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組織實施2013年國家信息安全專項產品測試工作的通知

發改辦高技[2013]3193號
中直管理局、公安部、國家保密局、國家質檢總局、國家密碼局、中科院辦公廳(室),有關省、市發展改革委,有關中央企業:
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組織實施2013年國家信息安全專項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辦高技[2013]1965號)的工作要求,經商公安部、國家質檢總局、國家保密局、國家密碼管理局等部門,現委託有關測試機構,對2013年國家信息安全專項(以下簡稱《專項》)項目產品進行測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共有59個項目產品參加《專項》公開測試(具體名單詳見附屬檔案1)。
二、測試工作由公安部會同國家質檢總局、國家保密局、國家密碼管理局組織公安部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公安部計算機病毒防治產品檢驗中心、國家保密科技測評中心、中國信息安全測評中心、國家計算機網路應急技術處理協調中心、國家密碼管理局商用密碼檢測中心、中國信息安全認證中心等機構開展。
三、各相關測試機構在2014年1月6日至2014年1月15日之間正式受理項目單位的測試申請,並開展相關測試工作。各測試機構的分工詳見附屬檔案2。有關測試方案、測試要求、測試所需提交的材料、測試具體流程和各測試機構聯繫方式等信息將於2013年12月31日前公布。
四、測試合格的項目產品,將依照現有的管理規定,獲得公安部頒發的《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銷售許可證》、中國信息安全測評中心頒發的《信息技術產品安全測評證書》、中國信息安全認證中心頒發的《國家信息安全產品認證證書》(如適用)、國家密碼管理局頒發的《商用密碼產品型號證書》(如適用)、國家保密科技測評中心頒發的《涉密信息系統產品檢測證書》(如適用)。
五、各項目單位要按測試要求準備相關材料和測試樣機,按時向相關測試機構提交正式測試申請。測試工作截止到2014年4月15日,測試期內,參加測試的產品一次檢測不通過,可在改進完善後再次參加測試。未在2014年1月15日前提交測試材料和樣機產品,以及在2014年4月15日前未通過測試的產品,將不列入專項支持範疇。相關測試費用由項目單位自行承擔。
六、請公安部將測試結果匯總後送國家發展改革委,並向社會公開發布。
附屬檔案:1、參加測試的項目產品名單
2、相關測試機構名單及分工安排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2013年12月26日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