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民族畫院

國家民族畫院

國家民族畫院的前身為成立於1959年的民族畫院,國家民族畫院是國家級的三個正式畫院之一,主管單位為國家民委和民族文化宮。

國家民族畫院的前身為成立於1959年的民族畫院,2014年2月,經國家民委及相關部門批准,民族畫院更名為國家民族畫院。2015年正式揭牌 ,國家民族畫院是國家級的三個正式畫院之一(中國國家畫院隸屬於文化部、北京畫院隸屬於北京市政府、國家民族畫院隸屬於國家民委),在國家民委和民族宮黨委的關心下,民族畫院近幾年充分利用現有的優勢地位和資源,積極推進畫院的體制改革和機制創新,實施科學管理,開拓文化市場,積極探索少數民族書畫藝術事業和藝術產業的發展,取得了很大的成績。

國家民族畫院的宗旨是弘揚民族書畫藝術、促進各民族文化藝術的交流與發展。民族畫院的任務是組織畫家創作少數民族題材的藝術作品,展現少數民族的社會生活和精神面貌;挖掘、收藏、研究中國少數民族書畫遺產,繁榮和發展民族書畫藝術;徵集、收藏國內外著名畫家的藝術作品;培養推出少數民族地區青年美術創作人員。組織民族畫家在國內外舉辦藝術展覽,促進國際間的文化交流與合作。

目前院長:王林旭(全國政協常委、民族文化宮正局級副主任、中央民族大學副院長、國家民族畫院院長)。畫院特聘了5位名譽院長和10位名譽副院長,特聘了5位國內著名的畫家擔任畫院的高級藝術顧問,39位顧問、文化大使,17位常務理事,14位理事。

國家民族畫院 下設國畫院、油畫院、書法篆刻院、版畫院、雕塑院、當代藝術創作研究院、藝術設計院、美術理論研究院、公共藝術院、青年畫院、唐卡藝術研究院等11個專業院,院內外知名畫家300餘人。

國家民族畫院早期曾得到著名國畫家李苦禪、吳作人、蔡若虹等大師的支持和幫助。未來將適時推動成立國家民族美術家協會,在全國各地建立國家民族畫院寫生基地,為各民族書畫家提供寫生、創作條件及環境。將為弘揚和保護各民族傳統文化,努力實現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引導人民樹立和堅持正確的歷史觀、民族觀、國家觀、文化觀,增強做中國人的骨氣和底氣,繁榮社會主義文藝事業做出更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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