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發布
教育部關於印發《嚴禁教師違規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等行為的規定》的通知
教監〔2014〕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當前,有些學校存在著教師違規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等不正之風,人民民眾對此反映強烈。問題雖然發生在少數學校、教師身上,但嚴重損害人民教師形象,危害不可小視,必須堅決糾正。為進一步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努力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現將《嚴禁教師違規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等行為的規定》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1.加強組織領導。嚴禁教師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等行為是教育系統深入解決“四風”問題重要舉措之一,各地教育部門和學校務必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部署。要與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相結合,與深入開展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相結合,與建立健全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相結合,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建立健全領導責任制和工作機制,做到常抓不懈、警鐘長鳴,深入持久地開展師德師風建設。
2.加大宣傳教育。各地教育部門和學校要迅速將《規定》要求傳達到教職員工、學生及家長。要加大師德先進典型的宣傳力度,充分展現當代教師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風貌。要大力推進廉政文化進校園活動,提高廣大教師廉潔從教的意識,自覺把清正廉潔的要求內化於心、外化於行。要主動做好宣傳引導工作,爭取社會的支持,接受民眾的監督,積極倡導學生及家長通過文明健康的方式向教師表達感恩、感謝之情,引領社會新風尚。
3.強化監督檢查。各地教育部門和學校要針對《規定》禁止的6種行為開展監督檢查,要抓住重要節假日和時間段,特別是教師節及學校開學、學生畢業等重要節點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治理。各級教育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強對《規定》落實的監督檢查,做到有訴必查,有錯必糾,堅決查處頂風違紀的行為,對典型案件及時通報曝光。要暢通和公開舉報渠道,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教育部統一監督舉報電話:……。
各地教育部門和部屬高校請於秋季開學前將《規定》的貫徹落實情況報送我部教師工作司和駐部監察局。
教育部
2014年7月8日
規定全文
嚴禁教師違規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等行為的規定
為糾正教師利用職務便利違規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等不正之風,特作如下規定:
一、嚴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學生及家長贈送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等財物。
二、嚴禁參加由學生及家長安排的可能影響考試、考核評價的宴請。
三、嚴禁參加由學生及家長安排支付費用的旅遊、健身休閒等娛樂活動。
四、嚴禁讓學生及家長支付或報銷應由教師個人或親屬承擔的費用。
五、嚴禁通過向學生推銷圖書、報刊、生活用品、社會保險等商業服務獲取回扣。
六、嚴禁利用職務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的其他行為。
學校領導幹部要嚴於律己,帶頭執行規定,切實負起管理和監督職責。廣大教師要大力弘揚高尚師德師風,自覺抵制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等不正之風。對違規違紀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典型案件要點名道姓公開通報曝光。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給予開除處分,並撤銷其教師資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規定解讀
出台目的
中央反覆強調,要持之以恆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以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勁頭,堅決糾正“四風”。要從具體問題抓起,由淺入深、由易到難、循序漸進,一個時間節點、一個時間節點抓。教育部高度重視,把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來抓,從自身做起,從人民民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抓起,扎紮實實推進作風建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必須清醒地看到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轉變工作作風的長期性、艱巨性和複雜性,作風轉變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勞永逸。只有經常抓,長期抓,常抓不懈,才能鞏固和擴大作風建設的成果,取得黨風政風、教風學風的進一步好轉。當前,教師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吃請等問題,在一些地方和學校不同程度的存在,人民民眾反映強烈。問題雖然發生在少數教師身上,但嚴重損害了人民教師整體形象,這些問題不解決,就無法真正履行教書育人的崇高職責,就無法完成立德樹人這一根本任務,辦好人民滿意教育就成為一句空話。正是因為看到加強師德師風建設,特別是治理教師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吃請等問題的重要性、緊迫性,教育部下定決心,把治理這些問題作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重要內容,不失時機地出台這一規定,在全教育系統持續開展正風肅紀活動。
出台意義
一是有助於推動教育系統作風建設的不斷深化。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要在堅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堅持。深化就要實化、細化、具體化、經常化,就是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的要在抓常、抓細、抓長上下功夫。雖然教師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等問題看似小事,但發生在人民民眾身邊,人民民眾反映強烈,影響很廣,蔓延很快,必須及時解決。教育部就是從這些具體問題入手,抓早抓小,防微杜漸,說出一條,做到一條;發現一個問題,解決一個問題,一個節點一個節點抓下去,這樣久久為功,積小勝為大勝,全面糾正教育領域不正之風,營造風清氣正的育人環境。
二是有助於推動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的落實。學校是人才培養,特別是道德教育的重要陣地,承擔著傳播人類文化、開發人類智慧、塑造人類靈魂的神聖職責。教師的師德師風會對學生的思想和成長產生潛移默化的深刻影響。教師的師德師風理應成為社會道德的示範區和輻射源,走在社會的前列。教書者必先強己,育人者必先律己。我們出台這樣一個規定,就是以這樣的標準嚴格要求我們的教師,使廣大教師自尊、自強、自省、自律,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影響學生,引導學生,完成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
三是有助於推動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深入開展。當前,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到了強化整改階段,中央要求,要針對人民民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深化整改,取得實效。我們出台這樣一個規定,就是要把師德師風問題治理的措施、辦法制度化、長效化,使教育系統教育實踐活動的成果紮根落地,得到鞏固。
禁止範圍
《規定》主要針對人民民眾反映強烈的教師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等問題,實際上是指教師利用職務便利,向學生及家長索取好處。全社會對教師職業道德的期望很高,但是從媒體曝光、民眾來信、案件查辦、巡視檢查等不同渠道掌握的情況來看,人民民眾對教師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吃請等問題反映強烈,師德師風的滿意度還不是很理想。要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辦好人民滿意教育,就必須以“零容忍”的態度解決這些問題。《規定》是教育部首個針對教師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等問題進行認定和處理的專門檔案,明確提出“六個嚴禁”,重點列舉了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宴請、參加由學生及家長付費的娛樂活動、讓學生及家長支付或報銷應由教師個人或親屬承擔的費用、通過商業服務獲取回扣等5個方面的禁止性內容。同時,明確了兜底條款,凡是利用職務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的其他行為,都在《規定》禁止的範圍內,為教師從教行為劃定“紅線”,設定“禁區”。通過嚴明紀律要求,教育引導廣大教師要強化自我教育和約束,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高尚師德,堅持廉潔從教,切實增強教書育人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自覺抵制收受禮品禮金等不正之風,以實際行動塑造教師的良好形象,為全社會樹立崇高的道德標桿。
貫徹落實
一是狠抓責任落實。要求各地教育部門和學校切實履行治理教師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等問題的主體責任,建立健全領導責任制和工作機制,結合各地實際,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全面履行好廉潔教育、宣傳引導、完善制度、監督檢查等方面的職責,將教師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等問題的治理,貫穿於教師隊伍建設和管理工作的全過程。
二是加強宣傳教育。要求採取有效形式,大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使廣大教師充分認識廉潔從教的重要意義,切實規範從教行為,做到內化於心、外化於行,使自覺抵制收受禮品禮金等不正之風成為教師的普遍認同和自覺行動。同時,做好宣傳引導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爭取全社會理解支持、積極配合和廣泛監督,倡導文明健康的感恩、感謝方式,引領尊師重教的社會新風尚。
三是強化監督檢查。要求抓住重要節假日和時間段,特別是教師節及學校開學、學生畢業等節點,對教師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等問題,開展高頻度、多層次、全方位的監督檢查,做到嚴格執紀、嚴肅問責,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紀的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強化警示震懾和教育引導作用。對發生教師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等問題的地方和學校,實行“一案雙查”,既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又要追究學校或教育部門主要負責人的領導責任。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向社會公開舉報電話,做到有訴必查,絕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