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情況的報告

國務院關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情況的報告是國務院於2009年12月24日發布,自2009年12月24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工業和信息化部部長李毅中
(2009年12月24日)
委員長、各位副委員長、秘書長、各位委員:
我受國務院委託,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近年來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情況,請予審議。
一、我國中小企業發展的基本情況
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進入新世紀以來,我國中小企業不斷發展壯大,已成為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在繁榮經濟、增加就業、推動創新、改善民生等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截至今年9月底,全國工商登記企業1030萬戶(不含3130萬個體工商戶),按現行中小企業劃分標準測算,中小企業達1023.1萬戶,超過企業總戶數的99%。目前,中小企業創造的最終產品和服務價值相當於國內生產總值的60%左右,繳稅額為國家稅收總額的50%左右,提供了近80%的城鎮就業崗位。
中小企業在快速成長中,發生了一些重要變化,已經從採掘、一般加工製造、建築、運輸、傳統商貿服務業等行業,發展到包括基礎設施、公用事業、高新技術和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等在內的各行各業,從分散經營開始向工業園區和產業集聚區集中,從早期的以國內市場為主發展為面向國內外市場。量大面廣的中小企業廣泛參與市場競爭,促進了市場配置資源基礎性作用的發揮,為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發揮了重要作用。
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後,中小企業受到嚴重衝擊,虧損、停產和半停產企業增多,經濟效益大幅下降。今年1至2月,是中小企業最困難的時期,規模以上工業中小企業完成總產值同比增長5.9%,比上年同期回落22.9個百分點;實現利潤同比下降19.3%,增速較上年同期回落52.3個百分點。隨著中央巨觀經濟政策調整和應對金融危機一攬子計畫的實施,中小企業生產經營出現了企穩回升態勢。今年1-8月實現利潤和上繳稅金同比分別增長1.6%和10.4%。
二、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所採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我國的中小企業大部分屬於非公有制經濟。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中小企業的發展,先後就促進中小企業發展作出一系列決策部署。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積極採取有效措施,不斷改善發展環境,推動中小企業發展。
(一)出台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法律和政策措施。
2002年6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標誌著我國促進中小企業發展走上規範化和法制化軌道。有關部門相繼出台配套檔案50多個,各省(區、市)出台配套檔案200多個,21個省(區、市)制定了地方法規。2005年,《國務院關於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5]3號)印發,提出了36條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通過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提出,實施中小企業成長工程,推動中小企業提高整體素質和市場競爭力。此外,有關方面還就加強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規範設立與運作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推動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等提出指導意見。目前,落實國發[2005]3號文的配套檔案已基本制定完畢,非公有制企業開始進入能源、通信、軍工、民航、鐵路、文化、旅遊以及公用事業等領域。為幫助中小企業克服金融危機帶來的困難,保持穩定發展,今年8月19日,國務院第77次常務會議專題研究部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會後經修改印發了《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36號),提出了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29條政策意見。
(二)加大對中小企業的財稅支持力度。
按照中小企業促進法的規定,中央財政預算設立了中小企業科目,安排了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專項資金,並逐年增加資金規模。2008年,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49.9億元,較上年增長75%。2009年,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108.9億元,用於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在中央預算內企業技術改造專項投資中,安排30億元支持中小企業特別是小企業技術改造,在切塊地方的技術改造專項投資中,68%的資金用在了中小企業。為發揮財政資金對社會資金的引導作用,積極探索和實踐中小企業基金的設立和運作,2007年中央財政設立了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一些地方也設立了扶持中小企業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
在稅收政策方面,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分別減按20%和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對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徵收率統一下調到3%。出台了創業投資企業股權投資稅收優惠政策。同時,按照正稅清費的原則,深入開展減輕企業負擔工作。從2008年9月起,在全國統一停止徵收個體工商戶管理費和集貿市場管理費,今年1月起取消和停止徵收100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合計每年減免金額約360億元。各地區也對本地區出台的收費項目進行全面清理,減輕了企業負擔。
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去年下半年以來,國家七次提高部分勞動密集型商品、附加值和技術含量高商品的出口退稅率。為扶持中小企業發展,決定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3萬元(含3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為幫助困難企業渡過難關,鼓勵企業儘量不裁員或少裁員,採取了允許困難企業在一定期限內緩繳社會保險費、階段性降低四項社會保險費率、使用失業保險基金支付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鼓勵和引導職工與企業依法平等協商等措施,幫助企業穩定勞動關係、穩定就業。上述政策,受益主體大多是中小企業。
(三)採取積極措施緩解中小企業融資困難。
一是改善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加強巨觀信貸政策指導,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從利率風險定價、獨立核算等六項機制入手,建立小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放寬金融機構中小企業貸款呆帳核銷條件,落實中小企業貸款稅前全額撥備損失準備金政策。推動村鎮銀行、貸款公司等地區性中小金融機構發展。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取得新的進展,累計補充完善了190萬戶中小企業的信用信息。去年下半年以來,多次下調存款準備金率和貸款基準利率,明確提出2009年小企業信貸投放增速不低於全部貸款增速、增量不低於上年的目標。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小企業銀行貸款比年初增長26.98%,占企業貸款增加額的22.4%,高於全部企業貸款增長1.87個百分點。
二是支持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通過營業稅減免、各項準備金稅前提取、資本金注入、擔保費用補貼等扶持政策,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取得了迅速發展。據不完全統計,預計到2009年底,全國設立各類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4800多家,共籌集擔保資金2500多億元;累計為115萬戶(次)企業提供擔保總額2.6萬億元。
三是不斷拓寬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2004年5月推出中小企業板以來,為306家成長性較好的中小企業上市融資1203億元。今年10月,創業板掛牌,首批掛牌上市的28家企業共募集資金155億元。同時,推進中小企業發行短期融資券和集合債券等,啟動了中小企業集合票據試點以及區域性中小企業產權交易市場試點等工作。
(四)積極推進中小企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
實施了中小企業成長工程和中小企業信息化推進工程,開展了以創業帶動就業工作,支持和引導中小企業加快調整結構、加強技術創新、實現集聚發展和開展節能減排,提高信息化套用水平。不少中小企業新技術、新產品研發能力提高,質量、專利、名牌意識增強,促進了產業結構的最佳化升級。一些地區利用區域優勢,引導中小企業集聚發展,全國已形成一定規模的產業集群2000多個。一批中小企業在“專、精、特、新”發展方面邁出了步伐。2004年以來,中央財政資金支持中小企業專業化、與大企業協作配套等技術進步項目2468個,技術改造項目3978個。截至2009年底,中央財政累計支持中小企業技術創新項目20297項。支持利用閒置廠房和場地,建設小企業創業基地143個,帶動小企業創業基地建設。
(五)大力加強服務體系建設。
加快發展為中小企業提供職業培訓、管理諮詢、信用評價、創業輔導等服務的各類機構,積極發揮協會、商會及工商聯等組織的作用。自2003年以來,組織實施了中小企業銀河培訓工程,累計對30萬小企業經營者進行了政策法規以及工商管理知識等培訓,對12萬戶新創辦的小企業提供了創業輔導服務。在產業集群或中小企業集聚區,支持建設了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152個,帶動了地方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基礎設施的建設。全國建成留學人員創業園130多家,科技企業孵化器674家,生產力促進中心1497家。強化中國中小企業信息網的服務功能,組織開展了中小企業管理諮詢服務活動。連續7年舉辦全國中小企業網上招聘高校畢業生活動,約有4萬戶中小企業和24萬高校畢業生免費發布了招聘和求職信息。成立全國以及區域性中小企業協會95家,各類中小企業服務中心425家。
(六)積極推進中小企業國際交流合作。
加強與有關國家和國際組織在中小企業領域的合作與交流,先後簽署合作協定12個。批准成立了中國─東協中小企業投資基金、中國─比利時直接股權投資基金和中意曼達林基金。舉辦了APEC中小企業部長會議和首屆亞歐會議中小企業部長級會議。在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出口退稅以及出口信用保險等政策的支持下,中小企業出口產品規模和質量穩步提高。截至2008年底,近2萬家中小企業出口從無到有,4,700多家企業出口業績快速增長。先後舉辦六屆中國國際中小企業博覽會,境內外參展企業累計2.15萬家,舉辦五屆APEC中小企業技術交流暨展覽會。今年9月舉辦的第六屆中國國際中小企業博覽會暨中國西班牙中小企業博覽會,促成合作項目961個,合作金額1240億元。
總體看,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各項工作取得積極成效。中小企業快速發展,環境不斷最佳化,企業素質不斷提高,競爭力明顯增強。以工業為例,2008年末,規模以上工業中小企業戶數、全部從業人員年平均人數、工業總產值、主營業務收入與2003年相比,分別增長118%、55%、262%和261%。在應對國際金融危機中,中小企業發揮了重要作用。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中小企業發展條件和環境有了明顯改善,發展質量和水平有較大提高,但面臨的困難和問題還不少,特別是在全球經濟復甦過程緩慢曲折,國內經濟回升的基礎還不穩定、不鞏固、不平衡,資源環境約束壓力不斷加大的情況下,中小企業發展面臨諸多問題和困難。
(一)發展環境仍需進一步改善。落實中小企業促進法的配套政策尚不完善,部分已出台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一些深層次的體制機制障礙沒有根本消除。不重視中小企業的觀念和做法在個別地方和領域仍然存在,中小企業進入壟斷行業和領域、實現公平準入還存在一些障礙,參與政府採購還比較困難,侵犯中小企業及其職工合法權益的現象仍有發生。
(二)中小企業特別是小企業融資供需矛盾依然突出。中小企業中長期貸款不足,小企業貸款規模和比重仍然過低。貸款抵押品單一,金融產品和服務尚需進一步創新和完善,為中小企業服務的中小銀行發展滯後。資本市場發育程度不高,直接融資渠道還需進一步拓寬。
(三)結構調整和轉變發展方式困難較大。中小企業中勞動密集型、資源型、加工貿易型和“貼牌”企業數量較多,在當前資源和環境約束明顯,經濟全球化加速,新興產業發展步伐加快的形勢下,其技術裝備和生產工藝落後、結構不合理、產能過剩、資源利用率低、污染環境和管理水平不高等問題更加突出。受資金、人才以及市場等因素影響,中小企業自主調整能力不足,產品和產業調整最佳化升級難度大。
(四)社會化服務體系還不完善。中小企業創業輔導、管理諮詢、法律援助、技術推廣以及企業融資、信息、培訓等社會服務體系不健全,公益性服務不足。一些服務機構服務功能不完善,服務水平和效率不高,特別是部分提供企業生產經營所必需服務的中介組織,服務意識較差,行為不規範,收費較高。
(五)政府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尚需進一步加強。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規模總體偏小,資金使用較為分散,支持領域有限,對小企業支持不足。政府對中小企業的公共服務仍需改善和加強,特別是中小企業統計監測工作還比較薄弱,相關制度還不健全。中小企業社會負擔較重,“三亂”現象仍然存在。
四、下一步的重點工作
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是保持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重要基礎,是關係民生和社會穩定的重大戰略任務。要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採取更加積極有效措施,幫助中小企業克服困難,營造有利於中小企業發展的良好環境,促進中小企業又好又快發展。
(一)繼續加大中小企業促進法和有關政策規定的實施力度。
以全面貫徹國發[2009]36號檔案為重點,抓好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抓緊研究制定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管理辦法,加快修訂中小企業標準暫行規定,制訂中小企業發展規劃。清理不利於中小企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深化壟斷行業改革,擴大市場準入範圍,降低準入門檻,進一步營造公開、公平的市場環境。抓緊出台鼓勵和促進民間投資的政策意見。
(二)加大財稅等政策扶持力度。
逐步擴大中央財政預算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專項資金規模,重點支持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結構調整、節能減排、開拓市場、擴大就業,以及改善對中小企業的公共服務。加快設立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帶動社會資金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爭取在今年年底前出台政府採購扶持中小企業管理辦法,提高採購中小企業貨物、工程和服務的比例。落實和完善對中小企業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特別是要把明年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半優惠政策落實到位。全面清理整頓涉及中小企業的收費,嚴格執行收費項目公示制度,進一步規範執收行為,凡未按規定許可權和程式批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政府性基金項目,均一律取消,進一步減輕中小企業負擔。嚴肅查處對中小企業亂收費、亂罰款、各種攤派及侵權行為,切實保護中小企業及其職工的合法權益。
(三)切實緩解中小企業融資困難。
全面落實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金融政策,重點完善小企業金融服務,積極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體制機制,創新金融產品、服務和貸款抵質押方式,積極發展中小金融機構,擴大對小企業的貸款規模和比重。加快推進創業板市場建設,大力發展創業投資和融資租賃企業,穩步擴大中小企業集合債券和短期融資券發行規模,積極推進區域性中小企業產權交易市場試點,進一步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加大財政支持力度,綜合運用資本注入、風險補償和獎勵補助等多種方式,提高擔保機構對中小企業的融資擔保能力。改進對擔保機構抵質押登記服務,推進銀保平等互利合作。推動中小企業信用制度建設,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信用信息徵集機制和評價體系。
(四)大力推進中小企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
支持中小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加強產學研聯合和資源整合,提高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和產品質量。擴大中小企業技術改造專項資金規模,支持中小企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進行技術改造。按照發展循環經濟和低碳經濟的要求,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綜合運用金融、環保、土地、產業政策等手段,推進中小企業節能降耗、減排治污,實現節約生產和清潔生產。積極引導中小企業走“專、精、特、新”的發展路子,與大企業建立多種形式的協作配套關係。按照布局合理、特色鮮明、用地集約、生態環保、資源共享的原則,引導中小企業集聚發展。加強東中西部中小企業合作交流,實現產業有序轉移。大力引導支持發展軟體、物流、服務外包、電子商務等現代服務業,擴大生產服務業領域和規模,支持中華老字號等民間特色工藝、傳統商貿服務業提升服務質量和水平。
(五)健全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
加強規劃指導,健全投入機制,形成層次合理、分工明確的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按照市場化、專業化、社會化的發展方向,建立和完善財政分級補助機制,引導和支持各類中介服務機構拓展服務領域,提高服務能力,開展信息、培訓、技術、創業、投融資、質量檢驗、企業管理等服務。通過引導社會投資、財政資金支持等多種形式,重點支持帶動能力強、具有共性服務功能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建立健全中小企業統計監測制度,加強對中小企業生產經營的監測和分析。
(六)引導和支持中小企業加強管理。
廣泛開展管理諮詢等活動,引導中小企業加強基礎管理,健全經營機制,完善治理結構,推進管理創新。積極引導各類中小企業採用先進的管理方法和技術,不斷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抗風險能力。繼續實施中小企業信息化推進工程,完善中小企業信息服務網路,提高中小企業信息技術套用水平。嚴格執行規章制度,保障員工安全健康,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繼續實施中小企業銀河培訓工程,提高中小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素質。
委員長、各位副委員長、秘書長、各位委員,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任務依然繁重,我們將再接再厲,紮實工作,努力推動中小企業又好又快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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