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職責
(一)研究提出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進出口總量計畫;協調救災等重點用糧計畫。(二)研究分析國內、國際的糧食形勢和動態,提出國家巨觀調控的政策建議,組織實施對糧食流通的巨觀調控。承擔全國糧食流通巨觀調控的具體工作。
(三)研究提出中央儲備糧的規模、總體布局和收購、銷售、進出口總量計畫,並督促實施;指導完善糧食儲備體系。
(四)研究提出收儲、動用中央儲備糧的建議;提出中央儲備糧油輪換計畫的審核意見並督促實施。
(五)負責指導協調最低收購價糧食等政策性糧食的購銷和糧食產銷合作。
(六)承擔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有關工作,健全糧食監測預警體系和應急機制。
(七)負責組織和指導全國糧食流通統計工作,研究制定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糧食流通統計調查體系。
(八)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