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組成人員的通知[國辦發〔2010〕2號]

國辦發〔2010〕2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根據工作需要和人員變動情況,國務院決定對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組成人員進行相應調整。現將調整後的名單通知如下:

國務院辦公廳二○一○年一月六日

根據工作需要和人員變動情況,國務院決定對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組成人員進行相應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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