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權力與民間秩序

內容介紹

《國家權力與民間秩序--多元視野下的明清兩湖鄉村社會史研究/武漢大學學術叢書》編著者楊國安。
《國家權力與民間秩序--多元視野下的明清兩湖鄉村社會史研究/武漢大學學術叢書》內容提要:傳統時代“國權不下縣”,若要揭示中國傳統社會的發展規律,“從縣衙門到家門口”必須得到重視。本書聚焦於當前學術界前沿的理論和現實問題——“國家與基層社會”,在充分利用傳統文獻資料的基礎上,廣泛挖掘、收集民間文獻資料,主要從宗族、水利與保甲團練三個方面,展開對明清兩湖地區鄉村組織與基層社會控制的研究。其創新之處在於,突破原來自上而下強調中央集權的強大,將鄉村組織和地方精英視為國家附屬物的觀點,同時也突破紳權對抗皇權的士紳支配模式,堅持從國家政權建設與民間社會秩序互動的視角,將兩湖地方社會看做一個整體,既從國家視野出發.探討官府對於鄉村社會的控制與治理;又從基層社會著眼,揭示鄉村社會的自我管理與民間秩序的自我構建,由此體現“國家權力與民間秩序”之間互動的多元視野與整體史觀。其基本內容如下:
(1)移民、宗族與地域秩序的構建。在“江西填湖廣”、“湖廣填四川”的人口大遷徙中,明清時期的兩湖地區構成典型的“移民型”社會。與此前學者關注移民過程及經濟開發等不同,本書研究重點在於移民的生計、發展以及如何在定居地構建新的社會網路和地方秩序。通過對鄂西北鄖西縣的田野考察和文獻梳理,可以大致得出如下結論:種植、經商等多種經營是移民人住本區後的主導性生計方式,軍功、經商、行醫與科舉則是移民家族晉升的主要途徑。土、客矛盾雖然存在,但主要矛盾卻發生在移人時間與來源不同的客民群體之間。
在鄂東南地區,其地理地貌呈現丘陵與盆地交錯分布的特徵,並且由一個個縱橫密布的溪流串聯起來。此種生態環境不僅有利於水稻與旱作等農耕經濟的發展,也有利於形成聚族而居的村落形態。明清時期,隨著江西等宗法文化較盛地區的移民不斷遷入、定居並繁衍生息,鄂東南在聚族而居的村落形態下,以墳山墓碑的墓祭和族譜的編纂為凝聚族眾的手段,通過祠堂的興建,構建了鄉村的公共建築和公共空問。鄂東南祠堂的類別(宗祠一支祠一家桐)與家族結構(宗族一房份一家庭)大體相對應,從而形成了一個層級較為明晰的家族秩序。
(2)塘堰、堤壩中的水利糾紛與用水秩序。以民間水利文書——崇陽縣《華陂堰簿》為基礎,本書以微觀實證的方法,展現了明清時期的鄂東南丘陵山地,民間水利組織的具體運作實態:對於塘堰等中小型工程而言,由於其涉及的數量多,星羅棋布;所灌溉的區域小,主要是稻田等田畈地畝,民間力量、基層水利組織往往發揮著基礎性作用,並利用寺廟等文化資源,以及鄉規民約來化解水利糾紛、維護固有的用水秩序。只有當灌區社會不同群體間發生大規模衝突時,他們才會主動尋求國家權力的介入。
而以四邑公堤為代表,在兩湖平原的諸多大型堤防水利工程,由於工程浩大且跨越不同行政區,涉及面廣,無論是工程興建,還是組織管理,都需要國家在場。“國家介入”與“跨區域協作”成為兩湖平原堤防社會中的地方特色和傳統習慣。值得注意的是,塘堰主要涉及灌溉區內民眾因利用水資源而結成一定的社會關係網,屬於一種“利益共同體”。而堤防所涉及的人群更多的是基於抵禦洪澇災害而形成的社會關聯,屬於一種“責任共同體”。
晚清時期的樊口閘壩之爭,是當時中國規模最大、提出水資源利用問題最多的水利事件之一,主要凸現了“有形之利”的經濟效益與“未然之害”的生態環境之間的博弈關係。閘壩修建的紛爭就在於各方利益難以平衡和協調:地域之間、行業之間、民眾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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