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丹江口庫區及上游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的通知

二、請河南省、湖北省、陝西省人民政府做好《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制定實施方案,明確工作分工,完善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 三、請國務院有關部門結合各自職能分工,加強對《規劃》實施的支持和指導,在政策實施、資金安排、體制創新等方面給予支持。 四、我委將按照國務院的批覆精神,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和督促檢查,會同河南省、湖北省、陝西省人民政府做好《規劃》實施情況的評估工作,及時向國務院報告重大問題。

河南省、湖北省、陝西省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委、直屬機構:
根據《國務院關於丹江口庫區及上游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的批覆》(國函〔2012〕150號),現將《丹江口庫區及上游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印發你們,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丹江口庫區及上游地區自然資源較為豐富、生態系統獨具特色、特色產業基礎較好、基礎設施初具規模,是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的水源區,承擔著保障調水水質安全和實施移民搬遷安置的歷史性任務。要認真領會國務院的批覆精神,把《規劃》實施作為保障南水北調中線工程順利實施、推動生態文明建設、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重要舉措,以《規劃》實施為契機,進一步增強庫區及上游地區自我發展能力,改善生產生活條件,確保庫區水質安全,努力建設經濟發展、社會和諧、生態良好、生活富裕的生態文明區域。
二、請河南省、湖北省、陝西省人民政府做好《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制定實施方案,明確工作分工,完善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按照《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進一步加大支持力度,積極創造條件,有序推進《規劃》實施。大力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切實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嚴格保護耕地和基本農田,加強水污染治理和水土保持,有效改善庫區及上游地區生態環境。《規劃》實施涉及的重大政策和建設項目按程式另行報批。
三、請國務院有關部門結合各自職能分工,加強對《規劃》實施的支持和指導,在政策實施、資金安排、體制創新等方面給予支持。要加強部門之間的溝通和協調,指導和幫助解決《規劃》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為推進《規劃》實施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
四、我委將按照國務院的批覆精神,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和督促檢查,會同河南省、湖北省、陝西省人民政府做好《規劃》實施情況的評估工作,及時向國務院報告重大問題。
附屬檔案:丹江口庫區及上游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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