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衛生部關於加強學校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工作意見的通知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成立由一把手負總責的學校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工作。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把學校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工作作為衛生部門的一項重要工作,給予密切配合和指導。 各級教育、衛生行政部門要逐級簽訂學校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工作責任狀,教育行政部門要與學校簽訂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工作責任狀。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做好學校衛生防疫和食品衛生安全工作,是各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學校的共同責任。要從保障青少年學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維護社會穩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和長期性。要以極端負責的態度,採取切實有效措施,把這項工作扎紮實實地抓緊抓好,抓出成效。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教育、衛生工作的領導要切實負起領導責任,關心學校衛生防疫和食品衛生安全工作,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成立由一把手負總責的學校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工作。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把學校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工作作為衛生部門的一項重要工作,給予密切配合和指導。
二、明確職責,健全機制。建立健全學校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工作責任制,將學校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的責任分解落實到部門和具體責任人。各級教育、衛生行政部門要逐級簽訂學校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工作責任狀,教育行政部門要與學校簽訂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工作責任狀。要借鑑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中形成的工作機制建立學校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長效機制。各級教育、衛生行政部門和學校要結合各地區、各學校的實際,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要求,共同研究制訂學校傳染病流行、群體性食物中毒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預案。要將學校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應急處理工作納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體系之中。
三、加強預防控制,嚴格學校管理。各級教育、衛生行政部門要指導學校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增強師生的公共衛生和食品衛生安全意識,促使師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提高自我防範的能力。要加強安全、衛生教育,將公共衛生和食品衛生安全教育貫穿在日常教育之中,結合季節性、突發性傳染病及食物中毒的預防,安排必要的課時進行相應的健康教育,使防病防疫知識深入人心。要督促師生加強體育鍛鍊,不斷增強體質,增強防病抗病的能力。
嚴格學校特別是寄宿制學校的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學校要嚴格執行有關法律與規章,加強食堂衛生管理。堅持每天清潔掃除,保持食堂環境衛生清潔;加強安全保衛,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食堂加工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放間,嚴防發生投毒事件;加強學校生活飲用水水源的管理,防止水源污染造成疫病傳播;加強廁所衛生管理,做好糞便的無害化處理,防止污染環境和水源;加強學生宿舍的衛生管理與安全保衛,改善學生宿舍衛生與通風條件。各學校要明確責任人,切實落實各項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措施。
建立學生定期健康體檢制度,及時發現傳染病患者並採取相應的隔離防範措施,及時切斷傳染病在學校的傳播途徑。各級人民政府要協調有關部門,妥善解決學生健康體檢費用問題。學校要按要求,聯繫醫療或衛生保健機構定期對學生進行健康體檢。
學校發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應當及時報告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學校發生傳染病流行,必須立即報告當地衛生疾病控制機構和教育行政部門,有關部門接報後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的規定,立即上報。學校在食物中毒或傳染病流行事件得到控制後,要將該事件的詳細情況和處理結果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四、加強監督檢查,嚴格責任追究。加強對學校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各級教育督導部門要將學校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的有關職責落實情況納入對中國小的綜合評估體系之中,並根據工作要求開展專項督導檢查。省級衛生、教育行政部門每年至少安排一至兩次專項檢查;縣級衛生、教育行政部門每學期至少安排一至兩次專項檢查,相關部門管理人員要經常深入學校(包括教學點)對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巡查,對於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提出整改措施。每個學校每學期至少接受一次巡查(包括專項檢查或督導檢查),學校要經常性地對食堂、教學環境與生活設施進行自查,以便及早發現問題,把不安全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專項檢查或督導檢查結果要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並予以公布。對落實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措施不力,導致學校發生傳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件,對學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嚴重危害;以及在發生傳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件後不及時報告或隱瞞不報的,要依法查處直接責任人,並追究有關領導的領導責任。
五、加大投入,切實改善學校衛生設施與條件。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大經費投入,切實改善學校衛生基礎設施和條件,在學校規劃、建設和危房改造過程中要統籌考慮食堂、宿舍、廁所設施和條件的改善,每年必須安排相應的專項經費改善學校食堂、宿舍、廁所等衛生設施條件。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也要安排相應的專項經費,改善學校衛生基礎設施和條件。
地方教育行政部門每年要安排學生飲水的專項經費,學校要為學生提供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飲用水和必要的洗手設施。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必須將學校食堂、宿舍、廁所設施及學校衛生基礎設施作為義務教育達標驗收、示範高中達標驗收的重要內容,予以統籌考慮。要及時對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教學、生活設施進行整改,消除事故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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