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福清調查隊

機構沿革

一、福清市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簡稱“農調隊”),成立於1984年7月,為副科級事業單位,人員編制8人,開展農村住戶、農產量調查、農村固定資產投資、農價和農產品中間消耗、水產品抽樣調查。
二、福清市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簡稱“城調隊”),成立於1995年5月,為副科級事業單位,人員編制5人,主要開展城鎮居民住戶調查和物價調查、工業品價格調查等業務。
三、1999年8月,成立福清市企業調查聯絡站,為股級單位,掛靠市統計局,事業編制2人,開展規模以下工業企業和個體工業品調查等業務。
四、2006年12月31日,原 “農調隊”、“城調隊”、“企業調查聯絡站”三個單位合併,成立國家統計局福清調查隊,為正科級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管理。

機構職責

國家統計局福清調查隊既是政府統計調查機構,也是統計執法機構,依法獨立行使統計調查、統計監督的職權,獨立向上級調查隊上報調查結果,並對上報的調查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同時,承擔地方政府委託的各項統計調查任務。
(一)完成國家統計局布置的各項統計調查任務;
(二)接受地方政府交辦的有關調查任務;
(三)完成上級調查隊交辦的地方調查任務;
(四)協助完成重大國情國力普查任務;
(五)負責查處調查隊組織實施的統計調查中發生的統計違法行為;
(六)完成國家統計局和上級調查隊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協調、管理調查隊政務:負責調查隊行政和後勤工作、人事教育工作、財務和財產工作;協助隊領導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綜合治理工作;參加規劃和組織實施統計信息化建設。
(二)、綜合科:負責有關統計調查資料公布、開發、編輯和管理工作;負責統計信息工作;組織貫徹實施國家統計調查制度和國家統計標準;負責調查隊的基礎基層建設工作;管理協調調查隊開展的統計調查項目;負責調查隊統計法制工作。
(三)、農村調查科:組織實施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開展農作物播種面積、農產量、農產品生產價格和中間消耗、農村住戶等調查以及其他農業增加值核算相關調查;蒐集農村農業有關信息。
(四)、城鎮調查科:組織實施城鎮住戶調查、工業價格、房地產與建築業價格、固定資產投資價格、居民消費價格和服務業價格等調查。
(五)、企業調查科:組織實施規模以下工業調查、開展企業集團調查、企業景氣調查、採購經理調查、市場占有率調查以及其他社會經濟監測調查、組織實施資質等級外建築業調查;組織實施限額以下批發零售貿易、住宿和餐飲業調查;組織實施部分服務業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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