噴漿施工技術要求
為了保證本工程質量控制目標得以實現,提高噴漿施工質量。在進行施工時,嚴格按圖紙及規範施工的同時,並嚴格按此技術要求進行施工。
材料要求
選用膠液在現場加入細骨料、水泥及拌合後使用。選用材料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1 水泥應使用現場32.5或以上標號的合格產品。
1.2 細骨料應使用質量合格的中砂,含泥量不得過大。
1.3 對所用膠液品種、型號、包裝號、出廠日期等應按《混凝土界面處理劑》JC/T907的規定進行檢查。並應符合其剪下強度、拉伸粘結強度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標。
1.4 拌合界面劑的用水可採用自來水。 另外,膠液屬於特殊材料,還應提供材料複試報告和出廠合格證。膠液亦屬於特殊保存和使用的材料,供貨商還應該提供膠液的使用說明書以指導現場使用。水泥、砂、等基本材料等應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現行產品的規定,並應有出廠合格證。
施工機具
2.1混凝土基層與抹灰層界面噴漿施工設備包括:台秤、帶空氣壓縮機的噴漿機、電動攪拌機、噴霧器。
2.2 在選用上述設備時應滿足下列要求
2.2.1 台秤、空氣壓縮機壓力表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校驗合格,並處於有效期內。
2.2.2 台秤稱量精度應為50g。
2.2.3 壓力表應與空氣壓縮機相匹配。
工藝流程
施工準備→清理坡面浮土→測量放樣→搭設施工施工平台→坡面錨孔施工→錨孔驗收→錨孔注漿→錨桿安裝→嵌設軟式透水管→掛鋼筋網→固定鋼筋網(焊接)→噴射砼→全部拆除腳施工平台→養護→邊坡錨噴支護驗收。
3.1基層處理 噴漿施工前應處理混凝土基層面
3.1.1清理附著在混凝土基層的油污及脫膜劑 剔除結構表面的舊模板等雜物,使噴砂層能有效牢固附著於凝土基層面。
3.1.2對混凝土表面脹模的部位應該事先鑿平並清理乾淨,修補安裝線槽並在噴漿前釘掛格線布完畢。
3.1.3為保證水泥膠砂與混凝土基層面有效牢固附著,還應對基層面的孔洞用與噴砂漿料相同的水泥砂漿修補,並將混凝土基層面噴水充分潤濕。
3.1.4對於部分混凝土結構與砌體結構有錯台的位置,應鑿平錯台部位並清理乾淨。
3.2基層處理結束後,邀請甲方及業主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下一步工序
3.3用清水噴灑需要噴漿的牆面,以沖洗牆面和潤濕牆面。應提前一天對牆面進行澆水濕潤。
3.4漿料配製
漿料配製是噴漿工程質量的關鍵,配合比要精確,稠度要均勻。
3.4.1噴砂漿料拌制應嚴格按照膠液說明書配製,並應考慮原材料性能、稠度和粘結力的要求以及施工技術水平、施工條件等因素,經試配後確定。配製時必須對原材料用量進行計量。
3.4.2漿料攪拌應採用強制性攪拌機,並應攪拌均勻,稠度滿足要求。攪拌時間應為2.5-3min。
3.4.3拌制完成的漿料應及時投入空氣壓縮機中(噴漿機),並應在3h內使用完畢。
3.5噴漿施工
3.5.1噴塗前基層應清潔,無油污、脫膜劑等,混凝土基層應清理,孔洞應按前述方法修補,經驗收合格後方可施工。
3.5.2噴塗施工前混凝土基層應根據實際情況提前適量澆水濕潤以保證界面劑的有效牢固附著。
3.5.3風力四級及以上時,不得進行噴塗施工。中到暴雨天氣嚴禁進行外牆面噴塗施工。
3.5.4噴塗施工時,噴射壓力宜為0.4MPa~1.0 MPa。噴槍與結構面的距離宜為0.6m~1.5m;噴槍與牆面角度宜大於30°,且應由上而下或由左向右勻速移動進行噴射施工 。
3.5.5正式噴塗前,應進行現場試噴,試噴面積不小於10m2,並應按按本規程3檢驗判定合格後,確定空氣壓縮機(噴漿機)的壓力及噴槍與作業面的距離,方可正式實施噴漿作業。經監理業主驗收合格後方可開始大面積噴塗。
3.5.6 噴塗時,將漿料以圓點 、網狀形式均勻覆蓋基層,形成的噴漿點高度應為1~3mm,圓點底部直徑 2~5mm。
3.5.7 噴塗應均勻,對噴射不均勻的部位應進行二次噴射處理。
3.6養護 噴漿漿料初凝後,應採用噴霧養護,噴霧程度應保持牆面完全濕潤,從第二天開始應採用噴水養護,每d2~3次,乾燥高溫及風大季節應增加噴水1~2次,噴水養護不應少於3d。
噴塗質量要求
外觀質量檢驗應符合下列要求:
4.1 噴砂漿料界面應均勻、平整;檢驗方法:仔細檢查所有施工界面,不得出現直徑大於50mm的空白底斑。
4.2 噴砂漿料應相對均勻的覆蓋所有施工界面;噴漿漿料點的最大高度差應小於2mm。
4.3 噴砂漿料平均覆蓋施工界面應大於65%。
4.4成型並養護完畢的噴漿顆粒應能夠牢固附著在基層上,滿足抹灰強度需要。
安全要求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的佩戴安全帽、
2、施工中應自上人爬梯或坡道上下,嚴禁攀爬腳手架上下‘
3、施工中嚴禁隨意拆除防護欄桿,如有必要必須經過工地負責人同意。
4、施工中嚴禁亂動機械設備及電氣設備,接電必須由電工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