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目標是:到本世紀末,基本建立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適用城鎮各類企業職工和個體勞動者,資金來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層次、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權利與義務相對應、管理服務社會化的養老保險體系。基本養老保險應逐步做到對各類企業和勞動者統一制度、統一標準、統一管理和統一調劑使用基金。
二、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原則是:保障水平要與我國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適應;社會互濟與自我保障相結合,公平與效率相結合;政策統一,管理法制化;行政管理與保險基金管理分開。
三、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由企業和個人共同負擔,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在理順分配關係,加快個人收入工資化、工資貨幣化進程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個人繳費比例。提高個人繳費比例的幅度,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職工工資增長等情況確定。為適應各地區的不同情況,對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提出兩個實施辦法,由地、市(不含縣級市)提出選擇意見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直轄市由市人民政府選擇,均報勞動部備案。各地區還可以結合本地實際,對兩個實施辦法進行修改完善。
四、為了保障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生活,各地區應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基本養老金可按當地職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資增長率的一定比例進行調整,具體辦法在國家政策指導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五、國家在建立基本養老保險、保障離退休人員基本生活的同時,鼓勵建立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企業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後,可以在國家政策指導下,根據本單位經濟效益情況,為職工建立補充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由企業和個人自主選擇經辦機構。
六、各地區應充分考慮到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是一件涉及長遠的大事,對企業與個人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發放養老金的標準和基金積累率等問題,要從我國生產力水平比較低、人口眾多且老齡化問題日益突出等實際情況出發,兼顧國家、企業、個人三者利益,兼顧目前利益和長遠利益,在充分測算論證的基礎上進行統籌安排。要嚴格控制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收繳比例和基本養老金的發放水平,減輕企業和國家的負擔。
七、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養老保險基金的預算管理和財務、會計制度,做好繳費記錄和個人帳戶等基礎工作,嚴格控制管理費的提取和使用,堅持專款專用原則,切實搞好基金管理,確保基金的安全並努力實現其保值增值。當前,養老保險基金的結餘額,除留足兩個月的支付費用外,百分之八十左右套用於購買由國家發行的社會保險基金特種定向債券,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決定基金的其他用途。養老保險基金營運所得收益,全部併入基金並免徵稅費。
八、各地區和有關部門應積極創造條件,提高養老保險管理服務的社會化程度,逐步將企業發放養老金改為社會化發放,技術條件和基礎工作較好的地區,可以實行由銀行或者郵局直接發放;暫不具備條件的地區,可以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也可以通過在大型企業設立派出機構等辦法,對企業離退休人員進行管理服務。同時要充分發揮各方面的積極性,逐步將主要由企業管理離退休人員轉為主要依託社區進行管理,提高社會化管理水平,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九、要實行社會保險行政管理與基金管理分開、執行機構與監督機構分設的管理體制。社會保險行政管理部門的主要任務是制訂政策、規劃,加強監督、指導。管理社會保險基金一律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設立由政府代表、企業代表、工會代表和離退休人員代表組成的社會保險監督委員會,加強對社會保險政策、法規執行情況和基金管理工作的監督。
十、已經國務院批准,由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單位直接組織養老保險費用統籌的企業,仍參加主管部門和單位組織的統籌,但要按照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的原則進行改革。
十一、全國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工作由勞動部負責指導、監督,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工作亦由勞動部負責推動。國家體改委要積極參與,可選擇一些地方進行深化改革的試點,勞動部要積極給予支持。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等有關部門也應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同配合,搞好深化改革的工作。
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對於完善社會保障體系,促進改革、發展和穩定具有重要意義。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對這項工作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積極穩妥地推進,務求抓出實效。對深化改革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認真地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及時報告。
相關詞條
-
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
的決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要求以及《國務院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國發[1995]6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現就深化全省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企業職工...
-
國務院批轉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見的通知
2013年02月04日國務院批轉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若干意見的通知,國務院同意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深化收入分...
通知正文 指導意見 -
甘肅省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辦法
甘肅省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辦法
-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是中國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長期以來事業單位實行退休金制度,這對於保障退休人員生活、維護社會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社會主義...
重要意義 制度沿革 國務院檔案 政策解讀 存在的問題 -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重點工作分工的通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展改革委、全國總工會負責)4.加強國有企業高管薪酬管理。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資委、發展改革委、監察部、全國總工會等...
基本信息 具體內容 -
養老保險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
基本定義 四個層次 基本作用 主要特點 制度類型 -
養老金[養老保險待遇]
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社會養老保險待遇。即國家有關檔案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
法律法規 主要分類 差異原因 解決建議 領取條件 -
基本養老保險
基本養老保險亦稱國家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是按國家統一政策規定強制實施的為保障廣大離退休人員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種養老保險制度。在這一制...
養老決定 繳費基數計算 查詢方法 轉移辦理流程 權利義務 -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
萬州、黔江開發區管委會,各區縣(自治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