業務總項數。
“十一五”期間,中央部委和省、地市、縣區政府主要業務信息化覆蓋率分別達到80%、60%、40%和25%。考慮到中央部委和省的電子政務基礎條件比較好,通過“十二五”時期的發展,預測中央部委和省級政務部門主要業務信息化覆蓋率超過85%。考慮到地市和縣區電子政務基礎還比較薄弱,發展不平衡。
通過“十二五”時期的發展,地市和縣區將進一步拓展套用的廣度,預測地市和縣區主要業務信息化覆蓋率分別平均達到70%、50%以上。
2.縣級以上政府社會管理和政務服務事項電子政務發展指標:政府社會管理和政務服務事項是指各級政務部門圍繞提升履行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責的需要而確定的管理和服務內容,其中,縣級政府政務服務事項(包括街道(鄉鎮)、社區(行政村))依據全國政務公開領導小組《關於開展依託電子政務平台加強縣級政府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試點工作的意見》所確定的政務服務事項內容。
通過統計實現信息化支撐的社會管理和政務服務事項數占社會管理和政務服務事項總數的比例,反映政府社會管理和政務服務套用發展水平。計算公式:社會管理和政務服務事項電子政務覆蓋率=實現信息化支撐的社會管理和政務服務事項數÷社會管理和政務服務事項總數。
各級政務部門不斷加大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建設力度,通過“十二五”期間發展,依託電子政務平台,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套用將會取得明顯成效,預測縣級以上政府社會管理和政務服務事項電子政務覆蓋率平均將達到70%以上。
依託電子政務平台加強縣級政府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將在“十二五”期間全面深化,推動縣級政府政務服務事項向街道(鄉鎮)、社區(行政村)延伸,考慮到街道(鄉鎮)、社區(行政村)電子政務基礎比較薄弱,條件各異,發展不平衡,預測縣級政府政務服務事項街道(鄉鎮)、社區(行政村)電子政務覆蓋率分別達到50%、30%以上。
3.跨部門、跨地區、跨層級信息共享發展指標:信息共享率是指不同部門、不同地區之間,政務部門依據職能提供共享信息和使用共享信息的比率情況。
通過統計實現共享的部門主要業務信息內容占基礎信息和部門主要業務信息內容總量的比例,反映部門主要業務信息共享的發展水平。信息共享率計算公式:部門主要業務信息共享率=已經共享的部門主要業務信息內容÷部門主要業務信息內容總量。
“十二五”期間,圍繞縣級以上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需要,大力推進跨部門、跨地區、跨層級部門主要業務信息共享,支持業務協同,提高政務部門履行職責的能力,預測部門主要業務信息共享率平均達到50%以上。
4.電子政務技術套用服務發展指標:電子政務網路互聯互通是指各級政務部門區域網路依據需要分別依託政務區域網路和政務外網實現互聯互通,通過統計已經互聯互通的各級政務部門區域網路數量占各級政務部門區域網路總數的比例,反映電子政務網路互聯互通水平。計算公式:電子政務網路互聯互通率=已經互聯互通的各級政務部門區域網路數量÷各級政務部門區域網路總數。大力推進國家電子政務網路建設重點在於互聯互通,通過“十二五”時期發展,預計電子政務網路互聯互通率平均達到85%以上。
專業技術服務機構技術服務達標率是指為各級政務部門電子政務發展提供技術支撐保障服務的企事業單位達到技術服務標準的比例。通過統計專業技術服務機構達到技術服務標準的數量反映專業技術服務機構的技術服務水平。計算公式:專業技術服務機構技術服務達標率=達標的專業技術服務機構數量÷專業技術服務機構總數。“十二五”期間,各級政務部門業務套用信息系統建設快速發展,加強專業技術服務機構對政務部門業務套用發展支撐和保障,制定專業技術服務標準,強化技術服務規範化建設,保障電子政務套用健康發展。通過“十二五”時期發展,預測專業技術服務機構技術服務達標率平均達到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