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鐵路總局

鐵道部合併調整後,國家鐵路總局歸入交通運輸部管理,國家鐵路總局將成立的中國鐵路集團總公司劃入國資委管理,全面接收全國鐵路系統資產和人員。 國家鐵路總局與國鐵集團實行政企分離體制。 2018年前基本完成鐵路體制改革任務,調整後的國家鐵路總局由交通運輸部管理。

機構概述

國家鐵路總局是根據黨的十八大會議精神要求,按照新一輪“大部制”改革方案及《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草案)》組建的一個新機構。
鐵道部合併調整後,國家鐵路總局歸入交通運輸部管理,國家鐵路總局將成立的中國鐵路集團總公司劃入國資委管理,全面接收全國鐵路系統資產和人員。國家鐵路總局與國鐵集團實行政企分離體制。2014—2018年,按照鐵路發展規劃、資產運營情況,成立北部、南部和中部三個集團公司,從國家鐵路集團中分離實行市場化經營。組建國家鐵路控股公司加強鐵路運營的調度和控制。各鐵路局、鐵路系統舉辦的衛生、教育機構移交地方管理。現在鐵路公安已經移交公安部統一管理。2018年前基本完成鐵路體制改革任務,調整後的國家鐵路總局由交通運輸部管理。

背景資料

《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草案)》,要根據黨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行政體制目標,深化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堅持積極穩妥、循序漸進、成熟先行,把職能轉變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繼續簡政放權、推進機構改革、完善制度機制、提高行政效能,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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