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甘肅監管辦公室

國家能源局甘肅監管辦公室是由國家能源局派駐甘肅省的正廳級監管機構,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能源局的授權,履行對全省能源行業的監管職責。 其前身是國家電監會於2006年在甘肅省設立的甘肅電監辦,根據今年3月全國人大十二屆一次會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國家電監會和國家能源局進行重組,組建新的國家能源局。 新組建的國家能源局已於今年6月正式成立,同時,包括甘肅電監辦在內的全國18個原國家電監會派出機構也由國家能源局實行垂直管理。

國家能源局甘肅監管辦公室是由國家能源局派駐甘肅省的正廳級監管機構,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能源局的授權,履行對全省能源行業的監管職責。其前身是國家電監會於2006年在甘肅省設立的甘肅電監辦,根據今年3月全國人大十二屆一次會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國家電監會和國家能源局進行重組,組建新的國家能源局。新組建的國家能源局已於今年6月正式成立,同時,包括甘肅電監辦在內的全國18個原國家電監會派出機構也由國家能源局實行垂直管理。近日,國家能源局根據中央編辦批覆,對各派出機構的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製作了明確規定,標誌著各派出機構正式成立並開始正常運行。
國家能源局甘肅監管辦公室內設綜合、市場監管、行業監管、電力安全監管、資質管理、稽查等6個處室,主要職責是:監管電力市場運行,規範電力市場秩序;監管電網和油氣管網設施的公平開放;監管電力調度交易,監督電力普遍服務政策的實施;負責電力等能源行政執法工作,依法查處有關違法違規行為,監督檢查有關電價;負責除核安全外的電力運行安全、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工程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以及電力應急和可靠性管理,依法組織或參與電力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負責電力業務許可及依法設定的其他行政許可;負責法律法規授權以及國家能源局下達或交辦的有關事項監管。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