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山東監管辦公室

國家能源局山東監管辦公室是一家統籌油氣等能源領域的綜合監管辦公單位。

基本信息

2013年12月2日上午,山東省電監辦正式換牌升級為國家能源局山東監管辦公室,職能從單一的電力監管轉變為統籌油氣等能源領域的綜合監管,這意味著我省開啟了能源行業管理和市場監管全面融合新時期。

根據今年3月全國人大十二屆一次會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國家能源局和國家電監會進行撤併,組建新的國家能源局。同時,包括山東電監辦在內的全國18個派出機構整建制劃入國家能源局。

根據11月初《中央編辦關於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設定的通知》的規定,國家能源局在華北、東北、西北、華東、華中和南方設定六個區域監管局,在山東、陝西、甘肅、貴州等12個省(自治區)設立監管辦公室,接受所在區域監管局業務指導。

根據規定,國家能源局山東監管辦主要職責包括,監管全省電力市場運行,規範電力市場秩序;監管電力調度和交易結算,監督檢查有關電價和各類輔助服務收費標準;監管電網和油氣管網設施的公平開放;負責除核電安全外的電力運行安全、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工程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以及電力應急和可靠性管理等。其中,稽查處負責電力、油氣等能源行政執法,依法查處有關違法違規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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