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做好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工作的指導意見

農村居民住房的恢復重建,要與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和扶貧開發相結合。 合理布局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抓好縣級文體設施的恢復重建,加強資源共享。 水利設施的恢復重建,要統籌考慮防洪安全、飲水安全、恢復生產等需求。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是一項艱巨繁重的任務。為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災後恢復重建各項工作,儘快恢復災區正常的經濟社會秩序,力爭用三年左右時間完成災後恢復重建的主要任務,使災區民眾的基本生活生產條件達到和超過災前水平,並為可持續發展奠定堅實基礎,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尊重自然、科學重建。優先恢復災區民眾的基本生活條件和公共服務設施,儘快恢復生產條件,合理調整城鎮鄉村、基礎設施和生產力的布局,逐步恢復生態環境。堅持自力更生、艱苦奮鬥,以災區各級政府為主導、廣大幹部民眾為主體,在國家、各地區和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精心規劃、精心組織、精心實施,又好又快地重建家園。
(二)基本原則。
1.科學規劃、有序推進。災後恢復重建必須建立在科學規劃的基礎之上,認真做好災害評估和地質地理條件、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分析等基礎工作,考慮經濟、社會、文化、自然等各方面因素,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先急後緩、統籌安排,有計畫、分步驟地開展恢復重建工作。
2.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災後恢復重建要從災區實際出發,尊重民意,注重實效,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科學界定適宜重建和不適宜重建的區域,調整最佳化城鄉布局、人口分布、產業結構和生產力布局。
3.自力更生、艱苦奮鬥。災區各級政府要充分發揮領導組織作用,充分調動廣大幹部民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增強信心、振奮精神,自己動手、生產自救,苦幹實幹、重建家園。
4.一方有難、八方支援。要大力弘揚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充分發揮社會主義制度的優勢,把政府主導和充分調動社會資源結合起來,組織實施好對口支援工作,廣泛動員社會各界力量,採取多種形式,加快災區恢復重建。

二、主要任務和工作要求



(三)城鄉住房。要把修復重建城鄉居民損毀住房擺在突出和優先的位置。針對城鄉居民住房建設的不同特點,制定相應的政府補助政策。對於可以修復的住房,要儘快查驗鑑定,抓緊維修加固;對於需要重建的住房,要科學選址、集約用地、合理確定抗震設防標準,儘快組織實施。讓受災城鄉居民早日住上安全、經濟、適用、省地的住房。
農村居民住房的恢復重建,要與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和扶貧開發相結合。充分尊重農民意願,實行農戶自建、政府補助、社會幫扶相結合。要改進建築結構,提高建築質量,符合抗震設防要求,滿足現代生活需要,體現地方特色和民族傳統風貌,節約用地,保護生態。災區各級政府要對農村建房的安全選址進行指導,組織規劃設計力量,為農村居民免費提供多樣化的住房設計樣式和施工技術指導。
城鎮居民住房的恢復重建,要按照政府主導、市場運作、政策支持、民眾自助的原則,實行原址重建、異地新建和維修加固相結合,優先安排維修加固輕微損壞和中等損壞住房。與現行城鎮住房供應體系相銜接,在搞好城鎮總體規劃的基礎上抓緊建設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滿足受災城鎮居民多層次的住房需求。
(四)公共服務設施。整合資源,最佳化布局,推進標準化建設,提高抗震設防標準和建築質量。優先安排學校、醫院等公共服務設施的恢復重建,嚴格執行強制性建設標準規範,將其建成最安全、最牢固、民眾最放心的建築。
合理調整學校布局,整合教育資源,提高教育質量。農村地區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工)學校原則上建在縣城,國中建在中心鄉鎮,國小布局相對集中。
重點恢復重建縣鄉兩級醫療衛生機構和計畫生育機構,全面恢復市縣鄉村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加強基層計畫生育、婦幼保健、醫療服務資源的有效整合。
合理布局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抓好縣級文體設施的恢復重建,加強資源共享。實現廣播電視村村通。
注重民族文化的搶救和保護,對世界文化遺產、重要文物保護單位實施搶險修繕,保護具有歷史價值和少數民族特色的建築物。建設地震遺址及紀念設施。
恢復重建社會福利、社會救助、優撫安置和殘疾人服務、勞動就業、社區管理等設施。
在基本完成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的基礎上,按照節儉實用的要求,恢復重建各級行政機關辦公設施。
(五)基礎設施。各類基礎設施的恢復重建,要把恢復功能放在首位,根據地質地理條件和城鄉分布合理調整布局,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城鄉建設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相銜接,遠近結合,合理確定建設標準,增強安全保障能力。
交通設施的恢復重建,要著眼於完善綜合交通體系,重點恢復重建幹線鐵路、幹線公路、農村公路和通往重要工礦企業、重點林區的專用道路以及受損民航設施,抓緊恢復旅遊交通。
通信設施的恢復重建,要體現資源共享、先進實用、安全可靠的要求,重點加強通信幹線網的恢復重建,做好公眾通信網和應急通信能力建設。恢復重建郵政設施。
能源設施的恢復重建,要與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安全生產和體制改革相結合,重點恢復重建高壓輸變電設施、城鄉低壓配電網和油氣管線,修復重建水電、火電、油庫、加油站和符合建礦標準的大中型煤礦。
水利設施的恢復重建,要統籌考慮防洪安全、飲水安全、恢復生產等需求。重點抓好水庫工程、堰塞湖及河道淤堵處理工程、堤防工程、鄉村供水設施、灌排水利設施、水文水資源設施等的恢復重建。
市政公用設施的恢復重建,要符合調整後的城鎮總體規劃,恢復重建城鎮供水、排水、污水處理、燃氣、供熱、垃圾處理、公園綠地和避難場所等設施。積極推進農村基礎設施建設。
(六)產業結構調整和生產力布局。以市場為導向,根據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產業政策和就業需要,與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促進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有機結合,合理安排受災企業的原地重建、異地遷建和關停並轉,支持發展特色優勢產業。
加快恢復農業、林業、畜牧業生產能力,抓緊農村水利、畜禽圈舍、養殖池塘、農機提灌站等基礎設施和良種繁育、動植物病蟲害防控、農技服務等設施的重建,恢復發展特色種養業和農副產品加工業。
加大旅遊業恢復重建工作力度,充分發揮其帶動就業、拉動消費和增加收入的重要作用。加快恢復重建重要旅遊景區景點和旅遊基礎設施,加強旅遊市場的宣傳促銷。
引導各類企業適度集中布局,發展循環經濟,促進資源集約利用、土地節約使用和環境綜合治理。積極扶持為恢復重建直接服務、符合節能環保要求的建材產業,重點支持重大裝備和農業生產資料生產企業,支持中央和地方骨幹企業和軍工企業。扶持特色優勢中小企業發展,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的企業和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安全生產要求的落後產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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