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通知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印發《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發展“十二五”規劃》的通知
工商辦字〔2012〕2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副省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
“十二五”時期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是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為適應工商行政管理改革發展的新形勢,充分發揮信息化建設在工商行政管理事業發展的支撐和引領作用,提升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能力和水平,推動“十二五”時期工商信息化建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2006-2020年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國家重大信息化工程建設規劃(2011-2015)》、《國家電子政務“十二五”規劃》等有關要求,結合《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貫徹落實國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的意見》,總局制定了《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發展“十二五”規劃》,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認真貫徹落實。各地可據此制定符合本地實際的信息化發展規劃,並報總局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發展“十二五”規劃
“十二五”時期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是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新形勢、新任務對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信息化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顯著提升維護市場秩序能力、高層次提高服務科學發展水平、持續提高消費維權效能、不斷促進監管手段創新、切實履行好市場監管職能的重要內容和手段。為保障“十二五”時期工商信息化整體推進和協調發展,全面加強金信工程建設,充分發揮信息化支撐和引領工商行政管理業務改革發展的重要作用,根據國家“十二五”信息化發展和電子政務發展的有關要求,結合工商行政管理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發展現狀和形勢
(一)“十一五”時期工商信息化的主要成效
“十一五”時期,全系統認真貫徹落實《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十一五”規劃綱要》,以金信工程(一期)項目為重點,大力加強信息化基礎建設,全面推進信息化進程,取得了顯著成效,為“十二五”時期進一步開創工商信息化工作新局面奠定了堅實基礎。
1.工商信息化發展環境進一步最佳化。全系統廣大幹部職工對信息化重要意義的認識更加深刻,對信息化工作更加重視,信息化建設需求更加強烈,信息化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調保障水平進一步提升。
2.工商信息化標準建設進一步加強。總局先後制定發布了《市場主體準入與退出數據規範》等30多部工商信息化標準,頒布了《關於統一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標準的意見》,為推進全系統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奠定了基礎。
3.網路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完善。市局級以上網路覆蓋率達到100%,縣局級連線覆蓋率達到98%以上,各級網路頻寬普遍達到2Mb以上,計算、存儲等設備資源數量和服務能力都有較大增強,信息化基礎建設得到進一步加強。
4.工商信息化套用建設進一步深化。近50%的省建立了涵蓋各類市場主體登記、監管、執法等業務的綜合業務系統,初步形成了上下互動、橫向互通的工作機制。辦公自動化、視頻會議、網路教學、績效考核等系統的建設和套用,進一步規範了業務,提高了效率。
5.公共服務能力和水平進一步提高。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以政府網站為主,積極推進政務公開、信息服務和網上辦事,豐富了服務方式,延伸了服務空間,增強了為企業和社會公眾服務的能力,促進了服務型政府建設。
6.信息資源開發利用水平進一步提升。基本建立了總局、省局兩級數據中心框架,初步實現了全系統主要業務數據的匯總,啟動了數據質量保障提升工作,推進了跨區域信息查詢及聯網套用,開展了與政府相關部門的信息共享和聯合監管,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以及各級黨委政府巨觀決策等提供了有力的信息資源支撐。
7.信息安全保障體系進一步鞏固。加強了對網路、套用、伺服器、終端等的日常維護,開展了以防攻擊、身份認證、訪問控制、安全審計、病毒防護等為主要內容的網路信息安全防範體系建設,基本保障了信息系統的安全可靠運行。
8.信息化機構及人才隊伍進一步壯大。已有部分省(市)局信息化機構納入了行政編制,部分省(市)局信息化機構已經延伸到縣(區)局一級。全系統專職信息化工作人員近7000人,其中專業技術骨幹約占70%,一支高素質、複合型的信息化人才隊伍正在逐步形成。
(二)“十二五”時期工商信息化面臨的形勢
信息化是推動經濟社會變革的重要力量,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信息化,堅持站在國家戰略的高度大力推進信息化,《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再次全面闡述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明確要求“加快經濟社會信息化”,“積極發展電子商務”,“大力推進國家電子政務建設,推動重要政務信息系統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建設和完善網路行政審批、信息公開、網上信訪、電子監察和審計體系。加強市場監管、社會保障、醫療衛生等重要信息系統建設,完善地理、人口、法人、金融、稅收、統計等基礎信息資源體系,強化信息資源的整合,規範採集和發布”。大力推進信息化既是國家“十二五”的重要任務,也是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組成部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堅決貫徹國家發展戰略,把落實“十二五”規劃與推進工商行政管理事業改革發展緊密結合,與履行工商行政管理基本職能緊密結合,與踐行以人為本、執法為民的根本要求緊密結合,堅持把信息化作為提升監管服務水平、推進自身改革發展的重要力量,作為實施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的重要內容。
——“十二五”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是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肩負著新的使命和繁重任務,面臨良好機遇和嚴峻挑戰。努力做到“四個統一”,認真落實“五個更加”,以提高市場監管效能為基本著力點,以提升服務發展水平為努力方向,突出市場監管核心職能,抓好服務發展第一要務,夯實消費維權民眾根基,打造德才兼備幹部隊伍,對工商信息化建設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掌握的各類市場主體信息是國家經濟戶籍信息,是國家重要基礎信息資源,是實時、動態反映國民經濟運行的晴雨表,是諸多以“企業”為對象的電子政務系統的基礎,是國家法人基礎信息庫的重要支撐,是國家和各級政府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促進經濟結構調整的重要依據,也是政府提高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能力和水平的基礎。建設高質量的信息資源庫,加強信息資源的準確性、可靠性、可用性管理,切實保障經濟戶籍信息資料庫的完整準確、持續動態更新及共享是“十二五”工商信息化工作的重心。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市場主體多元化、經營業態多樣化、行銷方式現代化、市場競爭激烈化的新特點以及國務院賦予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規範網路交易與服務、打擊傳銷、反壟斷等新職責,對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課題和挑戰,加重了信息化建設任務。面對日趨複雜、日益繁重的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職能,工商行政管理的監管理念、監管領域、監管方式、監管手段都在發生重大轉變,全面推進信息化建設是提升履行職責能力和破解重點、難點問題的重要途徑,也是推進全方位集成化創新的戰略舉措。
——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進一步提高公共服務水平,是國家電子政務建設的基本要求,也是工商行政管理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落實執政興國第一要務的基本要求。大力加強工商信息化建設,為市場主體提供優質高效服務和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持續提升消費維權工作效能,已經成為工商行政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也是增強工作透明度,規範行政行為,加強社會監督的重要手段。
——當今信息技術正在發生重大變革,雲計算、物聯網、新一代移動通信等新技術、新套用的不斷湧現,不僅改變工商信息化的技術發展環境,也將深刻影響工商行政管理的思想觀念和工作方式。
當前,工商信息化已從區域建設走向上下協同建設,從單項業務套用走向綜合協同業務套用,從單純技術支持業務走向技術與業務相互融合和相互促進,從分散建設、封閉運行走向整體推進、互通共享的新階段,監管執法創新與信息化的融合正逐步由外界推動向內在需求轉變,信息化開始向全方位、多層次、趨整體、重效能發展。工商信息化雖然取得了可喜成績,但在發展過程中還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為:全系統標準統一、動態更新、開放共享的經濟戶籍資料庫尚未完全建成;覆蓋各級各類工商行政管理業務、互聯互通、資源共享、業務聯動的市場主體監管體系尚未形成;工商信息化的頂層設計水平、技術實現方式以及保障措施有待進一步提高和完善等。“十二五”是工商信息化發展的重要時期,機遇和挑戰並存,把握機遇,迎接挑戰,加快推進工商信息化建設,提高金信工程整體效能,促進工商行政管理事業改革發展是歷史賦予我們的重要使命。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與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緊緊圍繞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高監管執法效能、提升服務發展水平、推進自身改革發展的工作目標和主要任務,貫徹落實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和國家電子政務發展要求,以工商信息化科學發展為主題,以加快信息資源開發利用為主線,以提高信息化整體套用水平為重點,以促進工商行政管理集成創新為動力,不斷深化信息技術與工商行政管理業務的融合,加大業務套用系統和信息資源的整合力度,加快以“縱向貫通、橫向互聯、信息共享、業務協同”為目標的信息化一體化步伐,充分發揮信息化的套用成效,為推動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更加自覺服務經濟發展、更加高效加強市場監管、更加有為強化消費維權、更加努力推進依法行政、更加嚴格鍛鍊幹部隊伍提供有力的支撐和保障。
(二)基本原則
工商信息化發展的基本原則是:統籌規劃、協調發展;立足工商、面向社會;整合資源、協同共享;注重創新、實用高效;強化管理、保障安全。
——統籌規劃、協調發展。站在國家信息化發展高度,著眼於工商行政管理全局,進一步加強信息化頂層設計,正確處理區域建設與全局建設、重點建設與整體推進、單項套用系統建設與發揮整體職能作用、統一套用平台建設與改革創新的關係,不斷提高工商信息化建設的整體性、系統性和協調性,避免重複建設和資源浪費,確保工商信息化的可持續發展。
——立足工商、面向社會。必須立足工商行政管理職能,有效提高市場監管效能和公共服務能力,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堅持以人為本,面向社會,以用戶為中心,把為政府有關部門、市場主體、消費者和社會公眾提供高效便捷服務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保證信息系統建設的實用性、易用性、兼容性和擴展性,提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服務能力和服務水平。
——整合資源、協同共享。大力推進信息技術與工商行政管理業務融合,加快整合“煙囪”式業務套用和信息資源,堅持套用系統建設平台化和信息資源組織開放化,打破區域限制、條塊約束和部門壁壘,聯通孤島、協同業務、共享信息,充分發揮信息化的整體效能,構建一體化的工商信息化套用平台。
——注重創新、實用高效。密切關注信息技術發展對工商行政管理業務的影響,有效發揮信息技術優勢,不斷推動工商行政管理機制創新。堅持立足工商行政管理的實際需要,加強信息化建設效能評估,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分步實施、量力而行,既要創新發展,又不盲目追求超前、超大規模,建設適時適用、實效實用的工商信息化。
——強化管理、保障安全。堅持管理與技術並重,採用科學的信息化管理方法,集成先進成熟技術,有效規避信息化建設的實施風險、縮短建設周期、節約建設資金、提高建設成功率。要從管理體制、技術保障和運行服務等方面入手,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信息安全、保密等方面的標準規範和管理規定,不斷提高信息系統安全保障和高效運行能力。
(三)發展目標
“十二五”工商信息化發展的總體目標是:以一體系、一平台、一庫、一體化、一站式的“五個一”工程為主要內容全面推進金信工程建設,促進工商信息化邁上統一規範發展新階段,滿足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的各項工作目標需要,全面支撐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履行職責。加快推進工商信息化“整合、融合、一體化”步伐,充分發揮信息化的整體效能,有效提升市場監管、服務科學發展、消費維權和公共服務能力。
——信息化標準體系基本形成,數據標準高度統一。工商信息化標準體系比較完備,標準統一和執行的長效機制基本形成。到2012年底,對於核心業務數據指標,全系統執行總局發布的數據標準的符合度達到100%;到2013年底,全系統全面執行總局發布的所有強制性標準。
——基礎支撐平台安全、可靠、互聯、暢通,套用支撐能力持續提高。到“十二五”時期末,全系統網路互聯互通率達到100%,網路性能進一步最佳化。在統一的管理體系框架下,全系統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類套用運行在互聯互通的網路平台之上,總局和省局的計算和存儲平台逐步提供核心業務處理能力,雲計算套用取得示範性效果。市局級以上信息安全與運行保障機制普遍建立,安全防護能力不斷增強。
——國家經濟戶籍資料庫基本建立,信息資源整合、套用取得新突破。初期以企業法人數據為主建設“國家經濟戶籍資料庫”,逐步擴展到內資(含私營)企業、外資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等所有市場主體類型,並整合市場主體登記、信用、警示、執法辦案、消費維權、廣告監管、動產抵押、契約管理、商標等各類信息資源。到2012年底,總局、省局兩級數據中心實現數據每日動態更新,關聯顯著增強,支持系統內跨地區、跨部門的行政審批業務協同和市場監管信息共享。到“十二五”時期末,總局、省局兩級數據中心的數據管理範圍基本覆蓋工商行政管理數據標準的所有指標,信息支撐與服務能力不斷增強,市局級以上普遍開展政府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
——一體化市場主體監管業務套用平台建設進程加快,套用不斷取得新成效。到2012年底,基本建立全省區域內的一體化市場主體監管業務套用平台,實現數據的即時獲取和信息無障礙查詢。到“十二五”時期末,基本形成全系統縱向貫通、橫向互聯、信息共享、業務協同的一體化市場主體監管業務套用平台,實現業務間、地區間的關聯、對接。
——一站式公共服務體系不斷完善,公共服務水平明顯提高。到2012年底,工商行政管理職能範圍內的行政許可、行政審批事項可以實現網上線上申請、狀態查詢和結果反饋,商標註冊的網上申請率達到85%以上,完善12315“四個平台”的功能。到“十二五”時期末,形成全系統統一關聯的“一站式、智慧型化”公共服務體系。
三、主要任務
“十二五”期間,工商信息化的主要任務是,按照“整合、融合、一體化”的總體要求,以“五個一”工程為主要內容,全面、科學、深入、持續、協調、創新地推進工商信息化的整體建設和發展。
(一)遵循統一的信息化標準體系
信息化標準是保障互聯互通、信息共享的重要前提和先導,是衡量信息化水平的基本準則。“十二五”期間,要全面貫徹落實《關於統一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標準的意見》,切實加大統一標準執行力度,建立健全統一工商信息化標準工作的長效機制。
1.加強標準制定和修訂工作,不斷完善信息化標準。根據工商行政管理業務工作的發展變化和監管機制的改革創新以及資源共享和全國一體化的需要,全面梳理工商行政管理業務,統籌各方面、各層次需求,加快建立核心業務模型,重點加強數據標準、關鍵業務流程規範、證照及文書格式規範等標準建設,建立工商行政管理系統信息資源目錄體系標準,健全標準動態維護管理工作機制,不斷完善工商信息化標準和標準體系。
2.加強標準監督檢查,強化標準執行力。開展對現有信息系統執行標準情況的清理檢查,凡不符合標準要求的信息系統,於2013年底前完成標準化改造工作。進一步強化標準在項目設計、實施、驗收、運維等各環節的套用,建立健全標準執行制度、績效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保障統一信息化標準的貫徹實施。
3.加強標準的宣傳培訓,全面提高標準意識。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標準的宣傳和培訓工作,把信息化標準工作與加強“四化建設”相結合,使廣大工商行政管理人員了解知曉標準、參與制訂標準、正確理解標準、準確執行標準,使自覺執行統一信息化標準成為全系統的共識和行動。
(二)夯實互聯互通、安全高效的信息化基礎支撐平台
信息化基礎支撐平台是信息系統穩定、高效運行的基礎。“十二五”期間,要不斷擴充和完善網路基礎設施,提升套用支撐能力,健全安全及運行維護保障體系,切實保障工商行政管理業務的順利開展。
1.進一步最佳化完善各級網路系統。總局負責總局至省局級業務骨幹網以及總局網際網路的頻寬升級。各地立足自身做好省局級以下業務專網、網際網路的升級改造,確保從總局到工商所的網路暢通。可充分利用國家電子政務外網資源構造滿足工商行政管理業務套用發展需要的網路。
2.進一步提升軟硬體支撐能力。根據工商行政管理業務套用不斷發展變化的需要,採用虛擬化、智慧型安全、高利用率、節能環保等技術,更新軟硬體設備、改造基礎環境、整合系統資源,逐步構建總局、省局兩級綠色動態數據中心,為各類套用提供穩定、高效、可靠、可擴展的支撐平台。倡導省局採用雲計算技術為市局提供運行、套用平台,提升資源利用率,提高套用支持能力,降低系統整合、信息共享、快速適應、運行管理的成本和難度。
3.進一步增強安全防護能力。按照安全等級保護制度和網路保密有關法規、制度要求,對網路環境和信息系統進行整改,建立、完善信息安全監控系統,加強對網路、伺服器、終端等硬體設備的安全監測,對作業系統、資料庫系統、套用系統等軟體系統的安全審計,對病毒、木馬的有效防範,加強安全管理制度建設和監督,強化安全防範措施和安全檢查,建立健全安全風險評估機制和應急處置工作機制,不斷提高安全防範能力。
4.進一步推進網路信任服務體系建設和套用。以總局信任系統為源點,規範和加強以身份認證、授權管理、責任認定為主要內容的全國統一的網路信任服務體系建設,在各級工商行政管理系統中實現以密碼技術為基礎的身份認證訪問控制,為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間信息系統、數據資源的完全訪問提供保障。
5.進一步加強信息系統容災備份與應急恢復。統籌規劃容災方案,科學設計應急內容,合理分配存儲資源,不斷完善備份策略,定期進行恢復演練,逐步建立本地和異地容災備份中心,組建管理靈活、可靠性高的數據存儲和備份系統,分階段實現數據級和套用級的備份機制,確保重要數據和套用系統安全。總局逐步建立全系統的數據容災備份中心。
6.進一步規範運行維護管理機制。以實現“由單項分散運維向系統科學運維轉變、由人工簡單運維向綜合智慧型運維轉變、由被動運維向主動運維轉變”為目標,採用先進的運維管理技術和合理的服務外包模式,整合分散的設備管理、網路管理、系統管理、安全管理、機房管理等子系統,建立統一的綜合運維服務支撐平台,提升運行維護的整體水平。
(三)建立完整準確、開放共享的國家經濟戶籍資料庫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擁有的市場主體準入監管等信息資源是國家信息化的重要戰略資源。“十二五”期間,堅持以支持各級政府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為導向,全面開展並建成標準統一、信息完整、準確及時、動態更新、開放共享的國家經濟戶籍資料庫,形成全國一體、信息共享、聯網套用的工商行政管理信息資源支撐體系。
1.加快提升數據質量,為工商行政管理業務工作提供信息支撐。按照一數一源的原則,遵循統一的工商信息化標準,依據職能操作,狠抓數據採集源頭建設,規範數據採集流程,完善本地數據質量管理、數據標準動態監測及問題數據追溯功能,確保書式檔案、本地電子數據和上報匯總數據的一致,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各項業務工作提供準確、及時的動態信息支撐,為國家經濟戶籍資料庫建設提供完整的基礎數據。
2.加快完善總局省局兩級資料庫,為國家經濟戶籍資料庫建設提供有力保障。總局建立全系統統一的經濟戶籍信息獲取與數據管理平台,進一步最佳化、完善數據匯總、管理機制,由間接採集向直接採集轉變,實現匯總信息的實時生成和同步更新。進一步整合各類業務信息資源,建立以營業執照註冊號為唯一定位標識,以市場主體信息為主線,關聯疊加各類市場主體監管信息、經營行為信息、執法案件信息以及相關市場客體信息的經濟戶籍資料庫,為國家經濟戶籍資料庫和國家企業法人資料庫建設提供有力保障。
3.加快推進數據套用,不斷提升信息資源綜合效益。總局依託國家經濟戶籍資料庫,建立相關主題中央級在線上查詢和業務審查處理系統,實現市場主體準入、行政審批、協同監管等業務的實時提示、警示、限制,為開展跨區域、跨部門、跨業務的信息資源利用提供保障。省級局的數據中心在保障數據匯總、交換功能的前提下,逐步增強在線上業務處理能力,以集中式、集約化的套用新模式加快推進一體化系統的建設進程。根據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需要以及經濟社會發展形勢變化、社會公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依託兩級數據中心,建立相關數據分析模型,加強對數據的深度挖掘分析,建設綜合分析決策支持服務系統,為本部門及政府決策、企業和社會公眾提供服務。加快推進與發展改革、公安、財政、社保、建設、商務、衛生、海關、稅務、質檢、統計、藥監等有關政府部門的數據共享和交換工作,整合相關信息,提升市場綜合監管能力。
(四)建設資源共享、業務聯動的一體化市場主體監管業務平台
1.強化省局級一體化綜合業務套用平台建設力度,逐步形成全國一體的市場主體監管業務平台。以企業信用分類監管為基礎,以信息共享、互聯互通為重點,按照統一數據標準、統一核心流程、統一內外接口、統一運行調度的設計要求,整合系統、整合軟體、整合數據、整合操作,完善、對接市場主體準入、市場監管、行政執法、消費維權等已有業務套用,推進企業信用監管信息的內聯套用和外聯套用,實現全省範圍內各層級、各條線、各類業務套用在統一業務套用平台上的流轉和處理。不斷拓展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治理商業賄賂、打擊傳銷規範直銷、個體私營非公黨建統計分析、商品市場信用分類監管、農資市場監管、移動執法以及市場風險防範與應急處置指揮等業務套用,積極推進總局與地方局業務協同聯動平台建設,實現各地區、各部門、各條線之間的信息資源共享和業務協同聯動,逐步形成高度融合、全國一體的市場主體監管業務平台。到“十二五”時期末,實現對工商行政管理主要業務的全覆蓋、對業務工作崗位的全覆蓋、對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人員的全覆蓋。
2.強化從粗放式、離散化向集約化、整體化建設模式轉變的力度,協同推進重點業務套用。
——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以食品經營者登記信息為基礎,以營業執照註冊號為定位標識,關聯食品企業生產經營資格許可信息、產品許可信息和食品安全信息,構建支撐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執法、溯源管理、檢驗檢測、信用管理、應急處置、協調協作的食品經營主體及食品安全監管資料庫及信息化網路體系,逐步實現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的網上監管。推進覆蓋生產、流通、消費各環節的食品安全監管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聯動,提高政府部門保障食品安全的整體水平。
——網路商品交易監督管理。實現對網路市場主體的身份識別及對網路交易違法行為的搜尋、發現、定位、取證及跨地域處理,逐步形成全國一體、統分結合、功能齊全、上下聯動的網路商品交易監管體系,提高工商行政管理系統網路監管執法手段和能力。
——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管。建立健全商品質量監測資料庫和查處侵害消費者權益案件資料庫,按照商品質量準入退出制度改革的要求,實現對重要商品進貨、倉儲、銷售、退市的全過程監管,提高監管效能。
——商標註冊及專用權保護。繼續組織實施商標三期項目各階段工程,不斷提高商標註冊與管理的自動化水平。加快建設和完善商標管理信息系統,充分發揮商標數據的更大作用,加大商標註冊和監管信息的共享和商標監管業務協同,為有效利用商標智慧財產權促進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為推進商標戰略實施提供保障。
——廣告監管。整合廣告市場主體準入、廣告行政許可、廣告監測、廣告案件等信息,推進全系統信息共享和聯網套用,提升廣告監管執法效能。
——全國營業執照電子副本。實施營業執照電子副本“一照通”,實現對市場主體的電子標識,解決移動執法、精確定位、快速核對、信息共享、執照防偽、數據實時採集等問題,促進相關政府部門間的協同執法,提高政府部門的市場監管力度,推進電子政務向縱深發展。
3.強化政務信息系統建設的力度,提升政務管理綜合效能。深化日常辦公、公文流轉、檔案管理、局務公開、信息統計等內部工作的信息化套用,按照有關部門的要求,逐步將人事管理、財務管理等納入內部管理平台,規範工作流程,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進一步加強行政效能電子監察、服務質量評價、績效考核等系統建設,充分利用信息化強化對行政許可、行政審批、行政處罰等行為的規範約束和實時監控,加強工作績效考核,促進勤政廉政建設。
(五)構造“一站式、智慧型化”的公共服務系統
圍繞建設服務型政府要求,按照以用戶為中心的理念設計、建設各級網站,切實加大政府網站信息公開發布力度,積極推進政府網站互動服務,大力加強網上輿情的把握和引導,不斷規範和改進網站展示形式,進一步提升網站的建設水平和服務能力。整合網站和服務資源,完善網上行政審批事項,不斷擴展網上工商行政管理服務業務,增加智慧型分析、判斷、定位、自動分發、接收處理等功能,逐步形成內容豐富、功能齊全、及時主動、形象統一的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政府網站門戶。加快改造業務套用系統,實現與網站系統的無縫互動,解決人工干預多、跨地域跨部門處理流轉難等問題,逐步形成全系統統一關聯的一站式公共服務服務體系。
按照以人為本、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要求,繼續完善省、市12315“四個平台”的功能,推進12315信息系統向“一會兩站”、12315“五進”基層消費維權網路的延伸,提升12315中心標準化和效能化建設,整合、關聯12315系統與相關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業務系統資源,充分發揮12315資源服務保障和改善民生、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健全工商信息化工作機構
1.加強信息化工作的統一領導。切實把信息化工作做為“一把手”工程,主要領導要直接參與信息化重要決策,親自協調推動信息化項目實施,帶頭營造信息化建設與套用的良好氛圍。建立健全信息化領導小組工作機制,加強信息化統一領導工作的常規化和制度化建設。
2.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機構。落實人員和編制,強化統一管理職能,不斷提高信息化決策的執行和組織實施水平。信息化機構要實現從單純技術保障向技術與管理並重的轉變。
3、加強信息化人員配備。堅持“省局配強,地市局配精,縣區局配全”的原則,根據地區發展的差異,到“十二五”時期末,省局級信息化機構至少配置1-2名既熟悉工商行政管理業務、又精通信息技術管理的信息化領導幹部和5-8名專業技術人員。市局級信息化機構至少配置1名既熟知信息技術、又通曉工商行政管理業務的信息化技術管理幹部和2-4名專業技術人員。縣局級信息化機構至少配置1-2名專職技術人員。積極發揮各級信息化機構班子中技術領導的組織執行與決策參謀的功能作用。同時,注重充實配備高水平的信息技術專業人才。把掌握信息化技術作為工商行政管理幹部的基本技能和手段,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各業務部門要力爭有1-2名熟悉信息化技術和管理的幹部,工商所要有1名專職或兼職信息員。
(二)切實加強隊伍建設,為信息化持續發展提供人才保障
1.進一步加強對信息技術人員的知識和技能培訓,不斷提高技術人員的信息化建設和管理水平。創新培訓方式、方法,加強專項和認證培訓,大力開展與高等院校或專業培訓機構的合作,培養高端信息化技術管理人才,鼓勵信息技術人員開展自我培訓和學習提高。
2.進一步加強對各級工商行政管理幹部的信息化培訓,提高工商行政管理系統信息化整體素質和套用水平。要形成長期、制度化、形式多樣的全員信息化培訓模式,把信息化培訓納入總局行政學院的培訓計畫,在各類主題培訓班設定信息化相關課程。依託總局網路教學平台開展多種形式的學習交流等活動,不斷提升全系統的信息化套用能力和監管服務水平。
3.進一步健全完善人才建設機制,為工商信息化持續發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採取引進、交流、認證、培訓等多種方式,重點培養造就一批技術精湛的信息化技術專家型人才和既熟悉工商行政管理業務、又懂得信息技術的跨領域複合型人才,努力建設一支技能高、專業強的信息化技術隊伍和業務精、作風優的信息化幹部隊伍。進一步改善和提高技術人員待遇,創造適合技術人員發揮特長的工作環境。
(三)切實理順工作機制,確保信息化建設協調有序推進
1.建立健全業務與技術橫向互動的工作機制。信息化部門要加強對信息化工作的統籌,對業務部門提出的需求進行科學論證、通盤考慮、最佳化組合,綜合協調信息化建設的各個方面,提出科學、合理的信息化解決方案;要在涉及多個業務部門的信息化項目中承擔起牽頭組織和協調工作,保證項目成功建設和推廣維護。業務部門在發揮需求主導作用的同時,要全過程參與相關信息化工作,尤其在需求、立項、建設、驗收以及使用、推廣、完善等各個環節發揮重要作用,切實把信息系統建設好、套用好、維護好。
2.建立全系統上下協同建設的工作機制。要牢固樹立“全國一盤棋”的思想,逐步形成全系統上下協同、步調一致、整體推進的信息化工作機制。總局要和地方局密切溝通協調、加強頂層設計、實施分類指導。各地要在總局頂層設計的架構下做好本地區的業務、數據、套用和技術的分級架構設計,認真貫徹落實總局下發的有關工商信息化建設的檔案,包括規劃、標準、意見、制度、方案等。
3.努力提高基層信息化套用水平。各地信息化建設要堅持需求來源基層、服務面向基層的導向,在資金、設備、技術、人員等方面向工商所傾斜,確保所有工商所每個工作人員1台計算機,夯實基層基礎。積極推進移動監管執法系統建設,為基層工商所一線執法人員配備相應的移動執法終端和數據採集設備,提升一線的監管執法水平和業務數據採集水平。
(四)切實採取有效措施,不斷提升信息化建設管理水平
1.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制度,實現對信息化項目建設的全過程管理。建立信息化項目立項評審制度,對項目的可行性進行綜合評估,保證項目的前瞻性、科學性、實用性和系統性。加強項目實施環節管理,嚴格執行政府採購、工程監理、契約管理等制度。建立健全項目管理責任制,加強質量監督檢查,強化廉政風險防控,建設“陽光工程”。
2.強化信息化績效考核,建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研究制訂合理、可行的信息化建設進度、質量、效果等考核指標,將信息化建設成效納入年度工作考核內容,通過加強績效考核工作,促進信息化建設責任與權利緊密結合,建立健全信息化建設激勵約束機制。
3.運用信息化手段管理信息化工作。加強信息化項目管理,建設支持各類信息化管理制度的信息系統,實現對信息化工作的全過程、全周期、全方位管理,提升信息化工作效率,規範信息化工作流程。
(五)切實加強規劃實施,不斷加大資金投入
加強規劃組織落實工作,兼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與地方政府業務套用發展。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信息化建設要同時為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服務,充分考慮當地實際,加強與地方套用建設銜接,加強行業套用與地方套用的統籌協調,主動爭取把工商信息化建設納入當地信息化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做好資金保障和項目支持,努力保證工商信息化與地方信息化協同推進。
各地要根據信息化工作的需要,將信息化專項經費納入工商行政管理年度經費預算,統籌安排信息化經費。主動積極爭取地方政府相關部門的大力支持,加大對信息化建設資金的投入,保證系統建設和運行維護資金的持續投入。要加強資金使用管理和監督,實行專款專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總局將根據中央有關精神和工商信息化的實際需要,繼續加強對相關地方局的信息化援助力度,給予西部地區一定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