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生態旅遊示範區

2013年12月,國家旅遊局、國家環保部公布了2013年國家生態旅遊示範區名單,共39家。 6、沙漠戈壁型以沙漠或戈壁或其生物及其生境為主而建設的生態旅遊區,這類區域適於開展觀光、探險和科考等活動。 1、申報:滿足《國家生態旅遊示範區管理規程》第九條規定的基本條件的申報單位,向省級旅遊與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確定的機構提出申請,提交申報檔案。

一、發展沿革

2001年由當時的國家旅遊局、國家計委、國家環保總局共同提出,共同制定認定標準,經相關程式共同評定的榮譽稱號。
2007年7月,國家旅遊局、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共同授予東部華僑城“國家生態旅遊示範區”的榮譽稱號,東部華僑城成為中國首個獲得此項殊榮的旅遊區。同年,發布了《東部華僑城國家生態旅遊示範區管理規範》。
2008年11月,全國生態旅遊發展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當時國家旅遊局在制定《全國生態旅遊示範區標準》,並在會上發布了徵求意見稿。
2010年由國家旅遊局提出,聯合環保部和兩家機構起草了《國家生態旅遊示範區建設與運營規範(GB/T26362-2010)》。
2012年9月,由國家旅遊局和環境保護部聯合制定了《國家生態旅遊示範區管理規程》和《國家生態旅遊示範區建設與運營規範(GB/T26362-2010)評分實施細則》,並頒布實施。
2013年12月,國家旅遊局、國家環保部公布了2013年國家生態旅遊示範區名單,共39家。

二、相關概念

生態旅遊

是指以可持續發展為理念,以保護生態環境為前提,以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為準則,並依託良好的自然生態環境和獨特的人文生態系統,採取生態友好方式,開展的生態體驗、生態教育、生態認知並獲得心身愉悅的旅遊方式。

生態旅遊示範區

是以獨特的自然生態、自然景觀和與之共生的人文生態為依託,以促進旅遊者對自然、生態的理解與學習為重要內容,提高對生態環境與社區發展的責任感,形成可持續發展的旅遊區域。
生態旅遊區分類:根據資源類型,結合旅遊活動,將生態旅遊區分為七種類型:
1、山地型
以山地環境為主而建設的生態旅遊區,適於開展科考、登山、探險、攀岩、觀光、漂流、滑雪等活動。
2、森林型
以森林植被及其生境為主而建設的生態旅遊區,也包括大面積竹林(竹海)等區域。這類區域適於開展科考、野營、度假、溫泉、療養、科普、徒步等活動。
3、草原型
以草原植被及其生境為主而建設的生態旅遊區,也包括草甸類型。這類區域適於開展體育娛樂、民族風情活動等。
4、濕地型
以水生和陸棲生物及其生境共同形成的濕地為主而建設的生態旅遊區,主要指內陸濕地和水域生態系統,也包括江河出海口。這類區域適於開展科考、觀鳥、垂釣、水面活動等。
5、海洋型
以海洋、海岸生物及其生境為主而建設的生態旅遊區,包括海濱、海島。這類區域適於開展海洋度假,海上運動、潛水觀光活動等。
6、沙漠戈壁型
以沙漠或戈壁或其生物及其生境為主而建設的生態旅遊區,這類區域適於開展觀光、探險和科考等活動。
7、人文生態型
以突出的歷史文化等特色形成的人文生態及其生境為主建設的生態旅遊區。這類區域主要適於歷史、文化、社會學、人類學等學科的綜合研究,以及適當的特種旅遊項目及活動。

國家生態旅遊示範區

是生態旅遊區中管理規範、具有示範效應的典型。凡經過相關標準確定的評定程式後,可以獲得國家生態旅遊示範區(以下簡稱示範區)的稱號。該區域具有明確地域界限,同時也是全國生態示範區的類型或組成部分之一。

三、相關規範檔案

《國家生態旅遊示範區建設與運營規範(GB/T26362-2010)》
《國家生態旅遊示範區建設與運營規範(GB/T26362-2010)》評分實施細則
《國家生態旅遊示範區建設與運營規範指引》
《國家生態旅遊示範區管理規程》

四、申報認定程式

申報程式主要有:申報、評估、驗收、公告、批准和覆核六個階段。
1、申報:
滿足《國家生態旅遊示範區管理規程》第九條規定的基本條件的申報單位,向省級旅遊與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確定的機構提出申請,提交申報檔案。
受理申報的機構自收到申報檔案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依據《規範》及《評分實施細則》,聯合進行初評、篩選工作,對符合條件的申報單位,通過省級旅遊和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共同向國家有關評定機構推薦。
2、技術評估:
國家有關評定機構自接到申報檔案(含初評意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材料審核。對申報檔案合格的單位,60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技術評估;申報檔案不合格的,待其補充完善,重新提交。
國家有關評定機構應當在技術評估結束後30個工作日內,向省級旅遊與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申報單位反饋書面評估意見;發現問題的,要求及時進行整改。
3、考核驗收:
技術評估合格,或已按要求對技術評估發現的問題整改合格,並經省級旅遊與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確定的機構核實後,申報單位可通過省級旅遊與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向國家有關評定機構提出現場考核驗收申請。
國家有關評定機構收到考核驗收申請後,在60個工作日內組織相關管理人員及專家開展考核驗收。
4、公示公告:
對達到標準並通過考核驗收的申報單位,在相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7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收到的投訴和舉報問題,國家有關評定機構應當進行現場核查,也可委託省級旅遊與環境保護主管部門進行核查,作出相應決定。
5、批准授牌:
對公示期間未收到投訴和舉報,或投訴和舉報問題經調查核實、整改完善的單位,授予“國家生態旅遊示範區”稱號,並頒發證書及標牌。
6、覆核管理:
對示範區實行“動態管理、能進能退”的覆核管理機制。
已授予稱號的示範區每年11月底前將本年度工作總結和下年度工作計畫報國家、省級旅遊與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工作總結應著重分析示範區在生態旅遊發展、規劃建設、運營管理、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具體實踐。
對已授予稱號的示範區每3年組織一次覆核。覆核工作由國家有關評定機構統一組織實施,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旅遊與環境保護主管部門配合。

五、國家生態旅遊示範區名錄

2007年國家生態旅遊示範區名單

廣東省深圳市東部華僑城國家生態旅遊示範區

2013年國家生態旅遊示範區名單

北京市:
1.南宮國家生態旅遊示範區
2.野鴨湖國家生態旅遊示範區
天津市:
1.盤山國家生態旅遊示範區
上海市:
1.明珠湖·西沙濕地國家生態旅遊示範區
2.東灘濕地國家生態旅遊示範區
重慶市:
1.天生三橋·仙女山國家生態旅遊示範區
內蒙古自治區:
1.(興安盟)阿爾山國家生態旅遊示範區
遼寧省:
1.(大連市)西郊森林公園國家生態旅遊示範區
吉林省:
1.(長春市)蓮花山國家生態旅遊示範區
黑龍江省:
1.(伊春市)湯旺河林海奇石國家生態旅遊示範區
2.(哈爾濱市)松花江避暑城國家生態旅遊示範區
江蘇省:
1.(泰州市)溱湖濕地國家生態旅遊示範區
2.(常州市)天目湖國家生態旅遊示範區
浙江省:
1.(衢州市)錢江源國家生態旅遊示範區
2.(寧波市)滕頭國家生態旅遊示範區
安徽省:
1.(黃山市)黃山國家生態旅遊示範區
福建省:
1.(南平市)武夷山國家生態旅遊示範區
2.(龍巖市)梅花山國家生態旅遊示範區
江西省:
1.(上饒市)婺源國家生態旅遊示範區
2.(吉安市)井岡山國家生態旅遊示範區
山東省:
1.(煙臺市)崑嵛山國家生態旅遊示範區
河南省:
1.(焦作市)雲台山國家生態旅遊示範區
2.(平頂山市)堯山·大佛國家生態旅遊示範區
湖北省:
1.(神農架林區)神農架國家生態旅遊示範區
湖南省:
1.(長沙市)大圍山國家生態旅遊示範區
2.(郴州市)東江湖國家生態旅遊示範區
廣東省:
1.(韶關市)丹霞山國家生態旅遊示範區
廣西壯族自治區:
1.(賀州市)姑婆山國家生態旅遊示範區
四川省:
1.(西昌市)邛海國家生態旅遊示範區
2.(巴中市)南江光霧山國家生態旅遊示範區
貴州省:
1.(黔南州)樟江國家生態旅遊示範區
2.(畢節市)百里杜鵑國家生態旅遊示範區
雲南省:
1.(西雙版納自治州)野象谷國家生態旅遊示範區
2.(玉溪市)玉溪莊園國家生態旅遊示範區
陝西省:
1.(西安市)世博園國家生態旅遊示範區
甘肅省:
1.(甘南州)當周草原國家生態旅遊示範區
2.(蘭州市)興隆山國家生態旅遊示範區園
寧夏回族自治區:
1.(中衛市)沙坡頭國家生態旅遊示範區
新疆建設兵團:
1.五家渠青湖國家生態旅遊示範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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