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縣文化館

嘉禾縣文化館(加掛“嘉禾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牌子):股級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18名,經費全額撥款。 主要負責全縣民眾文化活動,指導各鄉鎮文化站工作,輔導全縣民眾文化活動,培訓文藝骨幹;負責舉辦經常性的宣傳窗、報刊、展覽等陣地活動,編印文化資料及刊物;蒐集整理民間文化遺產等。 負責宣傳國家有關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開展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查、收集、整理彙編和研究;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的逐級申報工作;建立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和認定,督促檢查保護單位的傳承保護和代表性傳承人的傳承工作以及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項目開發利用工作。

嘉禾縣文化館(加掛“嘉禾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牌子):股級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18名,經費全額撥款。設館長1名,副館長1名。主要負責全縣民眾文化活動,指導各鄉鎮文化站工作,輔導全縣民眾文化活動,培訓文藝骨幹;負責舉辦經常性的宣傳窗、報刊、展覽等陣地活動,編印文化資料及刊物;蒐集整理民間文化遺產等。負責宣傳國家有關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開展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查、收集、整理彙編和研究;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的逐級申報工作;建立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和認定,督促檢查保護單位的傳承保護和代表性傳承人的傳承工作以及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項目開發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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