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四人填坑(帕斯)是流行於東北地區的撲克牌類遊戲,一般有4人參加,可以隨時加入或退出。打法簡單快捷,緊張刺激,是一種體現玩家智慧與勇氣的博弈遊戲。
規則
發牌:填大坑遊戲採用一副撲克牌,4人遊戲去掉大、小王,黑桃、紅桃、草花、方片四門花色中的牌取「10、J、Q、K、A」,共20張牌;5人遊戲增加「9」,共24張牌,如最後5人全跟發牌缺少一張,則最後一張後兩人共用,但第5人只計分數,不計三張或四條;
下鍋:指玩家遊戲前拿出一部分遊戲幣作為底注,即參與著所下的最小注數。
底牌:指每局第一、二輪發的牌,在本局最後決定勝負前不翻開,僅擁有該牌的玩家可見。
明牌:指每局第三、四、五輪發出的牌,必須翻開,所有遊戲者可見。
莊家:指具有優先發牌權的玩家。第一局遊戲開始時是最先進入房間的玩家,以後每局是上一局獲勝的玩家。
說話:輪到玩家選擇下注、跟、踢或放棄牌意願的時候。
跟註:指前面說話的玩家下注後,依次輪到的玩家從遊戲幣中拿出同樣數目的部分作為投注。
放棄:指玩家放棄繼續參加本局遊戲的資格。
反踢:前面玩家下注,玩家依次說話使自己的下注數高於前面玩家的本輪下注;
口口踢:從第三張發完牌起到第五張結束,有人下注後,其後每輪每名玩家都可以反踢一次。
踢死:最後只剩下兩個玩家的時候,可以無限制次數的反覆對踢,一直到有一方開牌或者放棄為止。
開牌:指所有未棄牌的玩家在第五輪發牌完成並且下注後打開底牌比較分數大小以決出獲勝者。
鍋底:指參與者遊戲過程中所下的全部注數。
爛鍋:遊戲結束時最大分數有兩家或以上相同,俗稱“爛鍋底”,所有遊戲幣留下累計為下局的“鍋底“,由下局的獲勝者奪得;爛鍋情況下直接給上局的玩家繼續發牌重新開始遊戲,玩家不必下鍋,且下注、加注的上限翻倍。
借牌:當五個人全跟時需25張牌,因A~9隻有24張,所以最後一家與上一家共用最後一張牌,稱之為借牌,但最後一家的借牌只算分,不算三、四條(即不能加30或40分)。
大小比較
1.A=15 分 , K=13 分 , Q=12 分 , J=11 分 ,10=10 分, 9=9 分,將玩家手中5張牌的分數相加,和數最大者獲勝。
2.手中有三張同點牌另加30分,然後再將5張牌分數相加得出總分,和數最大者獲勝。
3. 四張同點牌另加40分,但當玩家持有四張時,則直接算最大,只有另外玩家也持有四張時,才詳細比較得分,三張以下正常算分。
4.多個玩家手中的分數相同時,俗稱“爛鍋底”,則本盤所有的下注不動,累加到下一把遊戲中,直到有人獲勝拿走全部賭注。
分數結算
遊戲幣計分:
所有玩家被扣除下注數目,獲勝玩家贏取全部下注總數。
註:填大坑無積分遊戲。
逃跑處罰:
填大坑遊戲逃跑視為中途放棄,不另外扣除
每注計算:
遊戲的每注由當前遊戲玩家中最少遊戲幣數來確定;
最少遊戲幣數 每注
600 ~(6000-1) 10
6000~(6W -1) 100
6W ~(60W -1) 1000
60W ~(750W-1) 1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