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籠資金

在公司開始經營運轉中,總有相應的財務支出,要經過一段時期這筆支出才能收回。

定義

在這期間,已經開始了從投資、生產、庫存到銷售的經營運作過程,在這一階段中,投入的資金會以各種各樣的形式出現,因此存在著技術和經濟貶值的風險。投入的資金直到一段時間之後才能重新收回,每個公司都希望能夠儘快收回初始投資,並獲得相應的資產增值,以保證企業的支付能力不受損害,隨時都能支付每一筆應付的款項。因此,企業要經常關注資金的運作和管理,以儘快回籠資金,實現公司的持續發展和經營。

資金-分類方式

資金的分類方式主要有:

①按分配的形式,可分為通過財政收支形式而分配的財政資金和通過銀行信貸形式而分配的信貸資金。

②按用途可分為用於基本建設的資金和用於生產經營活動的資金。

③按在再生產過程中的周轉情況,可分為表現為房屋、機器設備等的固定資金和表現為原材料、在制品、製成品、商品、銀行存款等的流動資金。無論是哪一種形式的資金,都必須參與社會主義的再生產過程,處在不斷的運動之中。資金只有在運動中,才能保存價值並使原有的價值得到增值。

企業的資金來源於貸款、債券發行和股東出資等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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