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教育部日前出台的《嚴禁教師違規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等行為的規定》中,對在職教師明確了6條“紅線”,具體包括:嚴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學生及家長贈送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等財物;嚴禁參加由學生及家長安排的可能影響考試、考核評價的宴請;嚴禁參加由學生及家長安排支付費用的旅遊、健身休閒等娛樂活動;嚴禁讓學生及家長支付或報銷應由教師個人或親屬承擔的費用;嚴禁通過向學生推銷圖書、報刊、生活用品、社會保險等商業服務獲取回扣;嚴禁利用職務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的其他行為。
目前,市教育局已對洛陽市所有市直中國小教師發放了個人承諾書,要求每名在職教師認真填寫。未來,洛陽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針對禁止的6種行為開展監督檢查,抓住重要節假日和時間段,特別是教師節及學校開學、學生畢業等節點,對教師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等問題,開展高頻度、多層次、全方位的專項治理。
對發生教師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等問題的縣(市)區和學校,將實行“一案雙查”,既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又要追究學校或教育部門主要負責人的責任。情節嚴重的,將依法依規給予開除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