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部直屬機關思想政治工作,組織黨員幹部思想理論學習;圍繞部中心任務,發揮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
(二)負責指導部直屬機關黨組織建設和黨員的教育、管理、監督工作,指導發展黨員工作。
(三)協助部黨組管理機關黨組織和民眾組織的幹部。
(四)領導部機關及在京直屬單位工會、共青團、婦女工作等民眾組織,並指導其工作。
(五)負責部直屬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教育、管理和監督黨員,嚴格黨的組織生活,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受理對黨員的檢舉和控告,處理民眾來信來訪。檢查和處理違紀違規案件。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保障黨員民主權利不受侵犯。
(六)指導部直屬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七)負責部直屬機關統戰工作。
(八)參與穩定、雙擁、扶貧、綜合治理等工作。
(九)承辦上級黨組織和部黨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機關黨委共設4個處,分別是:
(一)辦公室
承擔機關黨委的日常工作;負責機關黨委舉辦的各類會議、活動的組織工作;起草機關黨委工作制度、計畫、總結、報告。負責機關黨委公文、文秘、印鑑、檔案、保密和行政事務的協調和管理工作;參與部機關和在京直屬單位穩定、雙擁、綜合治理等有關工作。
部精神文明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承擔部精神文明建設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人員編制:2名。其中主任1名,其他工作人員1名。
(二)組織宣傳處
指導直屬機關基層黨的組織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擬訂組織、宣傳工作計畫和實施方案,指導部直屬機關黨的組織、宣傳工作;負責黨員、黨費管理和黨員日常性教育培訓工作;組織開展理論學習和理論武裝工作;負責部黨組中心組理論學習的服務工作和在京直屬單位黨委中心組理論學習的指導、督促、檢查工作;承擔組織黨務幹部培訓、宣傳教育資料購置、發放工作。
直屬機關團委:負責部機關和在京直屬單位的共青團、青年工作。
人員編制:2名。其中處長1名,其他工作人員1名。
(三)統戰群工處
負責聯繫部機關和在京直屬單位工會、婦女和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及僑聯等民眾組織;協調和指導統戰民眾工作;參與精神文明建設、文化建設、扶貧及綜合治理工作;承擔上級統戰組織交辦的工作。
直屬機關工會:負責部機關和在京直屬單位工會工作。
直屬機關婦工委:負責部機關和在京直屬單位婦女工作。
人員編制:2名。其中處長1名,其他工作人員1名。
(四)紀委辦公室
承擔部直屬機關紀委的日常工作;起草直屬機關紀委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總結;開展黨風黨紀教育,預防腐敗案件的發生;會同有關部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受理檢舉和控告,處理民眾來信來訪;查處黨員和黨組織違紀案件;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保障黨員民主權利不受侵犯。
人員編制:2名。其中主任1名,其他工作人員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