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實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月通報的通知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月通報的通知 (二)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已於6月1日正式啟用了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統計網上報送系統(以下簡稱網報系統,使用說明見附屬檔案1)。 (三)請各省級安委會辦公室於每月6日前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統計數據(通過網報系統報送)和總結分析書面材料及其電子版報送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實行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月通報的通知
安委辦〔2012〕2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委員會,國務院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國務院關於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國發〔2011〕40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繼續深入紮實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的通知》(國辦發〔2012〕14號)精神和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全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作出的工作部署,推進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深入開展,經研究,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決定自2012年7月1日起,對全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實行月通報。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月通報的主要內容
每月匯總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重點分析開展隱患排查治理企業和單位、一般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以及落實隱患治理資金等情況,查找存在的問題,提出下一階段的工作措施。
二、工作要求
(一)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高度重視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月通報工作,進一步加強領導,及時部署,明確機構,落實職能部門和人員,細化工作責任,建立和完善本地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統計工作體系,切實加強信息統計和報送工作,真實反映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展情況,加大對隱患排查和治理情況的跟蹤督導力度,確保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二)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已於6月1日正式啟用了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統計網上報送系統(以下簡稱網報系統,使用說明見附屬檔案1)。請各省級安委會辦公室組織做好網報系統本級的註冊使用及下級用戶的創建登錄工作,進一步抓好推廣使用和培訓,督促指導下級單位正確使用網報系統,認真、細緻、實事求是地填報統計報表,並加強對報表數據的檢查、核實和匯總,確保按要求及時上報。
(三)請各省級安委會辦公室於每月6日前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統計數據(通過網報系統報送)和總結分析書面材料及其電子版報送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