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暫情緣
1932年,孫科經手下介紹在上海認識了交際花嚴藹娟,此後兩人便同居了近四年之久,期間孫任立法院長時還到南京充任孫科的“私人秘書”,生活甚為甜蜜愉悅。1935年,孫科偶然結識了上海交際場上的名花藍妮,兩人頓生情愫,很快,孫科便冷淡了嚴藹娟,並迎娶了藍妮為二夫人。適時,嚴藹娟已身懷六甲,面對孫科無情的遺棄,她無可奈何。
十餘載糾纏
嚴藹娟被拋棄,不肯示弱,要拉著孫科上法院,經杜月笙和上海大律師吳經熊出面調解,孫科同意支付生活和教養費用,嚴藹娟拿到了孫科支付的生活費,並答應孫科這是最後一次,今後永遠不再要了。1936年3月,孫科與嚴氏的女兒孫穗芳在上海出生,雖然與孫科分手,但為了女兒,仍想方設法與孫科聯繫,盼望能得到女兒應有的撫養費。1937年全國抗戰爆發,上海、南京相繼淪陷,國民政府遷都重慶,孫科隨著也去了重慶。嚴藹娟曾設法托人,央求孫科為女兒提供點生活費,卻未能如願。迫於生計,失去生活來源的嚴藹娟帶著一歲的女兒只得改嫁他人。嚴藹娟在戰亂中所適非人,她的女兒孫穗芳經常遭繼父毒打。1945年抗戰勝利了,嚴藹娟為了爭取得到女兒的生活費,再次與孫科進行交涉。當時,國民政府尚未遷返南京,她囑正在重慶中央大學讀建築的弟弟嚴星華前去找孫科,嚴星華介紹了姐姐和外甥女的情況,並轉達了姐姐的要求。孫科那時既有原配夫人陳淑英,又有二夫人藍妮,再加上當年向嚴藹娟支付女兒生活費時,已有“此後一無所請”的約定,自然可以斷加拒絕,但考慮到自己的地位和名譽,他對嚴藹娟的要求既未拒絕,又沒有爽快地答應。他請藍妮出面在上海與嚴藹娟談判。然而,事情並沒有像想像的那么順當,嚴藹娟的要求遲遲得不到滿足。於是,她拿起筆接連給孫科寫過兩封信,傾訴這些年來的委屈,希望孫科看在女兒的情分上給予資助。1946年5月,孫科作了回應,最終拿出26根大金條,卻又被那個女人截去了14條,嚴藹娟只拿到12條。嚴藹娟並未就此打住,息事寧人,而是不斷糾纏孫科。
1948年底嚴藹娟帶孫穗芳到台灣,後因孫科寓居香港,過年又被帶到香港,找孫科索要女兒的撫養費。1950年初在香港淺水灣71號孫寓見孫科,孫科不但不給撫養費,還拒見嚴藹娟母女。這令嚴藹娟十分惱怒,一氣之下向香港當局的法庭控告孫科遺棄女兒,要求孫支付一筆數目不菲的款項,一時間在香港鬧得滿城風雨。孫科為了顧及臉面,在準備打官司的同時,力求設法通過法院調解解決問題。藍妮再次為孫科出面斡鏇。當時雙方難以達成和解的關鍵是撫養費的數目。藍妮表示最多出3萬元,但嚴藹娟方面對此十分不滿,聲言非24萬元不能解決。1950年5月20日上午10時,法院開庭調解嚴藹娟起訴案,被告律師孫祖基請求改期,遭到原告律師的極力反對,最後法庭強制改期,延至7月20日上午10時開庭。這使得嚴藹娟十分惱怒,馬上具狀向法院撤回調解,另行起訴。但據說此案後因孫科舉家遷居法國而作罷。嚴藹娟起訴孫科,結果竹籃打水一場空,因而更加深了她對藍妮的嫉恨。嚴藹娟的不幸,皆因她遇到了孫科,造成其可悲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