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組織實施2009年企業技術中心創新能力建設專項的通知

(二)以國家認定企業技術中心所在企業為依託,重點支持對產業發展和結構最佳化升級有重要帶動作用的優勢骨幹企業,建設較為系統的前瞻性技術研發設施、工程研究試驗設施、系統集成驗證平台等綜合性基礎設施。 (一)申報條件:2007年國家認定企業技術中心評價得分70分及以上(不含承擔企業技術中心創新能力項目未驗收的企業)或2007年被認定為國家企業技術中心。 (三)請主管部門於2009年1月16日前,將審查合格的資金申請報告和有關附屬檔案等一式三份報送我委高技術產業司。

發改辦高技[2008]2736號
國務院有關部門辦公廳,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經貿委(經委),計畫單列企業集團,中央管理企業:
為貫徹落實《國家自主創新基礎能力建設“十一五”規劃》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擴大內需,加快自主創新和結構調整的部署,進一步推進企業技術中心的建設和發展,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和市場競爭力,2009年我委將繼續組織實施國家認定企業技術中心創新能力建設專項。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目標: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為主線,推動創新資源向企業集聚。通過專項實施,引導和扶持一批行業骨幹企業加大科技投入,構建有利於實現關鍵技術突破、有利於結構調整和技術升級,有利於增強企業發展後勁、有利於提高產業競爭力的自主創新支撐平台,為培育一批具有較強自主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的優勢骨幹企業奠定基礎。
二、支持重點:
(一)重點圍繞國民經濟主要產業領域,特別是信息、生物醫藥、新材料、航空航天、裝備製造、農業以及節能、環保、戰略性資源開發、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等可持續發展的重要領域,加強自主創新基礎設施建設。
(二)以國家認定企業技術中心所在企業為依託,重點支持對產業發展和結構最佳化升級有重要帶動作用的優勢骨幹企業,建設較為系統的前瞻性技術研發設施、工程研究試驗設施、系統集成驗證平台等綜合性基礎設施。
三、具體要求
(一)申報條件:2007年國家認定企業技術中心評價得分70分及以上(不含承擔企業技術中心創新能力項目未驗收的企業)或2007年被認定為國家企業技術中心。
(二)主管部門應根據投資體制改革精神和《國家高技術產業發展項目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按照專項目標和重點要求,結合本單位、本地區實際情況,認真做好組織和備案工作,組織編寫資金申請報告(編制要點見附屬檔案,報告需由甲級資質的工程設計、諮詢單位編寫),並對資金申請報告及相關附屬檔案(如銀行貸款承諾、自有資金證明等)進行認真核實,負責對其真實性予以確認。
(三)請主管部門於2009年1月16日前,將審查合格的資金申請報告和有關附屬檔案等一式三份報送我委高技術產業司。並試行網上申報。請通過註冊獲得網上申報用戶和密碼,具體使用說明見管理系統的用戶手冊。
(四)此項工作職能屬於省級發展改革委的由省級發展改革委審核後行文上報我委;此項工作職能屬於省級經委(經貿委)的由省級發展改革委會同省級經委(經貿委)聯合行文報送我委;國務院有關部門、計畫單列企業集團、中央管理企業可直接申報。
(五)在主管部門審核申報的基礎上,我委將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則,組織專家評審,擇優支持。
附屬檔案:企業技術中心創新能力建設項目資金申請報告編制要點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廳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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