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縣人民政府關於加快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意見

(三)除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外,非公有制企業、個體工商戶登記的前置審批條件一律取消,改為登記備案。 (六)鼓勵非公有制企業以收購、兼併、控股、參股等形式參與國有、集體企業的產權改革和資產重組。 引導非公有制經濟加強企業黨組織和工、青、婦等群團組織建設,增強企業的凝聚力。

基本信息

為了進一步推動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使之成為新的充滿活力的經濟成長點,成為縣域經濟的主體,加快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步伐,特提出如下意見:

詳細內容

一、解放思想,充分認識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的重要意義
黨的十六大指出,必須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非公有制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中最具活力和爆發力的經濟。加快發展非公有制經濟是加快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內在需求;是實現經濟崛起的突破口;是建設全面小康社會的迫切需要;是集民資、民力、民智,構築社會永久性活力的最佳切入點;是把農民引入市場,推進城鄉一體化進程的最大拉動力;是緩解就業壓力,提供就業機會的重要渠道。因此,全縣上下都要把思想統一到黨的十六大精神上來,統一到以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為主體上來。按照“三個代表”的要求,進一步解放思想,以更開明的思想,更大的氣魄,放開手腳,發展非公有制經濟。各級各部門都必須站在講政治、促發展的高度,正確處理全面利益與局部利益,管理與服務的關係,對非公有制要高看一眼,厚愛一層,自覺維護非公有制企業的合法權益。要把發展非公有制經濟放在全縣經濟工作的首位,全黨動員,全民發動,全社會參與,落實優惠政策,提高服務質量,加強制度建設,規範管理行為,實行公開監督,在全縣上下形成非公有制經濟大發展的濃厚氛圍。
二、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的指導思想和發展目標
我縣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的指導思想是: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大精神為指導,解放思想,更新觀念;積極引導,規範服務;數質並重,城鄉並舉;產業開發,整體推進;鼓勵創業,擴大就業;最佳化環境,優質服務,逐步把非公有制經濟培育成為縣域經濟的主體。
我縣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目標是:“十五”期間,非公有制經濟總量、增加值、創地方稅收年均增長15%以上。到“十五”末,非公有制經濟總數達到5萬戶以上,從業人員達到30萬人以上;非公有制經濟增加值達到40億元,占全縣國內生產總值的55%。2006-2020年,全縣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速度高於全縣經濟發展速度3個百分點以上,到2020年增加值總量達到340億元,占國內生產總值的75%左右。以民營工業園區和城鎮建設、工貿小區為依託,大力推進工業化。每年發展5-8個生產技術水平、產品科技含量高、產業關聯度較緊,自我創新能力較強的非公有制企業;每2-3年時間培育3-5個產值超億元,利稅超千萬元的非公有制工業企業。非公有制經濟滲透到全縣工、農、商、貿經濟領域、基本建設和全社會公共服務領域。
三、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的政策措施
(一)除國家明令禁止的外,所有投資建設、經營、管理領域、凡是允許外資經營的均向非公有制投資主體開放,非公有制投資主體可以自主選擇投資領域和經營方式,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限制或壟斷,對特殊行業和商品,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非公有制企業、個體工商戶可採取入股、參股等形式參與投資經營。
(二)除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凡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員憑居民身份證和有關證明申辦非公有制企業或個體工商戶,不受僱工人數限制,所設立註冊資本在50萬元以下(含50萬元)的企業,首期認繳資本金10%,其餘部分三年內到位的,工商部門應核准登記。以科技成果出資創辦非公有制工業企業,屬市、廳級科技部門評審認定的,允許抵充註冊資本的20%;屬省、部級科技部門評審認定的,允許抵充註冊資本35%;屬國家級評審認定的,允件抵充註冊資本50%。
(三)除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外,非公有制企業、個體工商戶登記的前置審批條件一律取消,改為登記備案。簡化審批程式,實行“工商受理,抄告相關,同步審批,限時辦理”的並聯審批制度。所有審批事項一律在縣行政審批服務中心辦理。
(四)鼓勵發展科技型、就業型、資源綜合利用型、環保型、農副產品加工型、出口創匯型、社區服務型非公有制企業。重點支持鼓勵非公有制企業投資農業產業化經營、農業基礎設施建設、高新技術產業、城鎮建設、市場建設、房地產開發,投資水利、交通、能源、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資教育、文化、衛生、體育、旅遊、中介服務、社區服務等社會事業和服務業的建設。所有投資者可以通過有效形式取得投資項目的建設權、經營權、使用權、管理權。
(五)對投資500萬元以上或年入庫稅金50萬元以上的非公有制企業確立為縣重點扶持企業。在技術人才、發展用地、生產用地、資金貸款、財政支持等方面給予重點傾斜。非公有制經濟所需生產經營用地納入土地使用計畫和城鎮規劃。實行建設用地指標置換、農用地整理指標折抵政策,保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土地需要。非公有制企業高新技術項目及社會公益性項目用地,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採取劃撥方式提供;生產經營用地,採取出讓、租賃等方式提供。對非公有制工業企業實行財政支持,按中共固始縣委、固始縣人民政府固發[2003] 1號《關於促進工業經濟發展的優惠政策》執行。
(六)鼓勵非公有制企業以收購、兼併、控股、參股等形式參與國有、集體企業的產權改革和資產重組。被收購、兼併國有企業資大於債的,以淨資產價收購,債隨資走,一次性付清價款的,給予優惠10-30%。資不抵債的或安置職工後淨資產為負值的,實行承擔債務零價收購。原企業借用的各項地方財政借款,經財政部門批准予以沖銷;對符合減免條件的欠稅,由企業向稅務機關申報,經批准辦理減免手續。經過上述減免後的其餘負值部分,可視作新企業的經營性虧損,按規定進行稅前抵扣。非公有制企業兼併、收購國有、集體企業,所需辦理的工商、稅務變更登記及水、電、土地、房產、設備等過戶手續,除證照工本費外的收費一律免繳;未發生現金流量的資產過戶,不視為交易行為。非公有制企業收購、兼併國有和集體企業,原企業依法與職工解除勞動契約,新企業重新聘用原企業職工並簽訂不少於5年勞動契約的,每簽訂1人,按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月標準的12倍折抵收購價格,最低折抵至零。非公有制企業收購、兼併國有、集體企業,原企業使用土地為行政劃撥的,只要不改變土地用途,經縣人民政府批准,可繼續以劃撥方式由新企業使用。需要轉為出讓或租賃等有償方式使用的,在辦理有償使用手續時允許從被兼併企業的負債中沖減土地出讓金;受讓方一次性繳清土地出讓金有困難的,可首付30%,其餘3年內付清。
(七)鼓勵機關公務員(包括參照執行公務員條例的黨、群系統人.員)領辦、創辦、協辦非公有制企業。經批准後,可在原單位實行“四保”(保留身份、職級、工資關係、調資晉級待遇)離崗創辦、領辦非公有制企業。其它除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明令禁止的人員外,其他人員在不影響本職工作,正確執行公務、傾心服務企業的前提下,受聘到非公有制企業兼職,在公開的前提下可以接受一定的勞務費。鼓勵大中專畢業生、專業技術、人員、轉業幹部創辦、領辦非公有制企業。人事部門人才交流中心免費為其提供三年人事代理服務,保留幹部身份。鼓勵下崗職工、失業人員興辦經濟實體、從事個體經營,憑勞動保障部門核發的《再就業優惠證》享受優惠政策。
(八)積極為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支持。支持非公有制投資主體參股城鄉非銀行金融機構,擴大地方金融機構股本,增強對非公有制經濟的信貸投入能力。允許非公有制企業以房屋、設備、土地使用權、有價證券作為抵押申請貸款,其條件與國有企業一致。按照《中小企業促進法》的要求,縣財政每年安排一定資金,充實縣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服務中心的資本金。允許並鼓勵非公有制企業採用會員制等形式組建自我服務、風險自擔、不以盈利為目的的互助擔保組織。銀行及城鄉信用社對重點非公有制企業實行主辦銀行和駐廠信貸員制度,提高授信額度,加大信貸支持。鼓勵支持非公有制企業與外商合作,對外招商引資,鼓勵民問投資項目甲請使用國外政府貸款和國際金融機構貸款。對投資建設社會服務領域的項目貸款,政府予以貼息支持。
(九)縣工業發展基金、城市建設維護基金、支農資金等優先支持非公有制企業投資項目,同時縣財政按上年度非公有制經濟上繳地方稅收部分的5‰建立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基金,作為當年非公有制經濟招商引資、東西合作、科技進步、教育培訓和信息網路建設等方面的經費。
(十)工業園區及各工貿小區向非公有制企業全方位開放。政府通過搭建平台,積極推動非公有制經濟向集群化、園區化發展,發揮“塊狀經濟”效能。
四、營造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環境
(一)縣直各有關職能部門都要結合自身業務,制訂支持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服務規範和保護措施,公開承諾,接受監督。都要實行“首問負責”、“限時辦理”、“公示制”、“上門服務”等服務承諾制度,切實為非公有制經濟提供優質服務。
(二)建立非公有制經濟評議制度。每年年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投資者代表、民眾代表,對有關職能部門執法和服務非公有制企業情況進行綜合評議,對評為不合格的單位公開曝光,限期整改,造成損失的要追究責任。對垂直管理單位,依據評議結果,由縣委、縣政府向其上級反饋。
(三)對於政策性收費,可收可不收的,一律不收;有上下限的,一律按下限執行;屬於服務性收費,實行“不服務、不收費、重服務、輕收費”的原則,由物價部門審定收費項目標準,向非公有制企業發放《收費登記卡》。收費單位收取行政事業性規費時,必須出示物價部門核發的《行政事業性收費許可證》和行政執法證件,逐項填寫《收費登記卡》,使用財政部門行政事業收費票據,否則,非公有制企業有權拒付或舉報。
(四)對企業的檢查話動實行報批制度。職能部門對同一企業的公務檢查一年內不得超過一次(法律、法規或省、市政府另有規定除外),稅務部門對同一企業的檢查,一般一年不得超過兩次,若需增加必須經縣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委員會初審後報縣政府批准,否則,企業有權拒絕或舉報。
五、切實加強對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的組織領導
(一)成立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委員會,具體負責全縣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中的政策落實,規劃制汀,綜合服務,關係協調,監督管理等工作。各鄉鎮要建立相應組織。
(二)把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納入年度目標考核體.系,對鄉鎮重點考核規模企業發展和納稅額,對縣直部門重點考核服務承諾落實情況。
(三)實施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縣、鄉(鎮)領導幹部包幫工程”,縣處級領導,鄉鎮書記、鄉鎮長每人包幫一個民營大戶,建立管理制度,定期考核評比,年終兌現獎勵。
(四)設立非公有制經濟投拆、舉報中心,開通投訴舉報電話,對阻礙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損害企業利益的單位和個人,採取相應的行政和組織措施,追究當事人及相關單位領導的責任。
(五)加強對民營企業主和從業人員的思想、職業道德、法制、業務知識的培訓和教育,努力提高素質,自覺做到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勞動致富,熱心公益,富而思進,不斷發展。引導非公有制經濟加強企業黨組織和工、青、婦等群團組織建設,增強企業的凝聚力。鼓勵企業成立商會、協會等民間團體,加強自我約束和自我保護。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