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縣車輛超限超載專項治理實施方案

三、治理內容(一)強化路面治理。 (三)形成治超合力。 落實交通運輸、公安部門聯合執法機制,保障治超的路政人員和警力。

基本信息

固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轉發縣交通運輸局等部門關於固始縣車輛
超限超載專項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有關部門:
縣交通運輸局、公安局、監察局、縣政府糾風辦制定的《固始縣車輛超限超載專項治理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固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1月10日

詳細內容

固始縣車輛超限超載專項治理
實施方案
縣交通運輸局縣公安局縣監察局縣糾風辦
(2013年1月10日)
為有效保護公路,維護正常的道路交通運輸市場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切實保護人民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決定在全縣範圍內開展為期3個月的車輛超限超載專項治理活動。為確保專項治理取得實效,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緊緊圍繞科學發展和服務中原經濟區建設,堅持“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綜合治理、突出實效”的工作原則,全面遏制車輛非法超限超載運輸行為。進一步規範治超執法工作,確保我縣超限超載率明顯下降、道路交通事故率明顯降低、道路運輸秩序明顯改善。
二、政策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三)《公路安全保護條例》(國務院令第593號)。
(四)《公路超限檢測站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11年第7號)
(五)交通運輸部等六部委《關於進一步加強車輛違法超限工作的通知》(交公路發[2011]577號)。
(六)《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建立健全長效機制的意見》(豫政辦[2008]56號)。
三、治理內容
(一)強化路面治理。統一超限超載認定標準和處罰標準,加強路面聯合執法,堅持卸罰並重,推行首查責任制,對上公路行駛的超限超載車輛堅決卸載到位、處罰到位,消除違法狀態,杜絕非法超限超載車輛上公路行駛。對未處理到位放行的,實施責任倒查。
在高速公路入口要對超限超載車輛嚴格實行勸返。在普通幹線公路流動治超要依照程式審批,必須利用流動檢測設備實施檢測,並將超限超載車輛就近引導至公路超限檢測站進行處理。農村公路要完善限高、限寬和限載標誌等治超設施。
(二)突出源頭監管。縣政府有關部門要依據縣政府《治理公路車輛超限超載工作方案》和《開展源頭治理公路超限超載工作意見》,按照職能分工,配合聯動,形成合力,全面清理整頓公路沿線的砂、石、煤等貨場,堅決取締非法經營的貨場,嚴厲打擊違規裝載行為,從源頭上杜絕超限超載車輛出場、出站。要各司其職,嚴把超限超載車輛裝載關、非法改裝車輛關、貨源場站市場主體準入關、車輛入戶(年審)關,對不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貨運車輛不得登記和發放號牌、行駛證或車輛營運證,嚴格實行駕駛證扣分制和營運證年審登記制。要規範貨運企業生產經營行為,嚴格市場準入管理,加強機動車和貨運駕駛人安全管理。
(三)形成治超合力。落實交通運輸、公安部門聯合執法機
制,保障治超的路政人員和警力。完善治超聯席會議制度,深入研究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治理措施。加強各成員單位信息溝通,搭建聯合監管和執法平台,建立路面執法與源頭監管互動機制,實現路面執法信息、營運車輛信息和貨運源頭監管信息交換和共享,對重點路段、時段、區域聯合開展多種形式的集中治理活動。
(四)整頓執法隊伍。強化執法人員教育培訓,開展作風整
頓。加強執法證件管理,嚴格持證上崗制度,杜絕隨意上路查車行為。堅持文明執法,杜絕儀容不整和執法服裝標識不統一、不齊全現象。規範執法行為,杜絕以罰代管、以罰代卸、亂罰款不開票、雙向攔車、追攆車輛、粗暴執法和以各種形式辦理“月票”等違規執法行為。
(五)落實責任追究。實行治超工作縣政府主要領導負責制和交通運輸部門分管領導包站制。建立治超工作責任台賬,完善治超責任追究制。對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非法超限超載車輛上公路行駛的,除追究路面執法部門責任外,進一步追究負責車輛改裝、入戶、年審和貨源裝載管理等源頭監管單位負責入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四、實施步驟
本次專項治理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月10日)。組織召開全縣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會議,安排部署專項治理工作。組織新聞媒體集中報導治超工作情況,在全社會形成強大的治超輿論氛圍。
(二)集中治理階段(2013年1月11日至2013年3月20日)。明確職責分工,加強協同配合,進一步加大路面執法力度,強化源頭治理,規範執法行為,嚴格責任追究。
(三)總結驗收階段(2013年3月21日至2013年3月31日)。省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聯席辦公會議成員單位將聯合對各省轄市、省直管試點縣(市)專項治理工作進行檢查和驗收考核,我縣做好迎接考核驗收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專項治理工作在縣車輛超限超載治理
工作領導小組及聯席辦公會議的統一領導下進行,縣相關單位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落實工作責任,加強溝通協調,確保專項治理取得實效。
(二)強化部門協作。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各司其職,
通力協作,形成強大合力,依法依規深入開展治理工作。要建立健全信息抄報制度,及時並規範地將查處的非法超限超載車輛信息抄報公安、交通運輸、工商等部門,由相關部門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三)加大監督力度。各級執法部門要加強隊伍素質教育,提高執法水平,按照“嚴格執法、規範執法、廉潔執法、文明執法”的工作要求,嚴格遵守治超工作規定,並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縣交通運輸局、公安局等部門要分別成立督導組,對本系統治理工作進行督導檢查。縣監察、糾風部門負責組織對有關部門履職情況進行督促和檢查,加大糾察力度,嚴肅查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紀等違規違紀行為。對因超限超載運輸導致道路橋樑嚴重損壞及重大交通事故的,將從嚴追究相關管理部門和有關負責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四)注重治超宣傳。縣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進行宣傳,公布舉報和監督電話,各公路管理機構、貨物場站、物流企業要通過發放宣傳單、張貼通告和標語等多種形式開展宣傳。對治理效果較好的單位、好的做法要及時宣傳,對治理不力、問題嚴重的要予以曝光,要按要求及時報送省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聯席辦公會議辦公室。
(五)推進制度創新。各有關部門要結合超限超載新趨勢,針對當前治超工作中存在的體制不順、機制不活,手段不強、人員管理不規範、治超經費沒保障等突出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摸清實際情況,提出改革意見。
(六)明確獎懲措施。對切實履行治超職責的單位進行通報表揚。對治超不積極、進展緩慢、效果差的在全縣通報批評,限期整改,對整改不到位或在治理工作中出現嚴重問題、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通報批評,追究相關部門及其負責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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