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中長期科技人才發展規劃(2010-2020年)

國家中長期科技人才發展規劃(2010-2020年)

國家中長期科技人才發展規劃(2010-2020年)根據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提出的規劃。

國家中長期科技人才發展規劃 (2010-2020年)

序 言 根據《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以下簡稱《人才規劃綱要》)、《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以下簡稱《科技規劃綱要》)和《國家中長期教育發展和改革規劃綱要(2010-2020年)》(以下簡稱《教育規劃綱要》)的總體要求,為加快建設人才強國,實現建設創新型國家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奮鬥目標提供科技人才保證,特制定《國家中長期科技人才發展規劃(2010-2020年)》(以下簡稱《科技人才規劃》)。

科技人才是指具有一定的專業知識或專門技能,從事創造性科學技術活動,並對科學技術事業及經濟社會發展做出貢獻的勞動者。主要包括從事科學研究、工程設計與技術開發、科學技術服務、科學技術管理、科學技術普及等工作的科技活動人員。科技人才是國家人才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科技創新的關鍵因素,是推動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

當今世界正處於大發展、大變革、大調整時期,新一輪科技革命正在孕育和興起,世界主要國家紛紛加快科技創新的步伐,搶占新一輪經濟和科技競爭的戰略制高點。科技創新關鍵在人才,大力培養和吸引科技人才已成為世界各國贏得國際競爭優勢的戰略性選擇。當前,我國已進入建設創新型國家和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關鍵時期,最佳化產業結構布局,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不斷提高我國科技創新能力,加快建設一支宏大的創新型科技人才隊伍。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大力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科技人才工作成效顯著。科技人才隊伍不斷壯大,目前研發(R&D)人員總量已居世界前列;科技人才結構日趨合理,企業科技人才已成為我國研發人員隊伍的主體;有利於科技人才發展的體制機制不斷完善,市場機制在科技人才資源配置中發揮了較大作用;科技人才政策體系和促進科技人才發展的環境逐步改善;科技人才的素質不斷提高,在社會主義事業建設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同時,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我國雖已是科技人力資源大國,但我國科技人才發展的總體水平與世界已開發國家相比仍存在明顯差距。

主要表現在:我國科技人才與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相比還有許多不相適應的地方,高層次創新型科技人才匱乏,科技人才創新創業能力不強、結構和布局不盡合理,中小企業、農村、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科技人才短缺,科技人才開發投入不足,科技人才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發揮,科技人才創新創業的體制機制亟待完善。

未來10年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機遇期,是創新型國家建設的關鍵階段,也是科技人才發展的大好時機。我們必須緊緊把握新機遇,應對新挑戰,大力推進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要以推進高層次創新型人才隊伍建設為著力點,加快培養大批青年科技英才,全面帶動科技人才發展。要以體制機制創新為突破口、政策和制度創新為重要手段,大膽革除阻礙科技人才發展的各種障礙,倡導科技人員愛國奉獻、勇於探索、求真務實、淡泊名利、團結協作的精神。充分激發科技人才的創新活力,逐步形成有利於創新型科技人才成長和發揮作用的良好環境,使創新火花競相迸發,創新思想不斷涌流,創新成果有效轉化,為創新型國家建設提供強大的科技人才隊伍保證。

一、總體要求

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全面落實《人才規劃綱要》和《科技規劃綱要》,按照“服務發展、人才優先、以用為本、創新機制、高端引領、整體開發”的指導方針,尊重科技發展和科技人才成長規律,發揮政府在統籌協調、完善服務、最佳化環境中的主導作用和市場配置人才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圍繞大力提升科技人才創新能力、充分發揮科技人才作用,創新體制機制,最佳化科技人才結構和發展環境,堅持人才、基地、項目相結合,實施創新人才推進計畫等國家重大人才工程,為2020年我國進入創新型國家行列、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提供科技人才支撐。

基本原則

以滿足需求為導向,人才優先與服務發展相結合。把支撐和引領經濟社會發展、促進科技進步作為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圍繞經濟社會發展的迫切需求,確定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的目標和任務。把科技人才培養與開發作為科技創新的先導,放在科技工作的優先位置,形成科技人才培養和服務需求有機結合的局面。

以最佳化結構為目標,市場配置與巨觀調控相結合。針對當前科技人才在不同區域、領域和部門分布不合理的局面,進一步按照市場經濟規律和人才規律,根據市場需求,促進科技人才順暢有序流動。要進一步加強巨觀調控,圍繞國家發展戰略部署,根據區域、產業和社會發展的需求,推動科技人才結構實現戰略性調整。

以高端人才為引領,整體推進與重點突破相結合。要在國家重點發展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優先培養造就一批世界水平的科學家、科技領軍人才和優秀創新團隊,培養一大批企業科技人才。有效發揮高層次創新型科技人才的引領和帶動作用,以改善體制機制、營造良好發展環境為重點,統籌推進各類科技人才隊伍的建設,促進科技人才創新能力大幅度提升。

以學校教育實踐為基礎,人才引進與培養使用相結合。根據國家經濟社會和科技發展的需求,不斷創新我國科技人才培養模式,加強實踐鍛鍊,充分發揮學校教育在科技人才培養中的基礎性作用。充分發揮現有科技人才的重要作用,積極引進海外高層次科技人才,培養造就各類創新型科技人才。

以提升能力為核心,擴大規模與提高質量相結合。穩步擴大科技人才隊伍規模,著力解決科技人才占人口的比例較低、許多前沿和新興領域科技人才匱乏、若干領域人才隊伍老化的問題。注重提高科技人才隊伍質量,把質量優先原則貫穿在科技人才培養、引進、使用、評價等各個環節,大力提高科技人才國際競爭能力。

目標與部署

到2020年,我國科技人才發展的主要目標是:建設一支規模宏大、素質優良、結構合理、富有活力的創新型科技人才隊伍,合理提高人力成本在研發經費中的比例,確立科技人才國際競爭優勢,為實現我國進入創新型國家行列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提供科技人才支撐。

——科技人才隊伍規模穩步擴大。到2020年,我國R&D人員總量由2008年的196.5萬人年達到380萬人年,R&D研究人員總量由2008年的105萬人年達到200萬人年,每萬勞動力中R&D人員和R&D研究人員分別由2008年的24.8人年和13.3人年達到43人年和23人年,高層次創新型科技人才總量達到4萬人左右。

——科技人才結構和布局趨於合理。到2020年,基礎研究人員占R&D人員總量的比重由2008年的7.8%提高到12%左右;企業高層次創新型科技人才和國家重點產業領域人才的比重有較大提高;科技創業人才隊伍規模不斷擴大、年齡結構梯次配備;區域科技人才布局更加合理,中西部地區科技人才總量有較大增長。在裝備製造、信息、生物技術、新材料、航空航天、海洋、生態環境保護、新能源、農業科技等重點領域,建成一批人才高地。

——科技人才投資力度大幅提高。到2020年,我國R&D人員和R&D研究人員人均R&D經費分別由2008年的23.5萬元/年和44萬元/年,提高到50萬元/年和100萬元/年(2008年不變價)。R&D研究人員人均R&D經費達到中等已開發國家的水平。

——科技人才競爭比較優勢基本確立。到2020年,我國科技人才的水平顯著提高,國際競爭力和科技產出顯著提高,湧現出一批世界一流的科學家和科技領軍人才,在我國各個戰略性新興產業技術領域、重點發展產業領域和重點學科擁有一大批高端研發人才和工程技術人才。

科技人才現狀與主要發展目標

年份 R&D人員 (萬人年) R&D 研究人員 (萬人年) 每萬勞動力中R&D人員 (人年/萬人) 每萬勞動力中R&D研究人員 (人年/萬人) R&D人員人均R&D經費(萬元) R&D研究人員人均R&D經費(萬元)
2008 196.5 105.0 24.8 13.3 23.5 44.0
2015 280 150 33 18 38 71
2020 380 200 43 23 50 100

緊緊圍繞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需要,把高層次創新型科技人才作為重點,努力造就一批世界水平的科學家、科技領軍人才、卓越工程師和高水平創新團隊,注重培養一線創新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建設規模宏大、素質優良的創新型科技人才隊伍。

以創新科技人才體制機制和政策措施為根本措施,營造有利於科技人才發展的良好環境。堅持以用為本,改革和完善科技人才管理體制。創新科技人才培養、使用、流動、評價、激勵等機制。加強科技人才工作法制建設,完善有利於科技人才創新創業的政策體系。

以重大人才工程為重要手段,在科技人才發展的重要方面取得突破。著力實施創新人才推進計畫,全面促進高層次創新型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發展。實施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畫,吸引戰略科學家和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回國服務。實施青年英才開發計畫,大力提升我國未來科技人才競爭力。實施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在國家重點發展的領域培養高層次、急需緊缺和骨幹專業科技人才。實施現代農業人才支撐計畫,培養和造就一大批農業科研和科技推廣服務專業人才。使各類重大人才工程成為推動科技人才工作的有力措施。

全面部署未來10年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發展工作,創新體制機制,營造良好環境,大力組織推動,到2015年,重點在創新科技人才體制機制上實現較大突破、政策環境發生較大改善、重大人才工程得到有效開展,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取得實質性進展。到2020年,全面完成各項任務,實現科技人才發展戰略目標,為實現人才強國戰略目標做出貢獻。

二、主要任務 按照《人才規劃綱要》和《科技人才規劃》確定的目標和主要任務部署,未來10年,以培養造就宏大創新型科技人才隊伍為目標,以高層次創新型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為重點,通過實施重大人才政策,創新人才體制機制,全面實施創新人才推進計畫等國家重大人才工程為重要手段,重點建設以下六支科技人才隊伍。

造就一支具有原始創新能力的科學家隊伍

在實施創新人才推進計畫和相關人才、科技計畫中,遵循科學研究活動的特徵和規律,深化科研管理體制改革,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方式,對科學家隊伍提供長期穩定支持。創新科技人才管理的體制機制,為優秀科學家提供穩定的科研條件和潛心研究的環境。圍繞國家戰略需求,以國家重大科技任務為重要依託,以相應創新平台為載體,充分利用國際國內科技人才資源,造就一支具有原創能力的科學家隊伍,湧現出一批世界水平的科學家和高水平創新團隊。著力培養大批具有國際視野的青年科學研究人才和後備力量。

重點推進科學家工作室建設,瞄準基礎研究和高技術研究領域的世界前沿,重點通過新建和依託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重點學科、大型技術研發平台等載體,建設100個以傑出科學家及其研究團隊為中心、具有世界一流研究水平的科學家工作室。科學家工作室的運行和科學研究工作,主要由政府財政提供持續穩定支持,並根據需要委託其承擔國家重大科學技術研究計畫任務。科學家工作室實行國際通行的科研管理體制,首席科學家採取自組團隊、自主管理、自由探索、自我約束,以促生具有原創性和國際突出影響的科學研究成果,提升我國科學家在國際上的影響力。

通過各類國家科技計畫、重大科技專項、自然科學基金、知識創新工程等國家重點科技工作的實施,依託國家重點實驗室等科研基地建設等,造就一支具有原始創新能力的優秀科學家隊伍。依託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畫、百人計畫、長江學者獎勵計畫、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以及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等工作,推動科學家工作室和其他高層次創新型科技人才隊伍的建設和發展工作。

重點建設優秀科技創新團隊

在實施創新人才推進計畫和相關人才、科技計畫中,依託一批國家重大科研項目、國家重點工程和重大建設項目,在若干重點領域建設一批創新團隊。主要是圍繞提高自主創新能力,選擇若干重點領域,依託國家重大科研項目、國家重點工程和重大建設項目,重點支持一批國家長期需要、有基礎、有潛力、組織健全、研究方向明確、水平一流的技術創新團隊,保持和提升我國在若干重點領域的科技創新能力。

在重點戰略性產業中,依託承擔國家重大科技專項、重大科技計畫項目研究開發的骨幹企業、牽頭高校和科研機構,選擇在事關行業重大和關鍵共性技術領域取得國際領先、獲得重大突破性成果的研究團隊,在前期課題完成後,主要通過持續委託計畫任務予以支持。通過建立健全各類研究基地、組織產學研合作和戰略聯盟、建立區域創新網路等措施,進一步健全技術創新團隊的組織網路和管理運行制度,持續支持其開展後續研發工作,保持其技術創新的領先地位和完整穩定的創新團隊,成為跨領域、跨部門、跨區域的新型研發組織,為行業繼續提供重大技術創新支撐。3.造就一支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工程技術人才隊伍 在實施創新人才推進計畫和相關人才、科技計畫中,適應我國產業結構升級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需要,實施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畫,培養大批企業技術研發、工藝創新、工程實現等方面的優秀工程技術人員。加強普通高等學校工程技術類專業的實踐教育,全面推行產學研合作教育模式和“雙導師”制,充分發揮工程類和套用型科研機構在培養優秀工程技術人才方面的優勢,支持有條件的科研機構開展研究生教育。進一步加強企業特別是非公有制企業工程技術人才的繼續教育,鼓勵和支持企業開展工程技術人員的在職培訓和高級研修。以國家重大科技任務和重大工程的實施為牽引,以各種研發平台為載體,系統培養大批產業關鍵領域緊缺工程技術人才、複合型的工程技術領軍人才和優秀創新團隊。充分發揮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和對外經濟技術合作項目在培養工程技術人才方面的作用。

建設一批工程技術創新培訓基地。加大投入,鼓勵和支持高等學校、科研機構、大型國有企業等建立工程創新培訓基地,利用實驗室等設施培訓企業工程技術人員,提升企業工程技術人員素質。在國家公派出國留學計畫中設立支持國防、航天、地震等特殊領域工程技術人才出國研修項目。積極推進工程師國際互認。

堅持寓軍於民、軍民結合的原則,重視軍民兩用人才的培養與使用,在軍事技術民用和民用技術軍用的過程中培養複合型人才。

支持和培養一批中青年科技創新領軍人才

在實施創新人才推進計畫和相關人才、科技計畫中,瞄準世界科技前沿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支持和培養3000名具有發展潛力的中青年科技創新領軍人才。瞄準世界科技前沿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結合國家重大科技任務部署和國家重點工程、重大建設項目的實施,以機制創新為突破口,統籌人才、項目與基地建設;以政策調整為保障,為領軍人才營造“潛心研究”的良好環境,加快培養有潛力的中青年科技創新領軍人才。

通過“人才+項目”的運行模式,把自主選題和承擔國家科技計畫緊密結合起來,在“研發一批、儲備一批、發展一批”的同時,加快科技創新領軍人才和科研團隊的培養。其考核評價的重點主要是創新成果、持續創新能力、行業或領域科技創新的影響程度以及科研誠信和職業道德等。

建立穩定渠道,支持領軍人才及其團隊開展預研性或超前性的自主選題研究。同時,建立領軍人才承擔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科技計畫和基地建設任務的優先機制,通過科研實踐培養和造就科技創新領軍人才。

重點扶持一批科技創新創業人才

在實施創新人才推進計畫和相關人才、科技計畫中,著眼於推動企業成為技術創新主體,重點扶持一大批擁有核心技術或自主智慧財產權的優秀科技人才創辦科技型企業,培養造就一批創新型企業家,通過示範引導,吸引更多的社會投資、更多的科技人才轉化科技成果,推動企業開展技術創新活動。

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和公共服務體系,最佳化創業環境,降低創業成本,吸引和支持國內外優秀科技人才創業。加強創業公共服務體系和機制的建設。政府主要通過政策引導和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資助,鼓勵相關機構為創業人才提供技術開發、創業輔導、信息服務和融資支持等定向服務,協助初創期的企業解決各種困難,提高科技創業成功率。6.重視建設科技管理與科技服務和科普等人才隊伍 科技管理、服務人才是科技人才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針對科技管理、科研輔助、科技中介、科技推廣和科學技術普及等方面的科技的現實基礎和不同特點,制定有效的政策措施加快其發展,努力建設一支素質優良、規模合理,能夠提供專業化服務的科技管理和服務人才隊伍。

以市場化機制為主導,大力發展專業化、職業化的社會科技中介服務人才隊伍。加大政策優惠和扶持力度,促進和扶持民營和股份制科技中介機構的發展,完善科技中介認證和培訓體系,培養大批懂技術、懂法律、懂市場、懂管理的複合型科技中介人才。

加強科技管理人才的職業化和專業化能力建設。重視培養一支業務水平高、管理能力強、具有現代科學素質、創新意識和戰略眼光的複合型科技管理人才隊伍。加強科技管理隊伍建設,通過組織參加各級各類科技管理學歷、學位教育和各類有針對性的學習培訓,提高各級各類科技管理人才素質。積極推進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的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專業化、職業化的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科技管理隊伍。加強企業科技管理人才隊伍建設,提升企業科技管理水平。重視基層及一線科技管理隊伍建設,加強對基層科技管理人員的培訓,不斷提高其管理水平和服務能力。

重視科技成果推廣轉化相關專業人才隊伍的培養,合理確立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中科研輔助人員和技術轉移推廣人員的崗位比例,制定科研機構和高等學校科研輔助、技術轉移推廣人才的評價標準,建立從業資質培訓和認證制度,健全科研輔助、科技推廣人員等各類專職支撐人員的職業發展通道,擴展其職業發展空間。全面加快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中技術轉移中心的建設,提高從事技術轉移和服務推廣的人員的專業素養和經營能力。

鼓勵和促進公共科技傳播人才隊伍建設,培育專業化的科普創作和展教人才隊伍、提高創作水平,建立科研機構、大學和企業面向公眾開放、開展科普活動的制度,鼓勵和支持科普志願者隊伍發展,充分發揮其生力軍作用。

建設一批創新人才培養示範基地

在實施創新人才推進計畫和相關人才、科技計畫中,以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和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為依託,建設一批創新人才培養示範基地。主要是選擇若干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園區,構建若干有利於科技人才脫穎而出、健康成長的人才培養特區,為科技人才隊伍建設提供有益經驗和借鑑。

制定政策,賦予其“先行先試”的許可權,在自主管理、評價機制、培養模式、經費使用等方面積極探索、率先突破,建立人盡其才、才盡其用、不斷成長的科技人才培養環境。建立科學合理的評價監測體系,加強激勵,總結經驗,及時推廣。

三、體制機制創新 創新體制機制是加快科技人才發展的根本性、全局性和長期性任務。必須從解決事關科技人才發展全局的突出問題和主要矛盾入手,破除制度性障礙,改進完善科技人才管理體制,創新科技人才工作機制。通過試點先行、以點帶面,全面推進我國科技人才管理體制機制的深化改革,建立有利於創新人才成長和發展的體制機制。

建立科學合理的科技人才管理體制

健全科技人才巨觀管理的統籌協調機制。國家有關部門和各省級地方政府有關部門,要健全科技人才管理機構,落實國家各項科技人才工作部署,協調推動各類科技人才政策措施和相關科技人才工程的實施。建立中央與地方、相關部門之間統籌協調、共同推進的工作機制。

適應現代院所制度、現代大學制度和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改進科技人才管理方式。改革完善科研機構和高等學校負責人的選拔制度,根據單位性質健全委任、聘任或選任等形式的負責人選拔制度,實行院所(校)長任期制。逐步取消高等學校、科研機構的行政級別,克服高等學校、科研機構的行政化傾向。在科研單位探索建立理事會等形式的法人治理結構。在科研機構和高等學校等機構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由目前對科技人才主要以“身份管理”為主逐步向“身份和崗位相統一”的管理模式轉變,逐步實現科技人才的社會化管理與服務,形成“競爭、流動、開放、有序”的用人機制。加快科技人才管理的法制化建設,改革科研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促進企業形成規範的科技人才培養、引進、使用、激勵和扶持等制度。

推進創新人才培養示範基地建設,選取人才工作基礎好的高等學校、科研機構、企業和科技園區等建立“人才特區”,鼓勵其在人才管理體制機制方面大膽創新,取得突破,不斷推廣。

創新科技人才培養開發機制

改革高等教育人才培養模式,提高創新能力培養水平。改革教學內容方法和教學模式,加強實踐鍛鍊和教學,注重知行統一、因材施教,提高本科生和研究生的科學素質和創新能力。突出以用為本,建立產學研合作培養機制,依託產學研合作平台,吸納研究生直接參與重大技術研發,增強其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推進高等學校、科研機構與企業間科技人才的雙向交流。支持高等學校、科研機構設立客座講席,選聘企業的技術專家、研發人員和高級管理人員兼職擔任研究生導師。同時,推動高等學校、科研機構科技人才進入企業開展技術指導與服務。

完善科技人才繼續教育制度。落實《科技進步法》,實施國家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加強科技人才繼續教育工作,推動科研機構、高等學校、企業等制定本單位科技人才培訓計畫,探索建立科研機構、高等學校中科技人才的學術休假制度。建立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接受企業委託、定向培養企業研發人才的機制。完善現行的博士後制度,加大對博士後發展的投入力度,強化博士後流動站和工作站的博士後管理自主權,對博士後的在站時間試行彈性管理。

加大科技人才國際化培養力度。推動青年科技人才海外培訓工作,支持拔尖的青年科技人才到國外一流大學和科研機構接受培養或開展合作研究。各類國際合作交流計畫要加大對青年科技人才出國參加學術會議和學術訪問的資助力度。制定國際大科學、大工程合作項目的人才培養計畫,重點培養青年科技領軍人才。

注重在科技創新實踐中培養和凝聚一流人才。以國家重大科技項目、產業化攻關項目、國際科技合作項目以及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等為載體,更新用人觀念,大膽使用人才,大力造就高層次創新型科技人才、科技領軍人才、優秀創新團隊和科技創業人才。

發揮科技社團在科技人才培養的重要作用,支持科技社團開展形式多樣的科技活動。注重對民間科技人才的發現、培養和扶持。營造尊重民間科技人員的社會氛圍,保護其創新熱情。政府支持的人才創新創業資金、項目、信息以及培訓項目等資源向民間科技人才充分開放。加大對民間科技人才發明專利的保護和資助。支持優秀的民間科技人才到科研機構、高等學校進行學習、培訓和學術交流,鼓勵其參加學術會議。

重視女性科技人才的培養和使用,提高女性高層次創新型科技人才在科技人才隊伍中的比例。

改進科技人才評價激勵機制

建立科研機構創新績效綜合評價制度,引導科研機構和高等學校等建立以科研質量和創新能力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標準。確立用人單位在科技人才評價中的主體地位,建立分類評價體系。根據科技人才所從事的工作性質和崗位,確定相應的評價標準和方式。對從事基礎研究的人才,重在以同行評議國際通用的評價方式,考核其學術水平和學術影響;對從事社會公益研究的科技人才,重在考核其為社會公益事業和政府決策提供科技支撐的能力和貢獻;對從事套用研究和技術開發的科技人才,重在考核其技術創新與集成能力,獲得的自主智慧財產權等;對於從事實驗技術和條件保障的科研輔助人才,重在考核其為研發活動提供的服務水平、工作質量。對從事管理和服務的科技管理人才,重在考核其管理水平和服務能力與效率。適當延長評價周期,簡化評價程式,鼓勵科技人才持續研究和長期積累。發揮科技團體在科技人才評價中的作用。改革完善職稱制度,擴大用人單位在科技人才專業技術職務評定和崗位聘用中的自主權。完善科研機構、高等學校的崗位管理制度,逐步實現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和崗位聘用統一。

根據我國科技發展需要,不斷改進和完善院士制度,充分發揮院士稱號的精神激勵作用,規範院士學術兼職。

健全科研機構、高等學校、國有企業等的科技人才激勵機制,注重精神獎勵。將科學精神、科學道德納入對科技人才評價指標。建立健全科研機構和高等學校崗位績效工資制度,對科技人才試行多種分配方式,確保優秀科技人才收入維持在較高水平。鼓勵企業探索建立知識、技術等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制度,探索實行技術成果、智慧財產權折價、股權期權激勵等科技人才激勵方式。加大科技人才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力度,強化智慧財產權、技術成果等對科技人才創新創業的激勵作用,制定職務技術成果管理條例,提高技術成果轉化和套用中主要發明人的收益比例。

健全科技人才流動和配置機制

確立市場在科技人才流動和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健全科技人才流動和利益保障機制。推行科研機構、高等學校等單位的關鍵崗位和國家重大項目負責人向全球公開招聘的制度,促進高層次科技人才在公共科技機構和企業之間的流動。加快人才公共服務體系和規範化、專業化人才市場的建設,為科技人才流動提供良好的服務。建立重點產業、行業和領域科技人才供給和需求信息的發布制度,引導科技人才合理有序流動。

圍繞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適應國家和區域產業發展戰略布局的總體要求,進一步加強巨觀調控和統籌,推進科技人才結構的戰略性調整。鼓勵科技人才去農村基層和艱苦邊遠地區開展科技服務和科技創業。根據中西部地區的發展需要和資源稟賦,合理布局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一批新的創新創業基地,引導和支持地方建設高水平的區域性產業技術研發組織;加大對中西部地區已有科研機構的支持力度,進一步提升其研發水平,吸引更多科技人才向中西部流動。加快推動建立產學研合作的有效機制,加快構建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和實施技術創新工程,促進高層次創新型科技人才向企業流動。重視和支持民營企業、跨國公司等的科技人才隊伍建設。

根據國家和地區產業發展需求,最佳化科技人才隊伍的結構和布局。促進科學研究、工程技術、科技管理服務、科技創業和服務人員的協調發展,形成各類科技人才銜接有序、梯次配備的合理結構。

制定出台對邊疆地區實施特殊人才政策意見和實施辦法。加大對邊疆地區科技人才開發的支持力度,實施特殊人才和引進項目。加強在邊疆地區科研機構的布局,對邊疆地區科研基礎條件建設給予補助,使其具備科研工作的基本條件,以利於穩定和擴大科技人才隊伍。支持和鼓勵內地與邊疆地區開展科技合作,通過重大工程和項目培養當地科技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提高邊疆地區科技水平。

進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改革,促進科技人才供需之間結構性矛盾的解決。加大政策引導力度,消除制約科技人才合理流動的障礙,促進優秀科技人才向中小企業、農村、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流動。深入推進科技特派員等科技推廣服務人員的制度建設,推動科技人才深入農村和基層創新創業,為新農村建設和企業發展提供科技人才支持。

培育創新文化環境

發展創新文化,倡導追求真理、勇攀高峰、寬容失敗、團結協作、追求卓越的創新精神,營造科學民主、學術自由、嚴謹求實、開放包容的創新氛圍。形成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社會環境。

逐步建立政府與社會公眾、科技界與社會公眾之間緊密溝通的機制,建立重大科學事件向社會公開、聽取公眾意見的機制。鼓勵科技人員為科技經濟和社會發展建言獻策。建立健全科研誠信體系,加強科技人才職業道德教育,鼓勵行業和學會建立誠信制度,從嚴治理學術不端行為。

加強科學傳播,重視科普宣傳。在全社會大力普及科學技術知識、倡導科學方法、傳播科學思想,不斷提高公民科學文化素質。引導和鼓勵科技人才積極參與科普活動,促進公眾理解科學。

四、政策措施 科技政策是實施科技人才發展規劃的重要保證。為確保本規劃提出的戰略目標和各項任務的落實,要針對科研單位的特點和特殊性,遵循科研工作和科技人才成長規律,重點解決科技人才隊伍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制定若干支撐政策和保障措施。

實施有利於科技人才潛心研究的政策

加大對從事基礎研究、前沿高技術研究和社會公益類科研機構的穩定支持力度,支持科研機構部署和開展前瞻性、持續性研究,鼓勵和支持科技人才面向國家戰略需求和其他基礎性、前沿性問題進行潛心研究。

完善科技計畫管理辦法和經費管理辦法。探索建立優秀科技人才和團隊持續承擔政府科技計畫項目的機制。遵循科技活動和人才成長的規律和特點,對從事基礎研究、前沿高技術研究和社會公益類科研活動的優秀科技人才實行長期、穩定、充足的經費支持,保證其潛心研究、深入探索。較大幅度提高科技計畫項目經費中的人員性費用支出水平,對承擔項目的科技人員實行有效激勵。

健全科研機構和高等學校的科研管理制度,推動科研機構、高等學校採取科技人才評價不與論文、項目和經費數量過度掛鈎的評價標準,重點評價和考核科技人才的學術水平和實際貢獻。完善高層次科技人才激勵和保障機制,鼓勵和引導科技人才愛崗敬業、持續創新。

減少對科技人才的考核活動。鼓勵科技人員和科技管理人員在創新實踐中成長、發展。2.實施有利於高層次創新型科技人才發展的政策 建立國家重大科技專項和重大工程的高層次人才培養、選拔和使用制度,重點培養國家戰略領域的領軍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造就和發現一批產業技術研發人才、工程技術人才、複合型科技人才和高級科技管理專家。加大國家科技計畫對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的支持力度,增強企業、科研機構和高等學校之間的人才交流與合作,建設具有國際競爭優勢、引領產業發展的創新團隊。鼓勵企業設專項培訓經費,依託科研機構和高等學校培養企業高層次創新型科技人才。

制定相關措施,加強高層次創新型科技人才隊伍建設,促進中青年科技創新領軍人才的培養,支持重點領域創新團隊建設,完善產學研培養創新人才和創新團隊政策,深化科研院所管理制度改革。

深化科技計畫項目管理改革,完善管理辦法和措施,加大科技計畫對優秀科技人才培養和支持的力度。實施“人才+項目”的培養模式,建立人才培養與重大項目緊密結合的機制,根據不同項目的特點,對不同類型的創新人才進行重點培養。把人才培養和團隊建設作為計畫實施的重要內容,成為項目立項論證、實施績效考評的重要指標。在科技計畫中專門設立針對創新人才和創新團隊的資助項目,支持他們自主選題,自由探索。簡化項目管理程式,加強事後評估,提高管理效率,保障科技人才用於科研的時間。

實施支持青年科技人才脫穎而出的政策

支持青年科技人才獨立牽頭負責項目研究。改革科技計畫管理,加大對青年科技人才的支持力度。對35歲以下優秀青年科技人才獨立負責開展的研究工作予以傾斜支持。

完善青年科技人才的激勵保障措施。完善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制度,調整獎項設定,進一步強化對做出突出貢獻的創新人才,尤其是青年人才的評價、激勵機制。引導和鼓勵省、部級科學技術獎勵、社會力量設立的科學技術獎勵加大對做出突出貢獻科技人才的獎勵力度,促進優秀科技創新人才脫穎而出。增設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家和工程師獎,對做出突出貢獻的青年人才給予獎勵。充分發揮各類科技和人才獎勵對青年科技人才的激勵作用。依據青年科技人才實際需求、科研能力和業績,合理評價青年科技人才,通過多種方式,改善青年科技人才的生活條件,提高待遇。鼓勵和支持高等學校、科研機構和企業制定青年科技人才培訓計畫。完善保障性住房等政策,優先解決青年科技人才的住房等生活問題。

實施支持科技人才創業的政策

完善投融資政策,加大對科技創業融資的支持力度。促進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創業貸款的規範發展, 建立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服務機制,建立財政資金引導和支持智慧財產權質押貸款的新機制,對科技人才創辦科技企業的專利質押貸款予以支持。積極培育、發展創業風險投資,對高技術產業領域處於種子期、起步期的自主創新成果產業化項目予以支持。加強擔保機構等融資支撐平台建設,為自主創新成果產業化項目融資提供服務。改進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的資助模式,擴大創新基金對初創期的科技企業資助的覆蓋面,支持科技人才創業。

制定相關措施,推動創新型科技人才培養基地建設,大力發展國家大學科技園和科技企業孵化器(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完善在重大項目及工程實施中培養人才的有關規定,加強科技創業人才隊伍建設。

健全創業服務體系。加大對科技創新基礎設施和公共技術基礎設施平台建設,完善支持科技企業孵化器發展的財稅優惠政策,設立孵化器專項資金,促進國家農業科技園區企業孵化和創業,推進企業孵化器服務升級,拓展服務功能,提高服務能力。健全技術支撐服務體系建設,依託研究機構、行業協會和專業檢測機構,建設一批公共技術測試中心;建立大型科學儀器設備共享制度,搭建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研發服務、專業測試和產品檢驗服務的公共研發平台。

完善激勵保障措施,大力發展科技金融;充分發揮財稅優惠政策和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等對科技人才創業的引導和扶持作用,建立重點領域的創業補貼等制度;支持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科技人才離崗創業。制定鼓勵科技人才離崗創業的辦法,對相關人員離崗創業期間的身份、待遇、競聘資格以及社會保障等問題做出明確規定。

完善高新技術企業吸引科技人才的政策措施,逐步解決影響高新技術企業引進高層次科技人才的戶籍管理、配偶就業、子女就學等問題。積極推進地方在科技創業園區進行科技人才管理改革試驗,創新人才評價、激勵和流動等機制,為高新技術企業引進人才提供支持和保障。

實施引導科技人才向企業流動的政策

推進創新型企業和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建設,發揮政府科技計畫對資源配置的引導作用,推動產學研各方圍繞產業技術創新鏈,形成長期、穩定的合作關係,促進科技人才向企業流動和集聚。創新政府科技資源配置方式,充分考慮企業對創新人才的迫切需求,支持企業開展技術創新,為科技人才構建創新平台。支持重點產業技術領域的骨幹企業設立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大力培養企業高層次研發人才。提高對企業博士後工作專項經費、生活補助、科研資助的投入水平,支持企業加強博士後工作站的人才培養工作。制定稅收優惠政策,鼓勵企業提高教育經費規模,制定科技人才培訓計畫,加強科技人才繼續教育。支持創新型骨幹企業建立科技人才培訓基地,面向行業科技人才進行技術培訓,並將有關培訓納入政府培訓項目計畫給予支持。

完善國有企業考核體系和分配激勵機制,將技術創新能力指標納入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的考核體系,推動企業大力支持研發人員創新。構建研發人員職業發展通道,對優秀研發人員實行有效激勵,提高其待遇和地位。

完善科技人員服務基層的激勵措施,對科技人員派出期間的職稱、職務、崗位聘用、業績評價和工資福利等做出明確規定。完善智慧財產權合理分享政策,建立派出單位、科技人員和服務對象三方間智慧財產權分享和利益分配機制,形成科技人員服務基層的長效機制。加強對科技人員服務基層工作的支撐,促進公共科研機構面向派出科技人員開放,提供研發和信息諮詢服務。著力支持派出科技人員針對企業需求開展研發活動,服務企業發展並從中獲得合理的收益。6.實施鼓勵科技人才到農村和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政策 推動科技特派員工作,促進高等學校、科研機構人員向新興產業、特色產業流動,向企業、農村、國家農業科技園區和艱苦邊遠地區流動,向有利於科技人才發揮作用的單位和地區流動,開展創新創業。制定《關於推動科技人才向企業集聚的若干意見》。

針對西部科技人才短缺和流失問題制定特殊政策,加強對西部地區、少數民族地區科技人才的培養和支持力度。對在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大學畢業生及各類科技人才,通過提高補貼標準或免徵個人收入所得稅等多種方式,切實提高在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工作科技人才的收入水平。

實施促進科技人才國際化的政策

推進國際科技合作,培養國際化科技人才。支持我國科研機構和高等學校與國外一流科研組織聯合建立研發機構,並將其科技合作納入我國政府間雙邊、多邊科技計畫和引智計畫中進行資助。制定支持我國科學家牽頭組織或參與國際大科學工程以及在國際學術組織擔任領導職務的計畫,培育造就一支在國際學術組織中發揮重要作用的科學家隊伍。推動我國企業科技人員的國際人才交流與培養,鼓勵我國企業在海外設立研發機構。

深入推進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畫實施。加快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基地建設,為海外高層次人才來華(回國)創新創業提供條件、營造環境。依託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家重點學科等平台以及國家重大科技專項,重點圍繞國家發展戰略目標,引進一批能夠突破關鍵技術、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帶動新興學科的戰略科學家、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

建立開放的用人機制,吸引和凝聚海外高層次創新型科技人才。鼓勵科研機構、高等學校設立短期流動崗位,聘用國際高層次科技人才來華開展合作研究、學術交流或講學。完善外籍科技人才服務保障機制,建立政府部門重點聯繫制度和綠色通道,實行特事特辦。積極推薦和選派青年科技人才赴國際組織或國際學術機構任職和鍛鍊,促進科技管理和科技人才的國際化。擴大國家科學技術獎的獎勵對象和範圍,允許外籍人士與中國公民一起作為候選人,鼓勵海外高層次人才為我國科學技術發展貢獻智慧。

五、組織實施

加強《科技人才規劃》實施的統籌協調

在中央人才工作協調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建立由科技部牽頭,相關部門參加的《科技人才規劃》實施協調機制。建立與地方有效互動的工作機制。明確責任、統籌協調、督促檢查,形成科技人才工作體系,共同推進《科技人才規劃》各項任務的落實。

加強《科技人才規劃》實施的財政保障

國家和地方各級政府要加大財政支持力度,保證《科技人才規劃》各項任務順利實施。調整最佳化現有科技計畫、專項、基金和其他科技經費結構,加大向《科技人才規劃》所確定重點任務的傾斜力度。研究建立新的財政支持渠道和方式,加大資金保障力度。

加強科技人才工作基礎性建設

加強科技人才理論研究,認真總結和探索新時期科技人才成長規律。對重點領域和重大工程關鍵崗位人才實行動態監測,建設科技創新人才服務平台。完善科技人才信息統計、分析和發布機制,推動科技人才工作的信息化建設,建立科技人才信息資源服務平台。加強科技人才工作者隊伍建設,提高科技人才工作者的政治、思想、業務素質及專業化水平。加強對地方科技人才工作的指導,支持地方急需科技創新創業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開展督促檢查和績效考核

國家科技行政管理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制定《科技人才規劃》監督檢查工作辦法,建立評估指標體系,加強對《科技人才規劃》各項政策制定、落實情況和各項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的監督檢查,將《科技人才規劃》落實情況納入對地方科技行政管理部門的績效考核、市縣科技進步考核評價指標體系中,實行目標責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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