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長孝

嚴長孝

嚴長孝出生於1941年,畢業於湖南師範學院化學系,曾任衡陽地區霞流沖煤礦團委副書記兼掘進隊隊長。有著作《違法者逍遙自在,受害者反被判刑,湖南漵浦縣這樁冤案何日糾正》等

個人簡介

嚴長孝嚴長孝
中國共產黨黨員、律師、高級政工師、老長工嚴紀申和黃蓮翠之子。
男,1941年農曆2月出生於湖南漵浦縣盧峰鎮一個貧苦農民家庭。1974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4年8月考取律師。1993年10月被評為高級政工師。

文革前情況

1948~1960年在盧峰鎮讀國小和中學。1964年7月以優異成績畢業於湖南師範學院化學系,隨即分配到湖南省省委組織部作為“苗子”培養。
先後歷任農村工作組副組長,衡陽地區霞流沖煤礦團委副書記兼掘進隊隊長、黨支部第一書記,國營5617廠司法辦副主任、法律顧問室副處級主任兼黨支部書記。
在1966年9月15日~19日,嚴長孝主動放棄和同學們乘免費火車上北京看望毛主席並接受毛主席檢閱的機會,獨身打赤腳從中共衡陽地委黨校沿火車路步行到長沙,並公開聲言:“一歩一個腳印,用毛主席給我煉出的這雙鐵腳,踩死一切牛鬼蛇神,粉碎、徹底粉碎一切舊思想、舊文化、舊風俗、舊習慣”。
在1967年2月19日,其發現中央文革對“湘江風雷頭目立即採取專政措施”的嚴重錯誤後,明知書寫《炮打中央文革》“二.四”錯誤批示的大字報必坐牢,也書寫並堅持《炮打中央文革》“二.四”錯誤批示的大字報。在湖南省衡南縣看守所坐牢165天,誓死捍衛人民民主專政至寶,直至8月2日中共中央公開收回中央文革“二.四”錯誤批示,8月3日出牢,得到毛澤東主席和中共中央的肯定。

文革後情況

在1983~84年,嚴長孝承辦了湖南漵浦縣“三武”冤案,率先將複雜的環境公害糾紛與刑事犯罪正確辨別開來,受到時任國務院副總理李鵬的讚揚,所撰寫的《違法者逍遙自在,受害者反被判刑,湖南漵浦縣這樁冤案何日糾正》一文,發表在1984年5月8日《中國環境報》等報刊上,並榮獲1988首屆“綠色杯”全國環境好新聞二等獎。該案例還被選入珠江出版社《1949~1995年當代中國名案》。針對此案,當時全國各大新聞媒體,圍繞“權大還是法大”這個著名論題,紛紛展開長時間的學習討論。這一典型案例,也為此後全國性的一系列環保冤案的迅速平反,開了一代先河。
1985年底,在全國司法系統首屆“雙先”大會上,原法務部長鄒瑜將其作為全國唯一的律師代表進行表彰。多年來,其在法制工作中累有建樹,多次被評為先進工作者和優秀共產黨員。
2007年夏季起,嚴長孝赤腳晨跑600米後洗冷水澡,風雨冰雪無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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