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人口發〔2010〕1號
委機關各單位,各直屬、聯繫單位:
現將《國家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2010年工作要點》印發你們。請根據本要點抓緊制定本單位2010年工作計畫,並切實抓好貫徹落實,突出重點,集中精力,確保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國家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2010年工作要點
2010年,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總的要求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計畫生育基本國策,堅持人口計生事業科學發展的總體思路,以完成"十一五"規劃任務、謀劃"十二五"規劃為主線,以綜合改革為動力,以體制機制建設為抓手,著力統籌解決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等方面的突出問題,進一步提升人口發展的質量,提高家庭的發展能力,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一、進一步深化綜合改革,切實加強人口和計畫生育綜合決策和統籌協調機制建設
(一)主動融入經濟社會改革發展大局。全面貫徹落實中央重要決策部署,切實穩定低生育水平,統籌解決人口問題,解決好人民民眾關心的現實問題,積極促進發展方式的轉變,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繼續加強與國家人口計生委兼職委員單位的聯繫,協調落實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職責。(辦公廳牽頭,委機關各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進一步深化綜合改革。做好綜合決策與統籌協調機制的頂層設計。加強城鄉統籌、綜合配套改革等試點中統籌解決人口問題試驗區工作的研究和指導。繼續開展綜合改革示範市創建活動,加強經驗交流,充分發揮示範地區的示範帶動作用。在繼續落實和完善目標管理責任制、以獎代投激勵機制、縣鄉服務機構管理機制等三項改革的基礎上,重點抓好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體制、民眾自治工作機制兩項改革。(辦公廳牽頭,委機關各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切實督促後進轉化。堅持分類指導,穩定低生育水平。保持現行人口和計畫生育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繼續關注人口大省、人口再生產類型轉變較晚省和流動人口大省,重點加強對人口計生工作基礎薄弱、政策落實難度大的地區的指導和督查,推動工作整體水平提高。(辦公廳牽頭,政策法規司、發展規劃與信息司、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宣傳倡導和輿論引導。抓住《公開信》發表30周年的契機,組織開展重大主題社會宣傳活動,營造良好輿論環境。推進新時期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改革創新。大力開展黨政幹部人口理論教育,推動在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中央社會主義學院、中國青年政治學院以及各地黨校、行政學院等幹部培訓輪訓陣地開展人口理論教育和研究。(宣傳教育司、辦公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做好人口戰略研究和發展規劃工作,切實加強人口巨觀管理與信息化建設
(五)進一步深化人口發展戰略研究。做好人口發展戰略與經濟社會發展戰略的銜接,加強人口因素變化與經濟社會發展、資源節約、環境保護內在關係的研究,開展科學應對人口老齡化、積極穩妥推進人口城鎮化的對策措施研究,深化人口發展功能區研究,為科學決策提供有力支持。充分發揮人口專家委員會的積極作用,完善與高等院校長期合作模式。繼續完善人口發展戰略研究長效機制。做好課題研究管理和成果轉化工作。(發展規劃與信息司牽頭)
(六)完成人口發展"十二五"規劃編制工作。深入研究"十二五"人口發展思路,擬訂"十二五"人口發展規劃草案,編制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規劃,做好規劃的配套政策制定及項目編制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指導和推動各地人口計生部門開展區域和地區人口發展規劃編制工作。開展"十一五"人口發展規劃及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規劃終期評估。(發展規劃與信息司牽頭)
(七)加強人口信息化建設。開展人口巨觀管理與決策信息系統(PADIS)二期立項工作。加快建立國家級和省級全員人口個案資料庫。探索建立與公安、民政、衛生、統計等部門的人口信息共享機制。(發展規劃與信息司負責)
(八)協助做好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基礎信息核查和統計監測工作,提高人口基礎數據質量。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制度改革,加強綜合分析。加強統計監測點的工作,做好專題抽樣調查工作。(發展規劃與信息司負責)
(九)進一步加強落實目標管理責任制的督促檢查和考核評估工作。加快目標管理責任制改革步伐,繼續組織實施"以獎代投"綜合考核評估工作。探索建立人口發展監測評估體系,加強人口發展的巨觀調控能力。(發展規劃與信息司牽頭)
三、完善人口和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政策體系,努力提高計畫生育家庭保障福利水平
(十)進一步完善人口和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政策體系。提高計畫生育家庭收入和保障福利水平,特別是增強計畫生育困難家庭的消費和發展能力。制定加強人口和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政策體系的指導意見。(政策法規司牽頭)
(十一)全面實施並不斷完善"三項制度"。逐步擴大農村計畫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少生快富"工程和計畫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的政策覆蓋面,爭取提高獎勵標準。妥善解決對節育手術併發症患者的扶助,總結推廣建立完善城鎮獨生子女父母年老獎勵制度的經驗。完善"三項制度"信息管理系統,開展專項督導,制定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政策法規司、財務司、辦公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做好人口和計畫生育政策與相關惠民政策的有機銜接。積極推進新農保制度與人口和計畫生育政策的銜接。參與做好新農保試點工作。積極解決農村社區征地補償款分配問題。繼續推動扶貧開發、農業開發、教育、勞動力培訓、危房改造等政策向農村計畫生育家庭傾斜。(政策法規司牽頭)
(十三)加大對少數民族、邊疆地區、貧困地區人口計生工作的政策扶持力度。協調建立貧困地區長效節育措施獎勵制度。指導貴州省畢節地區實施"萬戶幫扶"和"千戶示範"項目。落實支持西藏、新疆、寧夏等地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政策。(政策法規司牽頭)
四、全面實施"優生促進工程",繼續推進計畫生育優質服務提質提速
(十四)繼續實施"優生促進工程"。積極開展宣傳倡導、健康促進、優生諮詢、高危人群指導、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均衡營養等重點工作,促進出生缺陷一級預防深入開展。推進孕前優生健康檢查試點工作,制定工作規範,開展優生管理和技術培訓,改善服務機構優生業務用房和裝備條件,重點加強優生實驗室建設,努力提高優生服務能力。繼續探索降低出生缺陷發生風險的有效工作模式。(科學技術服務司負責)
(十五)繼續推進計畫生育優質服務提質提速。加強對優質服務先進單位的分類指導和動態管理,推進省級創建活動。總結推廣東部地區計畫生育優質服務提質提速新經驗。促進長效措施為主的避孕方法知情選擇,有效減少非意願妊娠。組織完成全國計畫生育科技大練兵競賽活動,繼續實施"三千人才工程",加強高級技術人才培養。繼續推進避孕藥具不良反應監測試點工作,建立口服避孕藥首診排查登記制度。檢查評估《計畫生育避孕藥具政府採購目錄》的執行情況。落實好四川地震災區再生育技術服務工作,探索建立特殊救助服務長效機制。(科學技術服務司牽頭)
(十六)加強對縣鄉服務站的指導和管理。加快推進服務站規範化、標準化建設,強化八項服務功能,加快數位化服務站建設。加強計畫生育技術服務規範管理,開展評定300個縣級示範站和1000個鄉級示範站工作。(科學技術服務司牽頭)
(十七)進一步加快科技創新步伐。認真組織實施人口計生領域的"973計畫"和"國家科技支撐計畫"等國家項目,組織新的項目申報國家立項,加強重大科研項目管理和成果轉化。制定"十二五"人口和計畫生育科技發展規劃,加快部委級重點實驗室建設。積極推進國家人類遺傳資源中心建設項目順利實施。(科學技術服務司、財務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大新型人口文化建設力度,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問題
(十八)繼續深入開展婚育新風進萬家活動。以貧困地區、邊遠地區、革命老區、少數民族地區為重點,積極推進新型婚育文明建設。適時推出為人口和計畫生育做出突出貢獻的家庭、個人和單位代表。(宣傳教育司牽頭)
(十九)大力實施新農村新家庭計畫。繼續推動西部地區人口健康促進項目。深入開展早期啟蒙教育和青少年健康人格教育工程。(宣傳教育司、人事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問題。紮實推進關愛女孩行動,全面落實宣傳教育、利益導向、全程服務、規範管理、嚴查"兩非"等五項措施。進一步加大對重點縣(市、區)督促指導和專題培訓力度。全面推廣住院分娩實名登記制度。(宣傳教育司牽頭)
六、貫徹落實《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條例》,重點推進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區域"一盤棋"
(二十一)認真貫徹落實《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條例》。完善相關政策法規,推進部門綜合治理,落實計畫生育免費服務,維護流動人口合法權益。開展全國流動人口法律法規知識競賽活動,推動條例的貫徹落實。適應城鎮化進程中人口發展的新特點,開展人口流動遷移分布的理論與政策研究。推進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體制創新和流動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建立流動人口社會融合評價指數,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司、政策法規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二)紮實推進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一盤棋"。完善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統籌管理、服務均等、信息共享、區域協作、雙向考核"工作機制,鞏固省內"一盤棋"成果,推動實現重點區域"一盤棋",努力實現到2011年全國"一盤棋"的工作目標。做好全員流動人口統計信息和重點地區流動人口監測工作,完善人口巨觀管理與決策信息系統(PADIS)流動人口子系統,著力推進網路化協作。(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司、發展規劃與信息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切實加強依法行政工作,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十三)全面加強人口和計畫生育依法行政工作。開展人口計生依法行政便民維權示範單位創建活動。繼續深入開展"五五"普法工作。加強行政執法監督檢查,推動各省開展自查和檢查工作,深入研究依法行政重點難點問題。繼續組織《人口與計畫生育法》貫徹落實情況調研工作。做好媒體反映問題的調查處理和有關重點案件的督辦工作。(政策法規司牽頭)
(二十四)繼續完善人口和計畫生育法律法規體系。開展《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執行效果評估和研究。研究論證社會撫養費徵收程式和異地繳納產生的規避等問題,推動《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的修訂。推進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問題行政立法工作。做好地方立法指導工作,總結交流各地立法經驗,推動科學民主立法。開展立法有關課題研究。繼續做好部門規章的修改完善工作。(政策法規司負責)
(二十五)認真做好信訪工作。加強對信訪反映突出問題的匯總和分析,推廣各地好經驗、好做法,力爭在完善和制定政策層面上解決信訪突出問題。加大對滯留重點上訪老戶問題的督查力度,聯合開展信訪事項督查督辦。建立相關制度,推動各省(區、市)加快解決上訪難點問題。進一步完善12356"陽光計生"服務熱線工作。(辦公廳、政策法規司、紀檢監察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加強人口和計畫生育基本建設,加快建立穩定增長的財政投入保障機制
(二十六)加強人口和計畫生育服務體系建設。完成"十一五"規劃人口和計畫生育服務體系建設任務,認真編制"十二五"服務體系建設規劃。落實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中關於重點改善計畫生育專業公共衛生機構設施條件的有關政策。進一步加強計畫生育流動服務車管理。加強監督檢查,確保中央擴大內需等新增投資項目的貫徹落實。(財務司、科學技術服務司、紀檢監察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七)啟動人口和計畫生育財政投入保障機制建設。督促地方落實中央《決定》提出的到2010年末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費達到人均30元的目標。研究協調"十二五"財政經費投入規劃方案。探索建立中央與地方分事權、分項目、按比例分擔的財政投入保障模式,加快建立穩定增長、保障有力的財政投入機制。(財務司負責)
(二十八)進一步加強財務資產管理與審計工作。建設治理"小金庫"長效機制。開展基本建設工程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推進藥具經費管理體制改革。建立國有資產管理信息系統。(財務司、紀檢監察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進一步強化基層基礎,建立健全計畫生育民眾自治工作機制
(二十九)穩步推進"強基提質"工程。進一步加強人口和計畫生育機構和隊伍建設,建立和完善基層服務機構績效考核機制,協調落實人員編制、報酬等問題。落實《關於推進縣鄉人口和計畫生育服務機構管理機制改革的指導意見》,完善行政管理、宣傳倡導、科技服務、信息綜合、民眾自治"五位一體"框架體系,提升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水平。(人事司牽頭)
(三十)加快人口和計畫生育隊伍職業化建設步伐。擬定人口計生隊伍中長期發展規劃。加強生殖健康諮詢師考試試點工作,組織開展全國統一的生殖健康諮詢師職業考試。協調開發家庭計畫指導師、人口社工師、人口信息統計分析師等新職業,做好教材出版工作。依託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多形式、多層次的分工明確、優勢互補、布局合理、競爭有序的職業教育培訓網路。開展人口計生系統優秀工作者和優秀集體評選工作。(人事司負責)
(三十一)加大幹部培訓教育力度。建立幹部教育培訓巨觀管理機制和組織調訓機制。加強培訓教材、師資隊伍和培訓基地建設,整合培訓資源,完善培訓制度,創新培訓形式,著力提高幹部隊伍綜合素質。(人事司負責)
(三十二)大力推進人口和計畫生育基層民眾自治工作。充分發揮計畫生育協會等民眾組織的作用,紮實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基層民眾自治萬村(居)示範活動",組織開展"誠信計生"試點工作,加快建立完善民眾自治工作機制,推動工作方式方法的改革。(政策法規司、辦公廳、人事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三)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和專家學者、志願者的作用。聯合計畫生育協會、人口福利基金會、人口學會、人口文化促進會、生殖健康產業協會等群團、社團開展活動。加快推進流動人口基層計畫生育協會組織建設。深入開展"生育關懷行動"。組織和引導廣大志願者關懷關愛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政策法規司、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司、辦公廳、宣傳教育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積極參與人口與發展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不斷提升負責任人口大國的良好形象
(三十四)增強在國際人口與發展相關領域的影響力。積極參與人口、氣候變化、可持續發展相關的國際對話。繼續推動人口與發展領域的南南合作,開展經驗交流、人員培訓、機構能力建設、援外項目及產品捐贈工作,落實與人口和發展南南合作夥伴組織簽署的諒解備忘錄。繼續做好對外宣傳工作,探索新媒體在國際傳播中的作用。配合外交大局,積極推進中日韓區域合作,組織落實中日韓老年人家庭保健公共服務研討交流。(國際合作司牽頭)
(三十五)發揮國際合作項目的示範帶動效應。做好聯合國人口基金第六周期生殖健康和計畫生育項目總結評估,積極溝通爭取第七周期項目。認真實施聯合國開發計畫署以及中日、中澳、中德、中挪、西班牙基金、福特基金、社會工作等合作項目,總結和推廣經驗和模式,為綜合改革、體制機制創新服務。加強出國團組組織管理。(國際合作司牽頭)
十一、全面加強反腐倡廉和機關建設,樹立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良好形象
(三十六)全面推進人口計生系統作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認真貫徹落實十七屆四中全會、十七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國務院第三次廉政工作會議的部署和要求。緊密結合人口計生系統實際,重點抓好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認真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加強教育,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全面開展廉政風險防範管理工作,更加有效地預防腐敗。深化"陽光計生行動",廣泛開展各項評議活動,紮實推進政風行風建設。強化監督檢查,開展專項治理,堅決查處損害民眾利益的違紀違法案件。(紀檢監察局、機關黨委、人事司、辦公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七)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和隊伍建設。貫徹落實全國組織部長會議精神和《關於進一步從嚴管理幹部的意見》,深化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制度改革,著力提高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堅持黨組學習中心組和黨員幹部政治理論學習制度。繼續做好選派幹部掛職鍛鍊和幹部輪崗交流工作,加大後備幹部培養選拔力度。進一步推進直屬聯繫單位改革,推動直屬聯繫單位科學發展。做好司局級領導幹部自主選學試點和離退休幹部工作。(人事司、機關黨委、紀檢監察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八)深入推進"創建文明機關,爭做人民滿意公務員"活動。切實改進機關工作作風,整治文風會風,完善機關工作制度,提高機關行政效能。繼續落實目標管理責任制,完善獎懲機制,加大督促檢查力度。加強調查研究,落實委重點調研課題。以建設學習型黨組織為重點,進一步加強直屬機關黨建工作。做好工青婦工作,增強機關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機關黨委、人事司、紀檢監察局、辦公廳按職責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