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捐贈流程
所在地地方紅十字會登記。設區市、縣(市、區)紅十字會應當將登記情況在三日內報送省紅十字會。地方紅十字會可以委託醫療機構進行登記,醫療機構應當將登記情況在三日內報送所委託的紅十字會。捐贈對象 滿十八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捐獻活體器官,捐獻前應當有同意捐獻的書面證明。捐獻人捐獻活體器官,應當不危害其生命安全。
捐贈條件
自然人願意死亡後捐獻器官的,應當有同意捐獻的書面證明;只有同意捐獻的口頭意思表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其配偶以及二名醫師的書面證明;
(二)沒有配偶的,有其父母或者成年子女以及二名醫師的書面證明;
(三)沒有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的,有其二名其他近親屬以及二名醫師的書面證明;
(四)沒有任何近親屬的,有其工作單位或者居住地的居(村)民委員會、養老機構等組織以及二名醫師的書面證明。
器官捐贈
器官捐贈就是當一個人被診斷腦死亡,只能依靠呼吸機和藥物維持生命體徵時,基於個人生前的意願或家屬的同意,以無償捐贈的方式,把自己的器官捐贈給瀕臨死亡、等待移植的病人,讓他們的生命得以延續。
身體健康的成年人也可以將自己的一個腎臟或部分肝臟捐贈給親屬或配偶。
範圍
器官捐贈的範圍包括細胞捐贈、組織捐贈和器官捐贈。
細胞捐贈
從一個健康人的體內提取有活力的細胞群,輸入另外一個需要救助的病人體內。臨床上最典型的就是捐贈骨髓以救助需要骨髓移植的病人。
組織捐贈
將人體的部分組織捐贈給那些需要救助的病人。這些組織包括:皮膚、眼角膜、骨骼、肌腱、血管、神經等等。一位捐贈者可以依照自己的意願,同時捐贈多種組織給那些等待移植的病人。
器官捐贈
某個仍然保持活力的器官捐贈給另外一個需要接受移植治療的病人。這些病人的病情通常非常嚴重,而且已經不能用其他治療方法治癒。目前世界上已經成功地進行過心臟、腎臟、肝臟、胰、肺、小腸以及腹部多器官聯合移植等多種移植。
種類
活體捐贈
健康的成年人可以將自己的一個腎臟或部分肝臟捐贈給三代以內的親屬或配偶。活體捐贈者首先必須是絕對自願的,而且必須經過醫院的檢查和公正處的公正才可以進行捐贈。
屍體捐贈
器官來自一個剛剛去世的人,他/她在生前表示願意在死後捐贈器官,用於救助那些瀕臨死亡、需要接受移植手術的病人
腦死亡
傳統判定死亡
傳統判定一個人死亡的標準就是永久性的心臟停跳、呼吸停止以及瞳孔對光反射消失。在心跳、呼吸停止以後,身體其他部位的組織和器官都將因得不到氧氣與養分的供應而失去功能。
腦死亡
人體腦組織是由大腦、小腦和腦幹三部分組成的,腦幹是人體的生命中樞,它控制著人體呼吸、心跳、血壓等重要功能。人體一些部位的細胞在受到傷害後可以通過再生來恢復功能,腦細胞則不同:一旦壞死就無法再生。所以,當一個人的腦幹遭受無法復原的傷害時,腦幹就會永久性完全喪失功能,以致呼吸、心跳停止。隨後,身體的其他器官和組織也會因為沒有呼吸和心跳而逐漸喪失功能。臨床上所指的腦死亡,就是指腦幹死亡。
近十年來,由於醫學技術的進步,當一個人發生腦死亡時,醫生可以藉助呼吸機和藥物來維持他的呼吸、心跳和血壓等生理功能長達兩個星期。但一旦撤除這些輔助設施,他/她就無法自行呼吸,心跳也會隨著停止。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沒有其他特殊疾病,除了腦細胞發生死亡之外,身體其他部位的器官和組織依舊是健康的。
植物人
植物人是由於腦部本身疾病或其他系統疾病引起的大腦功能喪失,但腦幹功能依然存在。所以,植物人沒有思維、記憶、認知、行為和語言能力,但有呼吸和心跳,而且可以有臉部動作。因此,植物人沒有發生腦死亡,所以不能捐贈器官。
除了母親您也可以給予生命。
器官移植
定義
器官移植是將某個健康的器官通過手術或其他方法放置到一個患有嚴重疾病、危在旦夕的病人身體上,讓這個器官繼續發揮功能,從而使接受捐贈者獲得新生。
移植醫學崛起
器官移植在二十世紀以前一直是人類的夢想,在二十世紀初期,醫學界對治療那些身體某個器官功能嚴重衰竭的病人依舊束手無策。由於受種種客觀條件的限制,器官移植在當時只是停留在動物實驗階段。
到了五十年代,世界各地的醫生開始進行人體試驗,但由於不能很好地控制移植後的排斥反應,器官移植的效果不盡人意。這種情況一直延續到諾華公司發明了免疫抑制藥物--環孢素(新山地明)。環孢素的發明使移植後器官存活率大大提高,器官移植事業得到了飛速的發展,這是本世紀尖端醫學的重大成就之一。
病人要求
●心臟
由各種病因導致的心臟衰竭的病人,心臟移植是唯一的治療方法。
●肺臟
終末期良性肺部疾病的患者,經過傳統內科治療無法治癒,但估計尚有1-3年存活希望,可考慮進行肺移植手術來改善身體狀況。
●肝臟
處於良性肝病末期,無法用傳統內科手術治療的患者,肝臟移植是唯一的方法。
●腎臟
當一些疾病對腎臟產生損害,腎臟不能發揮正常的生理功能時,就會逐漸發展為腎功能不全, 氮質血症,其終末期就是尿毒症。挽救尿毒症患者生命的方法包括透析和腎臟移植。
●胰臟
胰臟移植多數是與腎臟移植同時進行的,主要用於治療晚期糖尿病、I型糖尿病、和胰切除後糖尿病。
除了上述病人,尚有患有脾臟、小腸等多種疾病的病人可以
通過接受移植手術獲得治癒。
移植現狀
供求差距增大
由於醫療技術的不斷進步,器官移植的種類越來越多,成功率越來越高,許多患者都可以通過器官移植來延續生命。然而在現實中,由於器官短缺,遠遠不能滿足移植的需求。據統計,全世界大約有15萬患者在等待移植,而只有不到1/3的患者可以有幸接受移植手術。每年需要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以15%的速度在增加,許多患者由於等不到合適的器官而永遠地離開了我們。
要想解決器官的來源問題,救治更多的危重病人,首先要提高公眾對"死亡"這一概念的正確認識,建立"腦死亡",即人死亡的科學概念。同時科學地制定出保護套用"腦死亡"供體的法律,使器官捐贈科學化、制度化、法律化,從而使器官移植事業既能被人們所理解、接受,又能成為人們主動參與的自覺行動。
支持器官捐贈活動
由於世界各國的社會背景、經濟條件、宗教信仰和倫理觀點各不相同,所以世界各國對"腦死亡"的認識也不盡相同。目前只有少數國家能夠通過法律對器官捐贈予以肯定。1970年,美國最早頒布了《統一人體結構捐贈法案》,1994年,歐洲國際基金會在荷蘭舉辦了器官捐贈活動,全世界許多國家和組織都積極回響。
諾華公司作為移植界的領導者,一直都在積極地支持器官捐贈活動,希望通過推動器官捐贈活動使更多瀕臨死亡的病人延續生命、恢復健康。
10省市試點器官捐獻
2010年3月,中國紅十字會與衛生部在天津共同啟動全國10省市的人體器官捐獻試點工作,在天津、遼寧、上海、浙江、山東、廣東、江西、廈門、南京、武漢等10個省市就人體器官捐獻的招募、獲取和分配等工作進行全面探索,為期1年。待人體器官捐獻的志願者招募網路在全國鋪開,有身後捐獻器官意願的公民,可就近登記捐獻,並成為紅十字器官捐獻志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